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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白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集合。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 。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

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2】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的细腻,深入人心,偶尔看了会觉得被压制住了,动弹不了,但我爱她的文字又爱得那么的炽热,就像我之前看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字或许有些凄冷,但是往往是一针见血。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遵从传统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热情似火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3】

张爱玲说: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大约张爱玲也是不赞成佟振保对女人的二分法吧。

佟振保是《红玫瑰与白玫瑰》的主人公,这点确认无疑,确认无疑的还有他也是一个没有爱的人。甚至于连爱自己也算不上。

佟振保并不是坏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却”成功的”男人,做不了自己的主人,也做不了别人的主人,却妄图去拥有一个“对”的世界。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他“对”的世界里的规范。他对自己的行为也总是很约束,对,或者不对,该,或者不该。他从没有问自己喜欢什么,他是像一架机器,在规范地、合理地、恰当地运行着。如果有什么不对他就会及时的规避开,他的一生都为了心中伟大的目标奋斗,他是个“有志青年”,他也很成功。他以他坚韧的毅力和自制力,让自己从贫穷的最底层走了上来,或许也曾迷茫和困惑过吧,很快的就学会了找到自我安慰的理由,人总归是不能一辈子都那么地要求自己。

而一切也就开始改变,直到公交车上再次碰到娇蕊,仔细地回味这个场景,佟振保也觉得该哭的人是王娇蕊,可哭的人偏偏是自己,为什么?他想不明白。振保后来会哭的稀里哗啦,不是他曾爱过,他是嫉妒娇蕊的。娇蕊那时过得很幸福,很真实,他却无法把自己的生活划分的是否幸福……娇蕊说“爱到底是好的……”可是振保却也并不知道什么是爱,他的一生都奉献了出去,包括他卑微的爱情。他并不知道什么是爱。直到最后他以为他的生活会是最幸福完美的,却没想到他牺牲付出了那么多,竟是不如娇蕊的。他万万没想到,他竟然会妒忌娇蕊。或许从这里看出来他从来没有爱上过哪个女人。

他已经足够尽心尽力,他的一生应该是完美的。他的努力还有他的处事,本应该受到人们不断地夸赞。也许,人们不断地夸赞是振保生命的泉源,直到后来母亲负气回老家,烟鹂变得木讷病态,所有的一切并不是他心中对的世界该的样子。在当初他以为,他怎么怎么样,定会获得完美被人羡艳的生活,可是……生活并不是想象的那样。如果说这就是失落。他也只是被自己的生活欺骗。

生活无所谓欺骗了谁。

他的一切处事都那么恰到好处,只是他的生活却不能如自己的愿。

我想,很多男人都是这么的如他吧。或许不像他那般出生贫穷,但是从小的教育便说男子心怀四方。于是那般克己,于是开始努力。“振保便是整个的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或许他们甚至会认同女人如衣服,甚至他们都是最压迫自己的人。他们是我们眼中的成功人士,也是我们中华几千年教育下的产物。

也许他们也是大男子主义的牺牲者。

也许张爱玲更多的不是为了表达一个爱情。

也许她正像她的照片那般,叉着腰,鄙视着她所处的那个年代。看啊,这就是你们的有志之士。你们心中理想化的男人,那个年代的英雄也就是这样罢了。他们为报效祖国或者崇高理想放弃了一切,包括爱情,最后放弃自己,为的是一个人尽称赞的生活。只是,牺牲了自己的生活,又怎么说的上好不好。

我突然觉得这本书完全跟这两个女人无关,从头到尾只是振保的故事,只是讲了一个男人,也是一个人,在欲望与责任之间的挣扎,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无奈。

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这个一个关于生存的故事。

张爱玲小说里的人物大多都曾想挑战生活和命运的,是没有成功的,当然基本上也看不到有壮烈和荡气回肠的失败,都是被压服的,只能向生活全心全意屈服,要么就是被生活漫不经心地碾碎----生活甚至不带正眼搭理你的.张爱玲的小说就是这么与众不同的,揭穿了真实生活的沉重与无奈,浪漫本身的虚假和可笑,道明了伟大是虚幻的,看的很压抑。或就像她的那句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4】

