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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通知

2025-05-19 排污通知

最新排污通知(范文十六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措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措施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针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的处理办法。到底应如何拟定措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保护方案及措施,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排污通知 篇1

尊敬的各位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管理处全体员工恭祝全体业主朋友:新年快乐,家庭幸福!春节期间治安形势不容忽视,您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幸福。为保障广大住户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特提醒广大业主做好以下居家安全防范:

1、如果您举家外出或长时间家中没人,要记得关闭水、电、气的总阀。同时最好能告之 客户中心备案,并留下随时能联系到业主本人的方式,这样我们对人员来访、各类重要情况可以更加醒觉的予以防范。

2、如果您的联络方式发生了变更,请记得及时告知客户中心,避免重要或突发情况无法 与您联系。

3、请各位业主在出门时仔细检查门窗是否锁好,进出门时严防尾随人员,注意其自身的 安全。

4、提醒需要在节日期间搬运大件物资出小区(大厦)的.住户/租户,请提前与业主及管理 处联系办好物资放行手续,以免给您的物资搬运带来极大不便。

5、出门旅行,安全愉快。在公共场所,妥善保管好钱财和证件;尽量避开聚众的地方, 不要围观;入住旅店要观察好消防疏散通道;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6、各位驾车人士要注意行车安全,同时提高警惕,将车辆停靠在正规停车场,时刻记住 下车关上车门后要检查确认车门车窗是否完全锁住,以免造成经济损失,保障您的车辆安全。

7、请尽量避免出入治安问题高发的场所,避免深夜外出或单身一人行走。

8、为维护温馨、和谐的社区氛围,请大家注意:

8.1 不要向窗外和阳台外扔烟头、废纸、易拉罐、饭盒等垃圾。

8.2 浇花和做清洁时请注意不要让水洒到楼下,晾晒拖把时不要让拖把水滴到楼下。

8.3 夜晚娱乐时请注意控制音响和电视的音量,避免影响邻居学习或休息。

8.4 按规定饲养宠物, 不要在小区内燃放爆竹,勿在小区内快速滑板等。

8.5 请勿随地吐痰,垃圾请随手扔进垃圾箱内,请勿让幼儿在公共场所大小便。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管理处客户中心电话:XXXXXXX;派出所报警电话:XXXXXXX;

最后恭祝大家节日愉快、合家欢乐!

排污通知 篇2

为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切实保障环境安全,按照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联合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责任,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惩防并举”的原则,规范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风险,形成随机抽查、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生态环境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急救中心等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的建立和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二)申报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时完成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废物种类、数量和去向是否真实准确(其中19张床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送往其他医疗机构集中收集、转移的,可不单独进行申报,代收的医疗机构需做好台账记录和申报登记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的方法和程序。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准确分类,医疗废物包装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暂存场所要符合规定。要建立登记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四)培训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落实(20xx年6月14日前)。制定我县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医疗废物专项督察工作。

(二)医疗卫生机构自查(20xx年6月15日至6月20日)。医疗机构全面梳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送、交接、运输、贮存等环节是否规范,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定、转移联单制度、专人或专部门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分类收集制度执行情况,按规定对医疗废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情况,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是否存在非法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存档。

(三)集中督察(20xx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组织领导中的责任分工,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及暂存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迎接市级抽检(20xx年6月26日至7月5日)。市联合检查组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抽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组织领导

县卫计局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细化任务措施,摸排基础情况,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消除日常监管空白,实现医疗废物监管的全覆盖。

(三)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卫生监督所要驾驶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本次督察中发现的设施不健全、设施运行不规范、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排污通知 篇3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春节将至,为了让大家能过一个安全、温馨和舒适的节日。我管理处在加强出入口控制和日常巡逻的`同时提醒各位业主和住户:

1、外出时,注意关好门窗以及水、电、气的开关,同时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火灾和失窃。

2、请您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以免丢失;如您长时间外出,而车辆停放在小区内,请通知管理处。

3、请不要随意给陌生人开门,以防不测。

4、在使用电器及天然气时,请注意用电用火安全。

5、春节期间,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请不要让您的小孩到水池边玩耍,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7、商铺的商家在节日期间如要歇业,店内请留人值守(特别在夜间),以防意外发生。

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xx管理处

xx年xx月xx日

排污通知 篇4

各公司、各部室:

你们好!

