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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总结

2024-03-19 法院工作总结

法院工作总结。

法院工作总结 篇1

今年,在区委、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主题服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推进了纠风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纠风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按照区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纠风工作意见》,明确了今年我局纠风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建立了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纠风工作纳入到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之中,把责任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实行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的责任制。

一是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党员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为载体,开展“树立行业新风”、“我为党旗添光彩”讨论活动;二是结合每周一次的机关政治学习和科室业务学习,利用政治学习、上党课、看录相、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三个教育即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组织纪律教育活动。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重要经费和大额经费支出都由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在局机关大力开展“增收节支”活动,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二是重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监督制度,对行政过失、违反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风不正等一律予以追究;三是认真执行了建设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六项禁令”、“六不准”、“禁酒令”等规定,有力促进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1、积极配合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规定,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组织人员对全区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进行了排查摸底。经调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截止目前,我们共先后参与30多起“双拖欠”问题,已协调解决近20起,还款金额达到300多万元。

2、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成立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普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组织检查人员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现场的安全防火措施制度,消防器材和设施、施工用电,脚手架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各种施工机械的防护措施,特种行业上岗证、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技术资料等10个重点内容,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督促整改,杜绝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继续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禁止接受执法相对人钱物;禁止参与一切与执法相对人有关的娱乐活动;禁止参与执法相对人有关的营销活动;禁止一切对执法相对人的吃、拿卡、要、报行为。今年,全年共审批新建项目50多家,未出现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在上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名次也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环保、规划工作是和我区群众生产密切相关,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们今年重点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各科室职能分别制定了详细的服务流程图,对每一项具体的审批业务,都将科室责任人、基本职能、执法依据、办事条件、服务流程、需提交的全部文件材料要求、收费的标准依据、办理时限、违诺处罚措施及投拆电话等予以公示,增强了机关决策和业务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办事。

虽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有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今后,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行风无小事和狠抓行风建设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抓作风,与时俱进树形象,努力把我局的纠风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法院工作总结 篇2

法院作为司法机构的一个重要部门,对于营商环境的改善和维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各级法院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便利、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下面就从几个方面对法院营商环境进行总结报告。


法院在审理商事案件中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量,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间公平竞争。同时,法院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商业信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法院在审理商事案件中注重法律解释和法律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通过建立健全的商事案件审理标准和程序,推行法官专业化分工,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及时有效解决商事纠纷,减少经济纠纷处置成本,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增强市场信心,提升法治水平。同时,法院加强对商事法律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为企业提供权威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合法合规经营。


法院在推动营商环境改善中发挥了重要引导作用。通过在商事审判中引入法治理念和市场化思维,促进法律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推动营商环境全面升级。同时,法院积极倡导诚实守法、诚信经营的商业道德,引导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市场主体的责任感和社会信誉,为企业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法院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中不断完善自身机制和功能,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服务水平。通过加强法院内部管理,完善审判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及时有效解决商事纠纷,增强司法公信力。同时,法院倡导公开透明、便民利企的司法理念,推行“互联网+司法”,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法律服务,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保障。


小编认为,法院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审理商事案件,保护企业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市场行为,推动市场规范化运作,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同时,法院不断完善自身机制和功能,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服务水平,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高效、公正的法律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希望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创新务实,进一步提升司法水平,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法院工作总结 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2012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精神,坚持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的理念,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方针,大力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案件104566件,结案96293件,调整诉讼标的额153.3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8.33%、14.24%和4.11%。其中,市法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分别受理案件17646件、2711件、2057件,结案16595件、2446件和2002件。2012年,全市法院在收案大幅上升的同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2.86%,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4.41%,申诉再审收案和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3.49%和4.81%。呈现出“办案数上升、服判息诉率上升、调解撤诉率上升,申诉再审收案下降、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下降”的良好态势,全市两级法院审判绩效考评步入全省先进行列,部分工作步入全国先进行列。

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着力保障司法公正。深入开展“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坚持把公正作为法院生命线,更加注重审判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完善院、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制度,强化庭务会、合议庭对案件质量的把关职责,探索职务犯罪量刑规范化试点,推进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立,着力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针对收案大幅上升态势,加强各诉讼环节的衔接配合,严格审限管理,努力实现收结案的动态平衡。开展积案专项清理,加强督办,限期结案。组织文书、庭审和信访案件评查,注重评查结果的应用,完善裁判文书审核、错案原因分析、差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全年累计对97211份文书和14756次庭审进行了评查。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扩大二审开庭和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全年二审案件开庭率为86.93%,上网文书21916份。对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申请破产或强制清算、执行异议、司法鉴定异议以及减刑、假释等组织公开听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全年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7115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2.44%。

