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本意在元元。
•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
• 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劳一分才。
• 差之毫厘,缪以千里。
• 所谓天才,只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了。
• 学之广在于不倦,不倦在于固志。
• 希望,只有和勤奋作伴,才能如虎添翼。
• 傲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
• 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活百岁。
• 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乃在能行。
• 不为外撼,不以物移,而后可以任天下之大事。
• 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有几分勤学苦练是成正比例的。
• 时穷节乃现,一一垂丹青。
• 一个有信念者所开发出的力量,大于99个只有兴趣者。
•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 如果不想在世界上虚度一生,那就要学习一辈子。
• 不傲才以骄人,不以宠而作威。
• 学如不及,犹恐失之。
•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
• 没有任何动物比蚂蚁更勤奋,然而它却最沉默寡言。
•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 为学,正如撑上水船,一篙不可放缓。
• 志当存高远。
• 抓住自己最有兴趣的东西,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学。
• 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
•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 懒惰象生锈一样,比操劳更能消耗身体;经常用的钥匙,总是亮闪闪的。
• 哪些是天才!我想,天才就是勤奋的结果。
• 好问的人,只做了五分种的愚人;耻于发问的人,终身为愚人。
• 位卑未敢忘国。
• 志不强者智不达。
• 若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 情况是在不断的变化,要使自己的思想适应新的情况,就得学习。
• 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
•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 不吃饭则饥,不读书则愚。
•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 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室乎。
• 报国之心,死而后已。
•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 男儿不展风云志,空负天生八尺躯。
• 天才不是别的,而是辛劳和勤奋。
•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 忧国忘家,捐躯济难,忠臣之志也。
•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
• 发明是百分之一的聪明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
• 对搞科学的人来说,勤奋就是成功之母。
•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
• 我们越是忙越能强烈地感到我们是活着,越能意识到我们生命的存在。
•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 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了工作上了。
• 学而不化,非学也。
• 天资的充分发挥和个人的勤学苦练是成正比例的。
•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于谦。
•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 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
•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 我们是国家的主人,应该处处为国家着想。
• 勤奋就是成功之母。
• 业精于勤,荒于嬉。
• 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
• 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
•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 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
•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 人之为学,不可自小,又不可自大。
• 爱好出勤奋,勤奋出天才。
• 欲安其家,必先安于国。
• 人生在勤,不索何获。
• 书籍是横渡时间大海的航船。
• 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让青春更加光彩。
•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 天下之事常成于困约,而败于奢靡。
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在生活中人们总是会接触到一些名人名言,名言能让我们更快的成长,你平时有摘抄名人名言吗?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对于法律的名言(示例)”,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驱天下之人而从善远罪,是刑之所以措,而化之所以成也。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先相信你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
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为了自由,我们作了法的奴隶。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法律应当与道德保持一致。
法律不负杀人的责任,也就像这责任不应该使枪刀担负一个样。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法律应该是铁的,像铁锁那样。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那不知道自己缺乏自由之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贫穷者。
意志如果是国家的意志,就应该表现为政权机关所制定的法律。
一个不受民意和法律约束的政府,最终也无法受到民意和法律的保护。
法者,辅治之具,当以教化为先。
受刑者不应被当作受辱者,而应被当作悔过者重新回归社会。
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
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
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
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币,一面写着平等,一面写着自由,这枚金币叫人权。
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对国家机关,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人民大众,法无禁止即许可。
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
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
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
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齐,但是人类却把它拆开。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
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人民就应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被败坏的道德践踏了的法律还有何意义。
享有权利的人可以放弃他所享有的权利。
法者,定分止争也。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法律是讲道理的,而不是讲情面的。
以至详之法晓天下,使天下明知其所避。
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不得为了公共利益而无原则地牺牲个人自由。
正义可以提升一个民族。
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无拘无束。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
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我们成为法律的奴隶,是为了能够保有自由。
不是根据全国的利益而只是根据部分人的利益而制定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
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
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
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
个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自由。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法小弛则是非驳。
最重要的教育方法总是鼓励学生去实际行动。
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在法律面前,一切头衔都无济于事。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任何势力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
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法律可以揭露罪恶,却不能消除罪恶。
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
人能胜乎天者,法也,……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
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
需要面前无法律。
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
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
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
法律不负杀人的职责,也就像这职责不就应使枪刀担负一个样。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
我相信法律,却怀疑法官。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国家一旦没有了正义,就沦落为一个巨大的匪帮。
法律是使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的事业。
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
法律只但是是咱们意志的记录。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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