**不长,虽说是言情,感觉和亦舒的**有点相似,犀利的笔锋直指赤裸的现实。先说振保,不管怎么说,他帮助他人,为弟弟还债…口碑也很好是个正经人。事业上也算成功,但也没有多崇高。

说他没有嫁给娇蕊,他会认真对待女人和妓女都很清楚。他家境不好,事业和生活都是靠自己的努力。他不能接受这种违背道德的婚外情,也不能无视自己的家庭。他不能因此而毁了自己。他如今的路走的比谁都艰辛,最终还是理智和现实的胜利。

虽说写出了男子的薄情,但现实中的感情往往也就如此脆弱。再说倘若振保娶了娇蕊,如开头所说,那如火般的红玫瑰,如她喜爱吃的糖,开始总让人难以忘怀,但火焰是会熄灭的,糖吃多了会腻,无论红玫瑰还是白玫瑰,总归是那不可得更让人不能忘怀。他也觉得妻子有一些封建思想,但他自己没有。

喜欢娇蕊却不愿意嫁给她,只因为她是一个离婚的女人,不喜欢烟郦却嫁给了她,只因为她是一个纯洁的女孩。后来,妻子出轨,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于是他试图用一些可怕的行为来伤害自己。他可以原谅自己,但他不会原谅别人。

饭粘也好,蚊子血也罢,都是饱尝后的味道。你是一个人眼中的饭粘,对于旁人而言,许是“床前明月光”,你是一个人的蚊子血,说不定又是别人心中的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5】

1、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 ----张爱玲

3、砸不掉他自造的家,他的妻,他的女儿,至少他可砸碎他自己。 ----三毛

4、隔着那灰灰的,嗡嗡的,蠢蠢欲动的人海,仿佛有一只船在天涯叫着,凄清的一两声。 ----张爱玲

娇蕊道:”并不是够不够的问题。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 ----张爱玲

6、怎么这些时都没有看见你?我以为你像糖似的化了去了! ----张爱玲

7、不论在环境上、思想上,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

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 ----张爱玲

10、他向客室里走,心里继续砰砰跳,有一种奇异的命里注定的感觉。 ----张爱玲

12、他不知道烟鹂听无线电,不过是愿意听见人的声音。 ----三毛

13、许多叽叽喳喳的肉的喜悦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一种苍凉的安宁,几乎没有感情的一种满足。 ----张爱玲

14、……真是个孩子,被惯坏了,一向要什么有什么,因此,遇见一个略具抵抗力的,便觉得他是值得思念的。 ----张爱玲

15、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与白玫瑰最经典的语句 ----张爱玲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6】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情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即定的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潜意识里还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想付出的时候却是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7】

也许,爱情是一个巨大的童话,它覆盖了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既不英勇也不美丽的悲伤故事。就像家里结了婚的玫瑰枯萎了,变了样,但你得不到的玫瑰永远在你心中绽放。

古往今来,爱情一直是大多数作品的主题,在世人眼里,爱情永远是珍贵而圣洁的,只是也许现在的世界太过现实,总有那么多无奈的感情存在,掺杂了太多因素的爱情,不再如以前那般简单。而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

少平为未来不懈奋斗,也是那一代人的闪光点,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贯穿他思想的主线是坚持不懈的奋斗和毅力。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挫折,他都能坦然接受,对生活充满希望。虽然他对田晓霞的爱以悲剧收场,但他仍然能包容一切,勇敢而真诚地面对生活。再看田晓霞,虽然出身比少平好很多,但作为那个时代的先进女性的代表,她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看问题往往和社会一般的看法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以及最后她的牺牲,可以说即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虽然他们两人最终以悲剧收场,但在中国共产党的末日,他们让少平顿认识到生命和生命的真谛,开始了新的生活。

今天看了一部**,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嫁了一朵红玫瑰,久而久之,红色改变了墙上的蚊子血,白色依旧是“睡前明媚的月光”;嫁了一朵白玫瑰,白色是沾在衣服上的一粒米糊,红色是心里的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作者从1909年开始说起,直到1998年,这中间经历了清、民-国、新中国的时代更迭,一本小小的册子,跨越了近100年的时空,让我们了解到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对知识、科学的不同态度,由此会想到自己在科学面前应做怎样的人?应该如何引导学生向科学家那样去观察思考,去反思提高。

