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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汇总15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1)

这本书写了很多案子。我最喜欢《四签名》开始里面说了这是1887年7月7日。当故事开始的时候,福尔摩斯正在注射7%的溶液。他的这一不良行为已经有了一段时间了。华生对此表示了强烈的反对。最后斯茂给福尔摩斯等人讲述了自己的故事:斯茂的工作是帮助监狱的医生干活,所以他也学会了一些医学知识。有一次,他发现一个叫童格的土人因重病而濒临死亡,在他精心照顾之下童格慢慢地恢复了健康。就这样,他们成了莫逆之交。童格有一艘船,斯茂利用它从监狱逃脱。斯茂和童格用了好几年才返回伦敦。由于舒尔托少校雇人严密防卫,斯茂一直到他去世也没有机会接近。

读完福尔摩斯后我便很崇拜福尔摩斯,他每次破案他的助手华生也帮了他不少的`忙,主要都是福尔摩斯很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他的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还有他极强的推理能力。这些都很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2)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

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做事一丝不苟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福尔摩斯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而且他遇到困难时很冷静,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所以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

福尔摩斯在破案时,思路总是和别人的不一样,一般的侦探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贪图荣华富贵,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3)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知道,你是今天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一定很早就动身了,而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那位女士猛地吃了一惊,疑惑地凝视着我的搭档。这些语句让这篇文章的语言更生动了,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4)

书如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课外书,其中让人心情澎湃,热血沸腾,记忆深刻的便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册书共有10本,作者是柯南?道尔,主角为夏洛克?福尔摩斯,各有4部中篇及56个短篇,一百多年被译为57种文字。

福尔摩斯在我眼里就像一位魔术师,他可以用不可思议的方法去思考,即使不相干的事,他也会联想到。让我很不明白,解释原因后,又让我把这个问题想得重要极了。他的观察能力很强,在案发现场,任何的蛛丝马迹,不管是脚印、烟灰、还是笔迹,都逃不过他的双眼,都能成为他的破案线索,他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正是这种思维让福尔摩斯侦破一起起错综复杂的案件。

在福尔摩斯破的案件中,最吸引我的是《歪嘴男人》,讲得是一位本来拥有体面生活的绅士,甘愿打扮成乞丐去乞讨,原因是他发现这样可以挣很多钱,甚至比原有的工作收入更多。而他的妻子一直被蒙在鼓里,以为丈夫失踪了,就请了神探福尔摩斯,他用简单而巧妙的方法揭开了真相。还有《博斯科姆比溪谷疑案》这讲得是查尔斯?麦卡锡先生死了,线索指向他的儿子小麦卡锡,但令人意外的是,最后福尔摩斯查明小麦卡锡的恋人特纳小姐的父亲才是凶手,因为当年老特纳是一名强盗,查尔斯?麦卡锡是知情人,并一再讹诈老特纳,查尔斯?麦卡锡为了获得特纳家的财产,要儿子和特纳小姐结婚,老特纳杀了查尔斯?麦卡锡,并不久后病逝了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观察、严密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捍卫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

其实在学习上也是一样的,用9999+99,如果直接加就很麻烦,可是,用福尔摩斯的巧算就很快了,把9999看作10000,把99看作100,加起来再减2,那就很简单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明白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领略到了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值得我去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5)

在我的书桌上,有六本厚厚的《福乐摩斯探案集》,就是这套《福乐摩斯探案集》让我知道了各种知识,我从此便喜欢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福尔摩斯,众所周知,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创造他的是谁呢?是F。

柯南道尔,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而且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令我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得一个个十分悬疑的问题迎刃而解,一宗宗谜案拔云见日。

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虽然他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仍然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继续钻研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活到老,学到老,在他的身上得到了最真的体验。

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我以后也要多读书,读好书,让自己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6)

在寒假中我与一本书相遇了。可以这样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与它擦肩而过,那时,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细细品尝,现在想起来,我真是错过了一本奇书。没错,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侦探小说。谁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尔是怎样写出来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甚至每句话都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点。不得不说阿瑟。柯南道尔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说就好象一张大网,这张网的每个细节都由他编织出来,他对细节描写得精妙绝伦,无微不至。他在一点一点地编织大网的同时,给作者留下悬念,带来困惑,等到他这张大网编织完成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独特的风格。作者在描写完案子的情况后,又会再写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觉得死者都该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不错,文中的露茜与侯伯本来是幸福的一对,却因种种原因变得阴阳相隔,竟是因为露茜所在的宗教组织,女子必须嫁给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说垂伯,已经有了七个老婆,却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给他,这也难怪侯伯会和他拼命。