20xx年汛期已到,为了确保集团矿山企业、地面企业等单位安全度汛,经集团领导研究,现就集团20xx年安全度汛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成立防洪度汛领导小组。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防洪度汛工作,组建防洪抢险突击队,一定要做到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指挥有序。各个关键岗位值班人员的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注意观看天气预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妥善处理,特别是在出现大风、大雨、高温等异常天气时,能够做好防灾抗灾工作,确保集团安全度汛。

二、制定防洪度汛应急预案。各单位要根据往年水情和防洪度汛经验,结合今年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出20xx年防洪度汛应急预案,周密部署汛期的各项工作,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三、落实防洪度汛物资。各单位要备足铁丝、编织袋、铁锹、撅头、雨衣、雨鞋、手电等物资,做到有备无患。

此致

敬礼

通知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排污通知 篇5

一、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领域问题,确保《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提出的治理目标任务有效推进,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规划编制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问题。按照中央农办等9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xx﹞14号)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要求,各县(市、区)在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时,要充分对接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要求,统筹规划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避免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

(二)整治污水治理责任不落实、推进工作不力问题。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xx)要求,按照村庄不同定位、农村人口聚焦程度和污水产排特点、环境管控要求等因素,合理选择处理工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水体。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总责,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主体,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治理目标。

(三)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按季度抽查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在项目安排上优亲厚友、不尊重群众意愿、贪污挪用或未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等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各地要组织建立项目实施定期巡查制度,加强过程监管,坚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出现的腐败问题。

(四)整治管护运维长效机制不健全、设施失管“晒太阳”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xx年内必须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及运维制度,逐一明确本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归属和运维管护责任单位,明确运维管护经费来源,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失管现象发生。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完成。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单位制定下发整治工作方案。各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上报省级备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结合本方案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抽查督办,10月31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谋划、群众意见征集、项目公示、资金监管、推进实施、过程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抽查,坚决杜绝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省级将按季度抽查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对推进进度慢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办。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每季度分析研判、梳理本系统本专项问题线索情况,并于6月25日、9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按季汇总报送省纪委监委。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11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地专项整治的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11月20日前将年度问题线索及整治工作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汇总后报送省纪委监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各地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湖长制管理,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质量监管部门作用,指导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管控。生态环境部门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理顺垂改关系,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和住建部门分别指导做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与城镇污水管网和户厕后端的衔接工作;卫健部门指导管护类村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林地消纳,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二)定期调度督办。省级将依托生态云平台“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系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管理。各地每月3日前通过生态云平台上报项目进度、年度累计完成投资等情况,对进度滞后、项目针对性不强的,要督促加快进度并落实整改。省级将按时调度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并纳入生态环保“三合一”督察。

(三)完善监督机制。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闽政通”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报平台和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按职责分工移交相关厅局或有关市、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处理,有关单位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30天内书面反馈核实处理情况。对群众反映的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排污通知 篇6

为切实保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第xx届冬运会在xxx市顺利举行,营造整洁靓丽、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以整治交通和市场秩序、改善市容市貌以及环境卫生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民动员、全面整治的总体要求,整治全市范围内存在的环境卫生差、保洁不到位、街面形象差、市场秩序乱、交通秩序差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市区陈年垃圾大清理、环卫清扫保洁质量大提升、门前“三包”大落实、道路卫生大整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大完善、环境污染大治理、市场秩序环境大整治、交通秩序大规范等为主要内容的八大任务,彻底扭转“脏、乱、差”状况,推动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水平大提升,努力构筑和谐文明靓丽、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标准

