刺客读后感合集
阅读可以帮助人们了解他们的观点,并重新审视他们原来的偏见。当人们在作品中找到一些有意义的故事情节时,他们会得到一些感悟。读后觉得有意义的部分可以被引用,并在读后感中进行重点介绍和评析。OK语录网的编辑为您整理了一份符合您要求的"刺客读后感",如果您需要相关信息,请查阅本文所提供的参考资料!
刺客读后感 篇1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柯啊,渐离的悲歌已在易水河畔奏响,你一身傲骨带着一颗赤诚之心,提着樊将军的头颅,拿起用地图包裹的匕首,你义无反顾的踏上这条充满荆棘凶险之路。但我知道,你无怨无悔,在你心中,死士的含义就是死,这远比做一名剑客更重要。你,亦认准了那个比生命更大的东西:义。即使血洒咸阳殿,你亦是英雄,你为荣誉而死,你死亦为荣。
你死的壮烈,你亦是后人的楷模,你成了一座万世流芳的美学碑文……
你让我知道,渴望壮烈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壮烈不因生命的长短而消逝,也不因生命的尊卑而改变。壮烈的人生,每个人都有权拥有。当屈原纵深投向汨罗江,滚滚波涛浮起他的衣袂,这是何等的壮烈!当谭嗣同引颈就戮菜市口,高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这是何等的壮烈!当文天祥兵败被俘,吟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何等的壮烈!
你亦让我知道,壮烈有时不一定要惊天动地,它也可以是一种平凡。秋风起,秋叶落,为来年树的萌芽,枯叶不也做了壮烈的选择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蚕和蜡亦是选择的壮烈。当花枝枯萎,我将它连根拨起,啊,根?你已不在丑陋,因为花的美是你灵魂的甘露,你的选择亦是壮烈的不是吗?平凡而可贵……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荆轲感到骄傲,他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他死得其所,死亦为荣。他使我明白,要选择勇敢,要选择忠诚。造物主创造了生命,让世界活力四射,精彩纷呈……他让我知道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
我读了一篇《上下五千年》中的文章名叫《荆轲刺秦王》,里面讲了一个名叫荆轲的人刺杀秦王嬴政的故事。
燕国的太子丹被秦国作为了人质,他看到秦王嬴政要灭燕国,而且又夺了燕国许多土地,他暗地里逃回了燕国。从此,他便恨死了秦国,太子丹拿出重金请来一名很有本领的勇士,名叫荆轲,还给他配了一名副手名叫秦舞阳。可是呢,还得想办法才能接近秦王,荆轲突然想到秦王嬴政最痛恨樊于期,还最想得到燕国最肥沃的土地,只要拿这两样东西去秦国,秦王一定会喜出望外。于是,荆轲便去请求樊于期。谁知,樊于期一口答应了。终于到了行刺那一天,荆轲拉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秦国大殿上,秦舞阳吓得瑟瑟发抖,嬴政左右的侍卫吼道:“使者为什么变了脸色?”荆轲看了看秦舞阳,果然,秦舞阳的脸吓得又白又青。荆轲说:“粗野人,没见过大王的尊严,免不了有些害怕。”秦王嬴政很怀疑,说:“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自己上来吧!”
荆轲把地图打开,藏在里面的匕首就露出来了。嬴政一见匕首,吓得跳起来,荆轲抓起匕首向嬴政的胸口刺去,秦王一转身,刚想往外跑,荆轲就追来了,两人就在柱子下走马灯似的.转悠。有个伺侯嬴政的医生,用药袋砸荆轲,荆轲用手一扬,药袋就飞到一边去,就在那几秒钟时间内,秦王拔出那长剑,一下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奋力把匕首扔向秦王,秦王一闪,匕首便飞到一边去,台下的武士一齐上来,结果了荆轲。
我觉得荆轲是一个英勇无畏的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国家,不让祖国受到外国的侵略。但是,我也觉得荆轲很可笑,去行刺秦王,原本是要拯救燕国,结果没有成功,却害了燕国,你们说这个荆轲好不好笑?