着力提升办案效果。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力求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将辨法析理贯穿审判全过程,积极开展风险提示、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引导当事人合理调整诉讼预期,增进对裁判结果的理解和认同。准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依法可以调解的民商事案件,首选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及时作出判决。高度关注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全年累计为被害人追索赔款、挽回损失6528万元。更加重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在依法审查被诉行为合法性的同时,通过协调和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686件。

着力维护司法权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切实履行二审和再审职能,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全年审结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2077件,裁定驳回346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628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442件。对申诉无理的再审申请依法驳回180件。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共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55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11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10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91件。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继续深化“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完善提级执行、委托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国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通过强制申报财产、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在媒体上公布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曝光被执行人失信记录等方式,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91人,追究刑事责任13人。2012年,全市法院共执行结案13747件,实际执行到位57.95亿元,在执行收案下降的同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同比上升15.97%。

二、以服务发展为主线,努力保障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审结一审、二审及再审刑事案件9519件,判处被告9015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方针,全年共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236人。对“12.1”爆炸案的主犯王海剑,以招聘为饵杀害三名无辜女青年的累犯甘强,贩卖30公斤的毒枭李先中,以及其他罪该判处死刑的罪犯,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深入“打黑除恶”,从严惩治陈明合、谢永红等涉黑犯罪团伙。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票据诈骗、组织传销以及洗钱等犯罪行为,判处罪犯438人。着力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判处职务罪犯22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14人。重视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对3名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1512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

全力服务武汉科学发展。着眼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妥善化解商事纠纷35032件。积极研究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服务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慎重处理因城市改造引发的拆迁征地案件,统筹兼顾支持地方发展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关系。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促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共同发展。依法审理非金融借贷案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加大对金融债权的保护力度,累计为金融机构实现债权3.52亿元。审慎处置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依法引导中国农垦进出口武汉公司、武汉化工厂等6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延伸司法职能,开通服务企业热线,组建涉企纠纷合议庭,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省首家产业经济巡回法庭,协调全国45家开发区法院建立委托、协助执行平台,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市、区法院领导还带队深入汉口银行、长飞光纤、黄鹤楼酒业等单位,结合审判实践,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337条。

全力保障自主创新。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文化创意产业和本地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全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50件,同比上升134%。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权利等原则,依法认定“爱帝”为驰名商标,审慎处理涉及“得月楼”、“扬子江”等知名品牌的纷争。更加注重对具有独创性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司法保护,支持奥华光电等高新企业依法维权。妥善审理科技创新中产生的技术合同纠纷,促使高校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等领域的著作权案件审理,妥善处理ktv及网吧播放音乐、影视作品侵权案件,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全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历史建筑物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等重大事项的研讨,主动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探索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通过走访行政机关、邀请执法人员旁听庭审等方式,及时通报审判工作信息,分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方面总结经验教训,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在基层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推行审前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评估、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轻罪记录封存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全年共判处未成年罪犯327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139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完善与社区矫正的衔接机制,协助做好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促使其悔过自新。

三、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努力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切实保障民生。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更加注重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护,全年累计为医疗、交通、工伤事故受害人追索人身损害赔偿金 4.8亿元,为老人、妇女、儿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1247万元。积极应对房地产调控给楼市营销带来的影响,妥善化解“光谷国际广场”、“人信·汉商银座”等商品房买卖的群体性纠纷。高度重视涉军案件审理,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三农”问题的法律研究,依法审理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服务新农村建设。坚持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累计为职工追索劳动报酬5919万元。

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注重便民服务的常态化、制度化和实效化。去年5月,市法院新建的54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增设立案调解室、判后答疑室、材料收转室和司法救助室,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一站式”服务。坚持立案导诉制度,向群众免费发放诉讼指南。全年还为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67.94万元。健全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开展小额案件速裁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确保难案精审、简案快结,减轻群众诉累。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做法,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纷争。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依法及时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积极促成协议的自动履行。全年通过司法确认,将11857起纠纷有效化解在诉前。