(一)环境卫生整治组

1、清扫保洁:按照全天候、全覆盖、无空白、无死角的目标,主次干道清扫必须在早9点以前完成。清扫保洁责任区达到“六净六无六不准”要求。“六净”即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雨水口净、树穴净、灯杆根净;“六无”即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纸屑果皮、无明显粪迹浮土、井口无污物,日常保洁做到无飘飞的垃圾,“六不准”即不准将垃圾扫入绿地、不准将垃圾扫入雨(污)水口、不准随地焚烧树叶、不准焚烧垃圾废弃物、不准聚众闲谈脱岗不干活、不准将车辆等公用工具擅做他用。

2、垃圾清运:加强垃圾池、污水井、垃圾中转站周围的卫生管理,达到无蝇蛆、无臭味、无散放、无暴露垃圾的要求,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早7时至晚7时前,不得从楼宇、居民院落向外清运垃圾。垃圾箱摆放整齐合理,达到“三无”,即无挪位、无焚烧、无破损;外表整洁,无散落垃圾或杂物,垃圾箱清装后,保持箱内无残留,并及时恢复原位。装车后的垃圾必须运送到指定垃圾处置地点,不得随意弃卸。

3、公厕管理及污水井清掏:公厕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清理、清掏和保洁,确保正常使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及时对公厕内部及周围实施白灰和药物消杀。要求公厕内部地面无粪便、尿迹、无杂物。全面排查,增建生活污水井等处理设施,污水井要及时清掏,不得满溢。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成员单位:爱卫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二)市容市貌整治组

1、建立饮食业管理档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在核发营业执照前,需经各相关部门现场堪验,具备防油烟污染条件后,再核发工商经营执照,从源头上解决油烟污染问题;对市区现有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饮食服务商户,进行重点排查,登记造册,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2、禁止跨门店和室外经营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占道修车、马路洗车、占道生产、占道作业等行为;重点整顿布特哈路、成吉思汗路、葛根路等路段未经批准占用道路设置的电气焊加工、机动车修理等现象,规范经营行为。

3、严格查处在街路两侧建筑物墙面、树木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上张贴海报、启事、招贴广告等乱贴乱画和街头散发宣传品行为;运用“呼、查、罚、清”等多种方法,对乱贴乱画“野广告”加大整治力度,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4、继续推进“门前包保”责任制,查缺补漏,责任状的签订要覆盖市区所有临街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早餐点、夜市必须在经批准的规划路段、场所、时间段内规范经营,经批准设置的临时早餐摊点必须在早10点撤离,夜市在下午5点以后上市,各类摊点必须备有垃圾容器或包装袋,禁止乱泼污水、乱扔废弃物,按要求定点定位经营,服从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责任状落实情况,做好自行车的摆放工作,保持门前整洁有序。

5、依法治理道路两侧违章搭建行为,依法取缔主要街路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沿街两侧的构筑物、电话亭、街路牌、交通标志、宣传栏、停车亭、卫生设施等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污物、灰尘和“野广告”等,破损或陈旧的要及时更换或维修。禁止在各条街路两侧设置经营性棚亭。

6、规范治理店外店、流动摊、沿街乱摆乱卖行为,流动摊点一律安置在指定地点经营,严禁在中央路等市区主要街路或地段摆卖小百货、服装及搭设水果摊点。禁止流动商贩沿街停靠叫卖。坚持管理与疏导并重,划行归市,引导商贩在次要路段、背街小巷定点规范经营。

7、取缔沿街的明火明灶。堵疏结合,抓好露天烧烤饮食业的管理,取缔全市室外烧烤经营和临街餐馆土炉土灶。对不按规定的室外烧烤摊点不但要取缔,还要重罚。切实解决室外露天烧烤扰民和污染环境的问题。