其实荆轲刺秦王的错误并不在荆轲,而在于燕国的太子丹。你说如果荆轲把秦王刺死了, 秦国新君定会报仇对不对?倘若刺不死,嬴政余怒未消,灭六国时,也一定会把燕国先灭掉。一个国家要想不被别人侵占,就要富国强兵,而不是用个人的鲁莽行为去行刺别国国君,这样不但不能拯救国家,反而会加速国家的灭亡,这就是适得其反!你们说对吗?
刺客读后感 篇2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这其中有着深深的无奈,荆轲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在执行过程中暴露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竭尽忠诚,至死方休”,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出现失误,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刺客读后感 篇3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 篇4
《昆虫记-----大自然的小刺客》读后感洛阳中心小学五(2)班陆佳宁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其中一本是《昆虫记-----大自然的小刺客》书名中的‘小刺客’指得是什么呢?你肯定不会想到,它是蜜蜂-------狩猎蜂。之所以叫它们狩猎蜂,是因为它们成年后会捕捉昆虫,但不是给自己吃,而是给幼虫吃,自己则吃花蜜,狩猎蜂会把卵产在捕捉的昆虫身上,当然,它得先将猎物麻痹,说到麻痹,它们可是昆虫界的顶尖高手,可以在没人教的情况下,知道猎物神经球的位置,好像有一双透视眼,然后用针刺进去分毫不差,精确无比。
而被麻痹的猎物会存活很久,只是不会动。有一种叫黄蜂的猎蜂。它的目标是比蟋蟀更大更强的蟋蟀,但它总能杀死蟋蟀。狩猎蜂的幼虫还是"美食大师",对享用大餐很讲究,它们会本能的先吸体液,再吃脂肪,肌肉, 按照这个顺序一步步啃咬,这样猎物直到最后一刻才会死。
不管是幼虫还是成虫的狩猎蜂,都可以在没人指导的情况下做事,循规蹈矩,不多做也不少做,好像有一个**的爱西在指示着它们。
刺客读后感 篇5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 篇6
读《刺客列传》有感
高二年九班戚赫
有人喜爱文辞简约的《三国志》,有人喜爱饱含深情的《红楼梦》,有人喜爱清新亮丽的《飞鸟集》。而我却独爱人物细腻的《史记》。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行各业的英雄追逐中原。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和尊严,无数英雄在山野上流泪。刺客事卑鄙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他肩负着国家的期望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五个人虽然肩负着不同的命令,有着不同的结果,但他们都是侠义的、无所畏惧的,有着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层楼中最长的一层。从准备刺杀秦王到最后一次刺杀,说明荆轲是一个崇尚正义、信守诺言、有勇气、有计划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遗弃在街上,他的妹妹因悲伤而死。
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 篇7
世外中学六年级徐智翔
司马迁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
他为了编成史记着一本伟大的书而漫游华夏各地。
他的雄心壮志和辛勤劳动,使史记作为一种伟大的存在流传了3000多年。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传记是书,它浓缩了几千年的历史。
历史记载中的故事数不胜数。我最喜欢的荆轲传记是这本。
我十分敬佩其中的刺客荆轲。
他的英雄无畏精神被刻画得淋漓尽致,他的性格也被放大了。
他儿时便喜欢读书击剑,结交的朋友还是个宰狗的酒友。
荆轲自己就是个酒鬼。他每天和朋友喝酒。
这从小培养了他的豪情壮志,以及不怕死的精神。
长大后,他为国家赴汤蹈火,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为燕成为最后一个被消灭的国家做出了牺牲。
故事围绕荆轲刺杀秦王展开。
他在国家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牺牲自己刺杀秦王,在失败过后也毫不畏惧死亡,光荣牺牲。
作为中国数以万计的刺客之一,荆轲只是冰山一角。