依法解决信访合理诉求。坚持把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途径,大力推行诉访分离、责任通报、多元化解等制度,在“事要解决、息诉罢访”上狠下功夫。坚持院领导定期接访、约期接谈和带案下访相结合,全年两级法院领导共接待来访2513人次,包案化解信访难案307件。加强初信初访处置工作,预防和减少重信重访发生。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及时提起再审。全年审结再审案件中,依法改判46件,发回重审20件。对申诉无理的当事人,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对确有实际困难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配合,尽可能缓解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四、以文化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队伍管理水平

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提升思想境界。深入开展“喜迎,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精神,引导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典型引路,组织演讲比赛、诗歌朗诵及座谈研讨,广泛宣传李要兵、李冲等武汉法官的先进事迹,掀起创先争优热潮。充分发挥司法文化潜移默化的育人作用,开展法院院训征集,组织新进干警和初任法官宣誓,为临退休的干警制作《个人历程纪念册》,举办青年读书会,开设“武汉法苑讲坛”,着力增强干警对法院的归属感和职业尊荣感,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加强职业文化建设,提升干部素养。深入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竞赛”活动,组织全员岗位大培训和基层法官轮训,举办“十大精品案件”评选和示范庭审观摩,开展办案能手评比、调解能手评比、文书制作评比、案例编写评比以及书记员和法警技能竞赛,努力提高干警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等能力。大兴学术研究之风,全年两级法院共有70余篇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市法院连续两年在最高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招标中中标,2012年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科研项目,4项研究成果被评为部级科研成果,并受最高法院委托,参与起草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司法形象。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夸夸身边的好法官”征文评选,突出抓好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教育。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制定《庸懒散行为问责暂行办法》,采取明查暗访、抽查案件、审务评议等方式,对“庸懒散”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实际行动坚决贯彻“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干警廉政档案,认真落实法官个人大事报告、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办案等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纪检监察、立案信访、审判管理等部门的配合,认真倒查差错案件中是否存在廉政问题。近年来,全市法院有关司法不公、不廉的投诉明显减少,违法违纪人数大幅下降。

加强物质文化建设,提升保障水平。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不断改善两级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办案条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案件数据中心,安装审判质效评估、司法文书纠错、诉讼案件查询、电子档案管理、司法统计、法官绩效考核等软件,不断提高审判管理的科技含量。在全省法院率先应用数字化庭审和网上远程提讯系统,实现立案、庭审、调解以及信访接待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办案过程的公开透明。坚持“制度加科技”的反腐思路,精心确定23个廉政风险节点,依托网上流程管理平台,研发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软件,将廉政监督融入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实现审判管理与廉政管理的无缝对接。

五、以接受监督为保障,努力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各项决议,接受市人大会对办案质量的专题审议和对重大案件庭审的检查。根据审议意见,不断完善审判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交督办事项及代表意见,严格落实分级负责、逐级督办等制度,及时反馈办理情况。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现场监督案件审判与执行。全年两级法院共开展市、区人大代表联系活动2143人次,办理人大交督办事项及代表建议205件。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与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络,及时通报法院工作。完善与政协委员保持经常联系的制度,认真办理市、区政协提案和委员建议58件,并通过邀请座谈、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主动征求意见。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审结再审抗诉案件24件,其中改判6件,发回重审2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件,维持原判12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在武昌等区法院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试点,及时检查和纠正审判、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旁听庭审、诉讼档案查询等制度,努力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布知识产权和行政审判白皮书,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和高校师生参观法院。与市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完善律师执业保障制度。认真听取律师建议,通过司法救助途径,对生活困难的劳动者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应当缴纳的诉讼费用予以免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公布司法委托评估、拍卖信息,为竞买人参与拍卖提供便利。全面改版法院互联网站,开通政务微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接受公众监督,开展互动交流。