在《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觉得根本就没有凶手,在《四签名》你又会觉得是四个人合伙作案,其实凶手只有一个。福尔摩斯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总令我心中崩着一根弦,当一切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时,心中的弦便会松开,一切总是令人提心吊胆。

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将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聪明的侦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一切都要有计划,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浪费?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恶不分,一直受骗上当,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7)

亲爱的少年朋友们,你们读过曲折离奇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吗?如果没有阅览过的话,那就请你赶紧饱览这悬念重重但最后都快竹劈毛竹——迎刃而解、令你茅塞顿开的传奇小说吧!我相信,当你“一睹芳容”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使自己对一切事物也有了更深刻更详细的理解。

书中的主人翁可想而知就是“咱地球人都知道”的侦探福尔摩斯,就拿其中一个最为恐怖、线索复杂的惨案——《血字的研究》来述说吧。

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一封来自花园街的电报,说是花园街发生了命案。福尔摩斯立马赶到事发现场,经过对现场的勘察,发现死者没有留下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自杀的迹象,所以他快刀斩乱麻确定一定是被毒死的。接着他又仔细检查了每一个角落,又根据事实作出相应的判断,因而产生了许多重要线索,案情渐渐明晰。最终,他确认了凶手就是霍伯,霍伯知道铁证如山,再辩驳,承认了自己作案过程,花园街命案宣布告破。

看完,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滑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善于思考往往能使费解的事物的真相水落石出,一切变得简单、思路清晰。“仔细观察”就是细心周密地察看或了解;“认真分析”是指慎重地将一个事物、一个现象、一个概念等分成若干部分,以了解其实质或确定其主要特征等;“善于思考”的意思是在为了形成一种意见或得出一种结论而进行仔细地考虑这方面很有才能。伟大发明家爱迪生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年轻时不学会思考,那就永远学不会了。”是啊,我们这个阶段大脑思想正逐渐转化得成熟,正在生长,如果你经常反复琢磨、思考、推敲,那么你的头脑思考能力、理解能力就变得很灵活,或许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总能思考出别人思考不出的答案。

读完这一则则扣人心弦的故事,你一定有很特别的感受,就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叙成文字,与我切磋切磋,有兴趣者请拨打电话:1234567中国&教育文摘。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8)

这本书塑造的福尔摩斯栩栩如生,深得人心,每次探案情节离奇曲折,惊险引人;悬念丛生,令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我对福尔摩斯中《花园街惨案》印象极为深刻。

那天晚上,雷斯德侦探来到福尔摩斯的住所并交给他一封信,那封信中把案发时间、地点及内容全部都交待得清清楚楚,知道为什么雷斯德可以总得到嘉奖吗?他可是狡猾的家伙,窃取福尔摩斯的果实哦!可这些事情福尔摩斯并不在意,并很乐意“协助”,困为这是他生存的来源方式。同时,他对案子的调查深有研究,对破案的那种渴望超过一切,还有他那种在朋友眼中的形象——工作十分投入,简直无人能及,对他而言,足够了。他不需要别人的认同与否,只认自己破案的案件是否具有说服力。对于这件案子非常棘手,像那些“冒牌”的有名侦探,对于他们而言,这无非也是……就因为死者死亡的原因以及现场周围所有的证据全都被毁灭了,连一点蛛丝马迹也没有留下,令人万分头痛,正在别人言败之时。福尔摩斯却不曾言败……世上的事就是那么的凑巧,无外乎福尔摩斯所言:“正因为没有证据,乃至于有证据,有就无,无就是有”,凶手一定?他设置悬念,他也一直坚信那个道理,就因为他那种永不言败以及对工作的那种热沉,终于得到了一丝线索,虽然在别人眼中那么微不足道,但令福尔摩斯信心十足,在他那不懈地努力下,终于有一天他揭露了这个故事的的犯案凶手,原来……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的一位似曾相识的朋友干的。他并没有寻私而放走他。

呵!是不是很出人意料啊!