中国历史上的刺客都有相同的特点。他们不怕死,愿意牺牲。
荆轲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杀了秦王,但无畏是所有刺客的共同点。
刺客不仅是刺杀他人的残忍工具,更是敢于打破自身恐惧、勇于冒险的勇士。
在本文中,刺客的精神不仅仅体现在一个人身上。
文章中的许多人物都拥有着刺客精神。
他们为了保住机密而宁愿自杀,以自己的生命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耿耿。
我们也应该要有刺客精神,虽谈不上要以生命做代价,但是要有不畏艰难的心。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刺客列传》读后感
文来中学六年级袁轲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
司马迁是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和文学家。他是汉代的御史家。
他早年就心怀大志,为写《史记》漫游各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一言的《史记》。
《史记》一书被鲁迅先生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本史书从上古传说到汉武帝,3000多年历史,二十六史之首。
《史记》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大部分,讲述人物的分别是本纪,世家和列传。
它们是关于皇帝、王子、大臣和平民的。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一句话,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
春秋至战国末年,太史连队的马迁向我们讲述了五位著名的刺客,曹沫、庄子、玉郎、聂政和最著名的荆轲。
他们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下来了,有的被就正了
五个刺客可以说士为他们的知己而死。最有名的刺客是荆轲。
荆轲是燕国人,他喜好读书,擅长剑术。
不过,他在外面游说,不是为别人游说,直到丹太子的参士田光把他介绍给丹太子。
田光用了很多技巧,为荆轲找到了一个成功杀死秦始皇的机会,但荆轲并没有成功杀死秦始皇,而是被秦始皇刺死。
最后,秦国来攻打燕国,灭掉燕国。
从个人品德上来看,他是个集勇气、智慧、爱国情怀于一身的英雄。
为什么这么说呢?荆轲不是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只是一个普通的游侠,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做的举动——刺杀秦王。
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燕太济旦希望荆轲在曹沫劫持秦始皇之后结成同盟,但秦始皇非常强大,这也显示了秦国最终吞并六国、统一世界的能力。
事实上,我认为荆轲有实力刺杀秦王。其实,他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迫使秦始皇代表丹太子签署同盟,所以他没有直接用毒剑刺伤秦始皇。
说明他一味地追求最完美的结果,而丢失了绝佳的机遇直至丢了性命。
因此,他爱国,擅长剑术,但缺乏适应环境的能力。
像荆轲这样,不畏牺牲为国捐躯的刺客,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很多,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精神,才会在历朝历代都有杰出的英雄。
尽管他们未必成功,但他们的光辉事迹将永远流淌在历史的长河中,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刺客读后感 篇8
《刺客列传》描写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高渐离六个人的事迹,始于曹沫,终于高渐离,他们的悲剧性也在逐步加强,只有曹沫一人全身而退。在这六个人中,荆轲无疑是最有名的。荆轲的事迹被千百代文人书法家传唱,其他五个人却被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这是大多数人所不知道的。其实,他们六个人的事迹都是令人扼腕叹息,荡气回肠。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被豫让提出来,就成了刺客的信条,他们不顾家人,不计生死,就是为了“知己”这两个字。前面已经说过,荆轲的知名度最高,可是现在看荆轲与太子丹的交往,其中掺杂了太多的利益,并算不得是知己。唐朝司马贞《史记索隐》转引来注解《史记.