各位代表,2012年全市法院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取得新进展。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市法院审理的3起案件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人民法院案例选》作为指导性案例刊载,1起案件入选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5起案件分别入选“湖北法院十大典型民生案例”和“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经典案例”。先进典型不断涌现,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231个集体和41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6个集体和115名个人立功受奖。市法院是全市唯一一家“全国敬老模范单位”,司法理论宣传等四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新洲区法院双柳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法院知产庭、江岸区法院刑庭、硚口区法院仁寿法庭以及江夏等三个区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蔡甸等三个区法院被授予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汉阳区法院李冲荣获“全国模范法官”、湖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黄陂区法院袁建武、东湖开发区法院遇杰等10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还涌现出“讨薪法官”李靖(江汉区法院)、“温情法官”李娟(洪山区法院)、“农民工的贴心大姐”孙文浩(青山区法院)等一批新的先进典型。这一系列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研究和把握还不够深入,司法应对措施还有待完善,“执行难”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尤其是在收案逐年上升、办案压力急剧增大的情况下,如何科学调配力量、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效,是摆在两级法院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三是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精神懈怠,执法不公、不廉、不规范的现象仍有反映。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法官断层、人才流失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新城区法院的物资装备和经费保障还有一定困难。同时,少数当事人维权意识强而守法意识弱,试图通过缠诉闹访达到其不当目的,给审判工作带来干扰。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支持下,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人民法院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日益繁重,责任更加重大。2013年,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努力增强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为大武汉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履行职能,全力服务武汉科学发展。加强对审判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妥善化解我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纷争。强化刑事审判惩防功能,推动“平安武汉”创建。依法审理各类商事纠纷和知识产权案件,服务我市工业倍增和产业结构升级,保障“创新武汉”战略实施。及时制裁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促进“美丽武汉”建设。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助推“法治武汉”建设再上新台阶。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理,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进一步总结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经验,完善小额速裁机制,探索公益诉讼制度,让司法改革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

二是深化机制创新,着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努力缓解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充分发挥市法院作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的要求,为社会各界“零距离”监督司法提供便利。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法院工作。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着力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坚决抵制无理缠诉闹访,依法制裁扰乱审判秩序、危及法官安全的行为,维护司法权威。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法院工作根基。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强化基层法庭建设,充实基层审判力量。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提升新城区法院的经费保障水平。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开展岗位练兵,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坚持把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查处“庸懒散”现象和司法不公、不廉行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面对新形势,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党的精神指引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清晰的思路、更加务实的举措,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武汉科学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工作总结 篇4

一、注重理论学习,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建立理论体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根本指针,是人民司法事业的思想理论基础,是指导我们做好审判工作、推进法院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强大思想武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核心、最本质的内容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要求上就是“司法为民”。一方面积极带头自学,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牢固确立“司法为民”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就审判工作服务于发展、改革、稳定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进行学习讨论,提出了公正、廉洁、高效、文明服务大局的多项措施。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力做好执行工作

我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法院工作的审判人员,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深深的认识到破解执行难,传统的只靠法院自身的执行资源,孤军奋战,单打独斗地抓执行很难搞好执行工作,只有把全社会的执行资源整合为一体,让全社会都来理解、帮助、支持、参与法院执行,才能顺利开展执行工作。,对历年未能执行的积案,一件一件地进行梳理、分析,查找执行不了的原因,找出规律性的东西,研究解决对策。他们认为,在我国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经济主体多元化、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为此,法院在积极取得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以后,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法院主办、各方配合的大执行格局,这一格局形成后,有了党委、人大、政府的指导、撑腰、壮胆,法院在案件执行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阻力小了,执行硬气了。所以体会到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不但有利于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案的自觉性,而且有利于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纠正和预防工作中出现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各种问题,通过监督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执行工作不偏离方向。我在执行王××申请执行张岗村委会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中,由于张岗村履行能力不足,而申请人王××的经济又特别困难,面对这种矛盾,通过人大的大力协调,张岗村每年按期给付一万元,使该案的执行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状态。

三、适应时代需要,拓宽执行理念,全力破解执行难

我是20xx年11月被任命执行庭副庭长,如何尽快适应岗位工作需要,进入工作状态,实践中我注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学习,适应新的工作面对执行工作新机制,首要任务是学习。是面对执行工作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注意学习探讨与执行工作有关的新理念、新方法、新举措,以适应时代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三是虚心学习和广泛收集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庭长的参谋和助手。2、围绕本职工作,明确指导思想根据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特点,以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提高执行效率为重点,以确保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为核心,强攻执行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为做好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3、把握工作大局,注意工作运作方法围绕全院工作大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力维护集体声誉,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个人和集体的关系,参谋与决策的关系,摆正自己的位置。今年我发挥不怕疲劳,忍辱负重,连续作战的精神,超负荷工作,全年共执结案件124件,个人结案标的达700多万元,结案率71,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我所管辖的叶盛和陈袁滩镇的执行案件,做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施。经过我和其他同事几个月的辛勤工作,促使大部分案件顺利执结或有重大进展,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清理执行积案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全力清理积案,结合我市执行工作实际,确定工作目标,确定工作重点,重点地区和重点类型案件。从10月份开始,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打一场执行工作攻坚战,力求压低积案数,提高执结率,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工作目标。根据这个工作思路,在工作中,一是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制度,对我所管辖的未结执行案件登记造册,分类排队,逐案分析未结原因,和其他执行人员相互协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预案,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克服工作盲目蛮干。