很明显,罗密欧和朱丽叶的爱情之箭被折断了,毁灭折得力量就像雷电交加,可以把松柏劈开。不要以为坚定的爱情就能长久,一旦它有损于第三者的利益,那么这段情必将受到被迫拆散的危险。无论他们是否无辜,无论他们如何反抗,这个故事的背景为他们的结局铺平了道路。

他们悲惨吗?也许是的,因为他们没能相守到老,而是红颜英年早逝,也许不是,因为他们寻到了最后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8】

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记。

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

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

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

朱砂痔,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男人如果娶了艳丽,热烈的女人,

时间久了,激情退却,就会觉得她像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虽耀眼但厌恶,

而那种安静纯洁的女人就像那一抹圣洁的月光,令人心神向往,可望而不可及。

男人如果娶了传统,安静的女人,

过惯了平淡枯燥的生活,就会觉得她像衣服上的一粒饭渣,那样不起眼,想要顺手弹走它。

再遇见那种耀眼热烈的女人,就会内心汹涌澎湃,觉得她好像烙在心口的的朱砂记,那么耀眼夺目,无法忘怀。

这段话道出了人的贪婪,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是人之常情,也是一种可怕的自私。他教会人去渴求,却没有告诉我们要付出。总认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所以说要学会知足,懂得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无休止的索取,只会让你更加贪婪,鱼和熊掌都要兼得的地步,最终将会失去所有。[好工具范文网 fAnWEN.hAO86.CoM]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9】

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

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

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

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

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

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

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

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

尘埃落定,木已成舟

无论你是否接受

随风而去,随风而去

不管怎么说

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0】

佟振保和他的红玫瑰爱得热烈而短暂。我不明白他对她的情感是否可以称作爱。觉得,更多,不是的。可偏偏也就是她最令他难忘。再想起时心中仍会泛起涟漪,只是那一切情愫皆已不再如初、不再激情澎湃。不过,任何红玫瑰都只是他生命中万千的一朵,他从未带走一枝。而他的白玫瑰,现在看来有一种愚味的“忠诚”,无限卑微的爱。大量笔墨可以用于他与他的红玫瑰缱绻一时之间,白玫瑰的圣洁却被难逃的世俗隐匿地无迹可寻。

原来小说里活过那么多不知为何就可以爱上一个人的人。女人。她们爱得自由又不自由。自由在无论何时何地的第一瞬,不自由在他的心从未安定在她们身上。红玫瑰是自由浪漫的写照,却终同白玫瑰一样逃不出男人负心风流的结局。这些心甘情愿的爱却也太卑微。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1】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终究只是一时,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而娇蕊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责任的男人身上后,幸福也随之坍塌。誓言中的他许给的水晶宫殿不过是一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就连倒掉时趁势而起的灰尘都能让她迷眼流泪不止,伤心和痛苦都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的,他永远都看不见,就连最后你委曲求全说要给他自由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到了解脱的快乐而无视你流血不止的一颗心。爱不能挽留的时候,只有把最后的尊严留给了自己。华丽的转过身来,给他自由让他走。在爱情的游戏里,女人一直都扮演着陀螺一样的角色。

迷醉在刚恋爱时的浪漫中,宁愿一直这样长睡不醒,晕晕乎乎的忘记了现实的存在。男人对爱情的憧憬大多是以欲望开始并以占有而告终的,他会被一个特别的女子所吸引,他会禁不住诱惑,总想用征服来证明自己,当女人转过头来认真面对的时候,他却心慌了,因为他从没有说过要你的真心,一切不过是玩玩而已,他们最怕的就是对爱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起,他说他有太多的责任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责任是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可以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2】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我记住了这句话。

前两天看完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

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

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能够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我理想的生活,害了自我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我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我以前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取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期望爱的不一样,以前爱的,时光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

总是在自我浪荡后,来后悔。

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我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我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先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感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之后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此刻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但是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我也很喜欢这句话。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

振保能够让我看出了他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白玫瑰与红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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