刺客列传》中记载:荆轲与太子丹游览东宫,荆轲拾瓦投蛙,太子丹捧着金丸给荆轲。他们一起带走了千里马。荆轲说千里马的肝很好吃。丹太子杀了千里马,交给荆轲。
荆轲在宴席之上说歌女的手美,太子丹就把歌女的手剁下来放在玉盘里送给荆轲。太子丹的所作所为,实在是有谄媚之嫌。荆轲虽然为人深沉好书,与贤豪长者相结,但是也是郁郁不得志的,每天和狗屠、高渐离在市集之上相乐相泣,旁若无人。
太子丹对荆轲也算是有“知遇之恩”了,但是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就是说君子之间的交往不掺杂利益,可太子丹与荆轲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连荆轲也说“太子遇轲甚厚”。所以太子丹为荆轲准备好要去咸阳时,荆轲准备等自己的同伴,但是太子丹并不信任荆轲,以为荆轲要反悔,试探地说“丹请先遣秦舞阳”,他们连朋友之间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更谈不上是知己。太子丹对荆轲不薄,荆轲去刺杀秦王,就有了“拿人钱财,****”的意味。
但是,古往今来似乎没有人去注意这些,荆轲成了千古刺客的偶像,这和太史公偏爱荆轲有关,《刺客列传》里,荆轲所占文墨最多,其故事性也最完整,还有他身边诸如田光先生、高渐离等一批朋友所渲染出来了强烈的悲剧氛围。文人墨客也写诗作赋咏叹荆轲,例如陶渊明《咏荆轲》中说:“其人虽己没,千载有余情。
”这其中自然也有荆轲他一诺千金,视死如归的缘故,但是《刺客列传》其他五人并不缺乏这一特点,所以,这并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与其他五人相比,荆轲的敌人是秦始皇。
秦始皇他“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虽然他并不是完美的,他誉满天下同样也谤满天下,可这并不能抹杀他奠定中国封建王朝基础的功勋。一个人能达到的高度通常由他的对手决定。千古一帝秦始皇在历史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竟然敢刺杀他的荆轲当然也在历史上扬名。
尼采说,小心选择朋友,小心选择敌人。你的朋友可能会影响你的成就,而敌人将决定你能达到的高度。所以,遇到一些人做出一些事,不要随便去和他理论生气,不是所有人都配当你的敌人。
《刺客列传》里,最成功的刺客要算曹沫了,曹沫挟持齐桓公,既达到了自己的目的,逼齐桓公交出了侵占鲁国的土地,自己又全身而退。专诸虽然达到了自己目的,以鱼肠剑杀了吴王僚,可自己也丢了性命。随后的豫令、聂政、荆轲和高某逐渐离开,不仅没有完成任务,还失去了生命。
而且秦王因为被荆轲行刺大怒,发兵攻燕,逼迫燕王喜杀了太子丹,为燕带来了祸患,但他们都是义薄云天、视死如归的死士,其悲剧结局可歌可泣,读来荡气回肠。我认为其中最可悲的是高内卷。
严格来说,高渐离并不是《刺客列传》里所描写的刺客之一,他是在荆轲刺秦王环节里出现的人物,只是一个陪衬荆轲的存在。太史公没有提到高渐离的武功。与其他五位刺杀将领和勇士的身份相比,高渐离是一位音乐家。在易水河畔送别荆轲时,流传千古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就是高渐离为荆轲践行之作。
似乎此时,高渐离已经预见到荆轲悲剧的结局,决定不回头就踏上征程。这是何其悲壮的画面!他与荆轲的友情可见一斑!
秦始皇想要丹太子和荆轲的**,他们都逃走了。高晓松逐渐改姓为酒保,伺机接近秦始皇。秦始皇因为爱惜他的才能,熏瞎了他的双眼,令他击筑,高渐离便把铅放进筑中,再进宫击筑靠近时,举筑撞击秦始皇,当然没有成功,被杀。
但此时秦始皇已经吞并了燕国,刺杀燕国已无意义。更何况,高渐离不会武功,他成功的几率微乎其微,然而高渐离这个击筑国手却义无反顾,这似乎有些寻死的意味。或者,他只是想已一死来告慰荆轲这个朋友,这个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
他只是为义而死,其中不掺杂任何的金钱、收买、报恩、等等龌龊,死得轰轰烈烈。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的诗句描写了一个冷酷无情却又侠肝义胆的刺客。刺客,或称杀手,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古老的传统,但也有着独特的生命力。
但是,春秋战国那个君子之间争霸的时代过去,“士为知己者死”的刺客也消失了,剩下的只是阴冷的暗杀、丑恶的血腥,这怎么不令人怀念那些舍生忘死、舍生取义的刺客豪侠!