二是打破正常的工作时间,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使案件循环速度加快。通过执行举报热线电话,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信息,掌握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对有执行线索的及时出警,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促其自觉履行义务,使一大批案件得以执结。对当事人暂无履行能力的,采取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分期执行等多种方式,尽量不影响被执行人的生存权,保障被执行人必要的人权。通过我和同事的努力,案件执结率提高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执行局是廉洁自律的敏感区域,我在学习全国法院模范的的热潮中,和全局干警一样,严守党纪国法,抵御各种物欲的诱惑和腐朽思想的侵袭。20xx年末,我在执行一起拖欠借款合同纠纷案时,案件刚刚进入执行,被执行人即找熟人说情,让我尽量把案子往后拖,先是要请我和办案组的人吃饭,被拒绝后又要趁过春节"表示表示",这些目的都没有达到时,这个人变脸了,托人捎话对我说:"他家有个亲属是"黑社会",如果这个欠款真能要回去,这个亲属肯定得出面找你麻烦,你为公事得罪这个"炮子"真犯不上,不如睁一眼闭一眼算了。何况你们那执行不了的案子多了,这案子找个借口就说执行这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当时听了这话特别生气。马上针锋相对地对这信捎话的人说:你告诉他家那个黑社会吧,我还真就不信这个邪,我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不怕谁找我麻烦,因为我始终相信邪不压正,只要我自己行得正,你让他随便吧!后来,我们千方百计地加大力度执行,理直气壮地找那个被执行人,最后这个人不得不如数偿还了欠款。我们干执行工作的法官,都有一个共同的坚定信念,这就是:寂寞耐得住,清贫守得住,诱惑挡得住,压力顶得住。坚决杜绝一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现象发生。对于执行庭的案件执行工作,只要工作需要,不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即使征途艰险重重,我也从未有过半点退缩和畏惧。严冬之寒,我极力配合为主办人分忧、作为一名已近不惑之年的人,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八年的执行工作,蓦然回首时,才发现自己的头上凭添了许多白发,脸上刻下了岁月的皱纹。也许执行工作使我们少了一些家庭的温馨,但却在职业生涯中多了一份由衷的自豪;也许我们牺牲了不少陪伴家人的美好时光,但却同时赢得了更多民众的真心认可;也许我们失去了许多应当享有的利益和公正的待遇,(受污告陷害、遭围攻漫骂、甚至流血牺牲还不一定及时得到的法律保护),但是,我们因无私、崇高的履职行为,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赢得了人民的满意,再苦、再累、再艰难,我热爱这份工作,做得心甘情愿,无怨无悔。融入时代大潮,站在这个时代大潮中与时俱进,展示着一代渴求业务知识,执着地开拓进取,为司法公正奋斗的专家型法官不断提高、永远向上的崭新风貌。

四、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也做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距甚远,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没有下功夫研读邓小平理论和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各种理论,理论水平不高。二是执行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整体意识的提高,旧有粗放型的执行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要做好执行工作,必须进一步转变执行观念,注重当事人主义在执行过程中的价值,强化执行程序公正意识,不断提升执行理念。三是对新时期出现的“执行难”有畏难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对于以上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努力适应日益复杂的执行工作环境,努力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新时期执行工作的特点,强化创新意识和为民意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好法院整体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拒腐不沾,为政清廉,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办事,做一个让人民和党放心的好法官。

法院工作总结 篇5

为全面展示党的以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最高人民法院于3月15日公开发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党的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有力监督下,在各级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着力强化执行队伍职业化,积极稳妥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各项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白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报了近三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收结案情况

白皮书透露,至,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13.22万件,执结944.02万件,同比前三年总数分别上升40.02%和28.13%;执行到位标的金额32861.82亿元,同比上升109.64%,为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法治权威发挥了应有作用。