想一想,再回忆一下故事中的剧情,想想福尔摩斯的性格特征以及他的聪明才智和他那淡泊名利的形象,无一不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如果自己也能拥有他的才智,那么在广阔无垠的知识海洋中,不也就会有一番成就吗?真的好羡慕他,如果真的有一天,我真的学有所成,我一定要造福人类,像福尔摩斯一样抓住一个个漏网之鱼。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9)

读了英国早期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才懂得了什么是无微不至的观察和超越常人的思维。

这本书里面有福尔摩斯著名的经典探案故事《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的一案》、《空屋》等著名的故事。

在合租房间的时候,华生医生认识了福尔摩斯,那时的福尔摩斯只是一个热爱化学的人,也是一个“咨询侦探”。这本书讲了华生医生从不认识福尔摩斯到尊敬福尔摩斯的全过程。以下是福尔摩斯探的一个案件《血字的研究》。

案发现场是一间好久没有人住的房子,凶手在杀人的同时也在墙上写下“rache”(复仇),福尔摩斯被叫到案发现场后,就开始观察起来,三天内福尔摩斯就抓到了凶手。大家都很想知道福尔摩斯是怎么推断出凶手在什么地方。他慢慢解说:我能根据这个人鞋子的尺码和跨一步的间距以及脚印的深浅得知此人的身高、体重、年龄。现场在尸体旁边掉下了一个结婚时用的男性戒指,凶手据对会回来取,排除警方人员,在房屋附近出现的人就是凶手。目击警官声称罪犯是一个脸红的大高个。不仅如此,罪犯期初和被害者是做着同一辆马车来的,罪犯是驾驶员,被害者是乘客。因为道路前有马车印,房屋前有马蹄乱走的景象。我就叫我手下的一些流浪儿童去车站寻找一个红脸的人。接下来,众所周知,他就被逮捕了。

看到这儿,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的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观察能力,很多侦探都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福尔摩斯也不例外:一些最难发现的东西,往往都是有力的证据。

我佩服福尔摩斯的才能和智慧,让我学会了思考。这让我一生受益。思考和观察不仅是侦探所要具备的能力,也是每个人都学习的。比如我们要写一篇好作文,也要在生活中细心观察和总结。你要去说服一个人,你一定要有足够的理由,这也需要逻辑性。

一本好书,一曲渗入生命的华彩乐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10)

桃州四小五(七)班王烁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时代”的不朽经典,以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我,让我百读不厌。

书中的他身材高瘦,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的脸格外机警、果断,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他追求正义,惩恶扬善。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他都坚持不懈,总是让罪犯落入法律的制裁。

之所以能够顺利破案,是因为他从不放过每一个小环节,脚印的深度、烟尘的特性、粉尘的分布以及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是事情的关键。在”血色的研究”一案中,福尔摩斯通过现场的足迹、车轮印和一枚金戒指等细节,推断出**与受害者是仇敌关系,案发前二人一起乘坐四轮车来的,**想用金戒指使受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或不在场的女人,福尔摩斯通过这些线索,最终锁定**。

福尔摩斯不但关注细节,还能将得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推理分析中,他掌握着正确有效的思考方式,这能使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明了,也能从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找出线索,连接在一起,顺藤摸瓜,从而揭开真相。例如,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时,就判断华生时阿富汗人,因为福尔摩斯发现华生有医务人员的风度,但他是军人,并推断他是一名军医。刚从热带回来,因为**黝黑。

但他面容憔悴,证明华生大病初愈而且历尽了艰苦。继而又发现华生手臂受过伤,还有些不便,就想:一个英**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手臂受过伤,只有在阿富汗了。

经福尔摩斯这么一解释,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推理起来似乎很简单了。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完,我都不禁被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推理能力而折服,它让我明白做事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还让我知道细节是多么重要,只有在生活中学会观察,在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才能在成功的路上稳操胜券。

作者简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11)

巧用推理和分析,困难通通没问题

作者姓名:陈家怡

作者学校及班级:英德市第五小学五年级三班

指导老师:陆会销

如果你问我我最好的猜测是什么?《马耳他之鹰》?《罗杰疑案》?嘿,都不是!理所当然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嘛!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主角是华生和福尔摩斯。华生是一位医术高强的医生,而福尔摩斯更厉害,不但化学精通,而且解剖学相当厉害,连小提琴也拉得好,最重要的是,他的推理能力相当厉害呢!

看完这本书后,我若有所思,人若遇事不推理分析,会怎样呢?就像我小的时候。记得有一次,我要找我最喜欢的《超级侦探》杂志,可东翻翻,西找找,把屋子翻了个底朝天,都还是没找着。

这可把我急坏了,那本书还没来得及看呢!妈妈见我这么着急,亲切地问:“你是不是随手一扔,然后不记得放哪儿了呢?