刺客读后感 篇9
内容简介:一名神秘女子找到杰克·李奇,邀请他暗杀新当选的美国副总统。杰克·李奇欣然从命,短短的一百二十个小时内,他就让副总统“死了”三次半!然而他不知道,此时真有一伙人正在磨刀霍霍,准备送副总统“上路”。更要命的是,那伙人也不知道杰克·李奇的存在……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刚收到书,封面很酷啊,和国内的同类小说封面很不一样,很有一种欧美范儿,打心眼儿里喜欢《模拟刺客》的这种感觉。小说前面还有填写小猪的导读,作为推理界达人,他的导读格外有分量,真是个意外收获,赞一个!《模拟刺客》主线是刺杀美国副总统,辅线是男主角李奇与大哥的情人之间的周旋,我更期待爱情可以开花结果,那些政客们只是政府的工具,死了一个还会有成百上千个。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模拟刺客》刚拿到书,开始以为是个谍战故事,看后不久才发现是本融合了阴谋、惊险、爱情、推理的冒险小说,越往后看越欲罢不能,主人公李奇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神探,话语不多,却总是一语中的,出手快,而且狠,女人就爱这样的男人,读者就爱这样的硬汉!《模拟刺客》是我看的第一本李查德小说,他的冷硬风格早就听说,这次国内终于发行,果然精彩,喜欢李奇思维的敏捷与身手的强硬,同期还有一本《暗夜回声》,正在读,同样很过瘾。
刺客读后感 篇10
看完《刺客传》,我不禁佩服这五个人。
虽然这五个人的事迹不尽相同,但暗杀的目的也不尽相同。但他们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有着一种不畏**,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刚烈精神。
曹沫,是一位有勇无谋的刺客。他用自己的话与齐桓公作战。一方面,他以武力威胁齐桓公,迫使齐桓公归还因战败而失去的土地。不过,我认为曹沫此举还稍欠妥当。
如果齐桓公只在乎自己的土地和国家的利益,曹沫这次威胁齐桓公的行为非但能使齐王归还土地,反而会使齐王愤怒,并对鲁国大举进攻使鲁国面临着亡国的危险。
为了给智伯报仇,玉郎决定刺杀赵襄子。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会毫不犹豫地让我们的身体遭受巨大的伤害。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荣。
”最后刺了赵襄子几刀便自刎谢世了。但他的忠诚却感动了赵国志士。但我认为豫让的行为只是愚蠢和忠诚。
他大可以以自己的才能辅佐与赵襄子身边,再找时机为智伯报仇,这样既可报仇又可保全自己,两全其美,岂不快哉?
聂政,为了达到目的,直冲“方坐府上”的韩相侠累,然后“自屠出肠”。而聂政为了不让家人受牵连“自皮面决面”。聂政的姐姐聂荣认为,为了保护自己,他不能永远埋葬弟弟的名誉,于是和弟弟一起死去。
同样为了古代君主的一己私利成为牺牲品的专诸,为了刺杀成功,将匕首藏在烤鱼肚子里,刺死了吴王僚,但却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对我们来说,不能为祖国做贡献是非常遗憾的。但是对于古人来说,为他们的主人献祭确实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
荆轲,他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他是一位有勇有谋的刺客,但造成他失败的最主要的原因就应该是他的武功吧。他的剑术不精,却要刺杀秦王,他的精神与勇气可歌可泣,可惜的只是能力罢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首慷慨激昂的歌曲流传青史,同时流传的还有荆轲大无畏的精神。
这些刺客有成功也有失败。但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我们要记住的是这些刺客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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