白皮书对三年来执结案件的情况进行了分类,并与前三年结案数据进行了对比。20至20执结的944.02万件案件中,诉讼类执行案件822.12万件,同比前三年总数上升30.88%,其中,民商事执行案件783万件,同比上升31.22%;刑事执行案件36.56万件,同比上升28.05%;行政执行案件2.56万件,同比下降11.4%。非诉讼类执行案件121.9万件,同比上升12.23%,其中,行政非诉审查类案件49.27万件,同比下降5.45%;仲裁执行案件46.68万件,同比上升43.76%;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8.27万件,同比上升60.89%;司法协助与其他执行案件17.67万件,同比下降6.45%。

白皮书用图表的形式具体列举了近三年的收结案情况。分别是,2013年新收283.38万件,执结271.78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7234.99亿元;2014年新收313.85万件,执结290.69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9089.41亿元;年新收415.99万件,执结381.56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6537.42亿元。

二、总结了三年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主要成效

白皮书从六个方面概括了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强力实施信用惩戒。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7月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来,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有力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截止到202月29日,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38.48万例,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49.23万名,自然人289.25万名;有关部门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78.24万人次、乘坐飞机388.7万人次。10%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最高人民法院统筹规划,及时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充分有力的规范依据;开发并部署在全国法院推行新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全国四级法院在一套软件中办公,实现执行案件办理信息的互联互通,有效防范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乱执行;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推动建立跨省级行政区划统一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区域协作执行新模式,为解决异地执行难提供了新思路;各级法院进一步规范申诉信访的处置程序,促进了执行信访纠纷的有效化解。全国法院健全执行监督体系,通过加强从内到外、从上至下的制度化建设,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确保执行权的高效、廉洁运行。

三是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为扭转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局面,人民法院坚持不懈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数字化、智能化、透明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建成覆盖全国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与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网络对接,覆盖全国共约22万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中的70%,部分领域实现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功能,实现执行模式质的飞跃。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于2014年12月24日开通,目前已与全国498家法院实现远程音视频的对接,全国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初步形成。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执行裁判文书公开等信息平台进行有机整合,组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并正式开通,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登陆该网可以查询到人民法院对外公开的、与执行案件有关的全部信息。

四是开展专项行动。每年定期开展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并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常态化、随时性、优先性工作机制。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行动,彰显了党政机关带头尊法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开展执行案件底数专项清理行动,对已录入案件信息系统的1172.13万件案件进行信息核实,对未进入系统的案件进行补充录入,确保了案件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为全面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监控管理打下了基础。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

五是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批复广东、浙江、广西、江苏、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分权改革试点;各地法院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主要采取委托拍卖机构在网络平台上拍卖,或者自主在网络平台上拍卖两种方式,均取得好的效果。各地法院在依托信息化建设加大集中查询财产力度、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推进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同时,还采取委托审计调查、发放律师调查令、建立悬赏举报制度、推行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等措施,积极创新财产发现机制。

六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各级法院大力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执行作风明显改善,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各级法院现有在编执行人员3.8万人,53%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占3.3%。2013年至2015年,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全国模范法官、优秀法官、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达47人次。

三、分析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和不足

白皮书指出,三年来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执行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占较大比例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这类案件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对这部分案件的执行难需要理性科学分析。二是相当一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逃避、规避甚至抗拒执行,不仅消耗了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了案件执行难,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部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加大,债权人权益难以及时、充分兑现。四是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正处于发展阶段,尚未覆盖全国及所有基本财产形式,有些财产领域尚未形成完善的登记制度,现阶段人民法院执行手段仍不够完善。五是全国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数量呈逐年大幅递增之势,不断增长的办案任务与有限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出现部分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选择执行现象,反过来加剧了执行难。六是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现象仍有发生。

四、研究提出了今后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措施

白皮书分析认为,执行难问题的产生,是社会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破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整合人民法院内外各种力量和社会资源,多措并举,循序渐进。白皮书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将紧紧依靠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类执行案件最大限度得到依法及时执行,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具体措施是,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力争用两三年时间完成执行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和整体布局,建成覆盖全国所有基本财产形式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实现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全面完善和运行全新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节点管控,及时生成、公开相关节点信息,形成上级法院、当事人对执行案件多位一体的监督功能,实现执行管理的重大变革;抓住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历史机遇,进一步优化执行权的科学配置,强化审判权对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实现执行体制的重大变革;加大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力度,强化执行实施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实现执行机制的重大变革。同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体系,大力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清正廉明的执行队伍。总之,在一定期限内,多措并举,努力补齐执行短板,破解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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