”“我记得就是放在桌上的啊!”我斩钉截铁地说。我和妈妈又找了一遍,终于找到了,但在桌面上找不到,抽屉里却被别的书压住了。

我笑了笑,说:“又……好像是放在抽屉里啊,嘻嘻!”妈妈哭笑不得地说:

“唉,你怎么就不冷静分析啊!”经过这件事我才知道,人的记忆有时也会欺骗你自己,遇事只凭心慌意乱和模糊的记忆是不行的,要学会冷静沉着,细心分析推理,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现在,我也成了小有名气的“神探陈小皮”了。在课堂,遇到数学题或者需要给课文分段的时候,我都能一一解决。在学校,当大家有“案子”发生的时候,会来到我的“侦探事务所”咨询。

在家里,当我父母找不到任何东西时,他们会来找我帮忙。实际上,归根结底,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学会了用推理和分析来解决问题。这些都是从福尔摩斯那里学到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好书!这本书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只有沉着冷静,认真分析和推理,才能解决问题,最终达到目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12)

当我打开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事情的诡异,夏洛克的智慧,一下就吸引了我的眼球。

福尔摩斯他那非同一般的智慧,超出常人的逻辑,任何案件,对于他来说都是那么简单。要我说,他就是全世界最胆大心细的人。当他到现场实地考察是,他总能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最细微的。在福尔摩斯破的这些案中,没有一个不揭示了人性恶的一面,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吸血鬼》中的心灵扭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的图财害命、作恶行凶、巧取豪夺还有《血字的研究》中的仇恨意识,都是人性恶的一面。

我个人觉得,福尔摩斯没有把破案当成工作,而是当成了一种享受。如果福尔摩斯能穿越时空,回到过去。那包拯算老几呀,福尔摩斯才是正宗的青天大人。当他每次破案抓到凶手,都会把自己的种种猜测、破案思路和破案方法讲给凶手听,让他们心服口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当我合上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耳边依然回响着福尔摩斯他那充满智慧的话语。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一颗正义之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13)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拜访过。为了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帮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搏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及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14)

我平时爱读书,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头发协会”这一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犯罪团伙为了去银行盗窃,不惜一切代价创办了红头发协会。只要是红头发,年满21岁,被应聘了就能每周得到4磅,目的就是将一位红头发先生支开后,再从他家里挖暗道去偷窃银行。可这一切逃不过福尔摩斯的“法眼”。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福尔摩斯能够成为一个大侦探不是偶然的,而是通过他平时的善于观察,不断积累才取得成功的。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身上做事细心、考虑周到的特点,学习他坚强、勇敢、不畏艰险的品质,学习他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态!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平常自己的表现。做数学题的时候,我经常会将草稿本上的得数搬到本子上去时,漏掉一个零或别的数字。语文写作文分不清“的、地、得”,真是有点小马虎。而且我平常遇到小事容易掉眼泪,表现出自己很不坚强、自信和勇敢。

书中另外还有一个人物华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好朋友。他们俩一起合作侦破了许多疑难案件。这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这真是团结力量大啊!

我爱看这本书,相信大家去读了也会喜欢上它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15)

虽然《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已经看过无数次了,但它始终让我有百看不厌的感觉。这促使了我再一次翻开这本几百页的厚书,它每次看完都会让我有新的启示和感受,这不正是书读百遍,其意自现的道理吗?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华生的军医退役后在贝克街与当代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合租了一间房子,接着便同福尔摩斯一起破解各种案件,与福尔摩斯出生入死,惊心动魄的经历。

做为主人公的福尔摩斯是贝克街远近闻名的一位神探,非常了不起,他不仅学识渊博,而且观察力超强,思维也非常缜密,不论罪犯多么狡猾,他总能找到破案的蛛丝马迹,他的这些优点除了让人敬佩之外,也值得让人学习,虽然他的很多破案本领我们是学不来的,但是他的很多优点,我们还是可以试着去学习借鉴的,比如:善于发现,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如果学到这些东西,对我们的学习和生活肯定也是大有裨益的。

除此之外,他广博的知识也值得让人崇拜,并且值得去学习。虽然他的某些知识我们可能无法通过学习去掌握,也无法运用在我们平常的生活中,但我们可以由此得到一点启发:一个人要想具备过硬的本事,首先要有足够的知识。如果认识到这一点,并在以后的学习中努力鞭策自己,那也算是致敬了福尔摩斯先生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对这位大侦探产生了敬仰之情的同时,也收获了不少道理。这本书使我受益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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