8、对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橱窗等按照“一店一匾、一楼一线、左右一体、上下一致、整齐划一、蒙文规范、色彩协调、美化亮化”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和设置。对市区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及影响市容的不规范广告、牌匾一律要求其自行拆除或依法强制拆除。取缔街路两侧商家的店面、门脸、橱窗张贴或者设置的即时贴画、宣传广告。未经批准禁止悬挂彩旗、彩条、布幅广告、设立拱门、搭建促销表演舞台等。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成员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交通整治组

合理设置、规划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停车线,对各类车辆存放点实行统一标牌,专人管理,规范各种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牵头单位:公安局)

(四)物业小区整治组

强化施工场地的建筑垃圾管理。对市区内的`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按规定实行核准和收费制度。各施工工地必须砌筑施工围墙,并抹平美化,按照创城要求完善建筑围挡。严禁占用道路堆放的物料和建筑垃圾,严禁施工运输车辆带泥出入市区主街道,遗撒渣土,污染城市道路。引导建设者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在规定的地点处置建筑垃圾。严禁向排洪沟、河床、路边、农田、背街小巷等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者重罚。

(五)市政设施整治组

强化常规管理,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对城区所有道路的路面、路灯、排水管沟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油补破损路面,维修路灯线路,疏通清理排水管沟,补齐破损、丢失的各类检查井盖、水箅子;对市政广告进行规范管理。实施路灯工程建设,提高街道路灯覆盖率,增加景观灯数量,主次干道照明装置率及亮灯率要达98%以上;加强对城市道路挖掘的管理工作,挖掘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栏或挡板,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审批的时间、地点及挖掘面积进行开挖,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回填,恢复道路原貌,及时清理各类施工垃圾。禁止对新建道路重复开挖行为。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六)后勤保障组

为确保在全国文明城创建和“十四冬”开展期间,各项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得到充分保障,相关部门提前制定工作计划,必要时确保各项工作开展万无一失。

(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

(七)安全保障组

(八)法制保障组

(九)执纪问责组

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坚决履行创建工作职责。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纪检部门要对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所有职责区域、部门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追责问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善做善成的过硬作风抓落实、干到位、见成效。要强化组织领导,要落实目标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树立标杆导向,要从严追责问效,要抓好执纪监督工作,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要积极行动,狠抓落实,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既要加强对各承担职能单位的督导检查,做到主动担当作为,形成工作合力,迅速掀起创建工作高潮。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四、实施步骤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1日—7月31日)。市委、市政府牵头,联合城管、市场监管、食药监、公安、交通、环保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按照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联合整治。特别是对“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要求,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进行督促落实。对拒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10月31日)。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经常性地对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组织市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验收。对完不成任务、整洁工作不达标的,要将评比验收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限期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扎兰屯市城市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抽调得力人员配备在联合执法队伍中。各抽调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缺岗。围绕各自的职责,每日做好日常的巡查和整治,工作中既要相互配合,合力攻坚,又要充分履职,独当一面,做到路段固定、人员固定,责任固定。

(三)长抓不懈,确保实效。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对城市市容秩序及环境卫生定期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各责任单位对市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长抓不懈,巩固集中整治活动成果。

(四)改进方法,严明纪律。相关单位负责人员要注意方法,严明纪律,文明执法。各责任单位要将所有负责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整治过程中凡人员不到岗、工作无进展、成效不明显的情况,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排污通知 篇7

为深入推进治脏、治乱,消除冬季不洁痕迹,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按照《xx市20xx年春季市容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区城管局决定自2月20日至4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春季市容卫生环境整治,掀起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管的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工作新局面。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方案要求,高标准完成教育局工作任务,特制定了乐业中心校20xx年春季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责任分工、标准和完成时限

工作内容:开展校园内及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保证校园周边环境整洁;

工作标准:校园内外无垃圾污物;按时收集袋装垃圾,无散袋垃圾堆放,无乱堆放杂物,环卫设施完好。完成时限:全年

二、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月21日-4月10日)

各学校对责任范围内的主要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根据方案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开展突击整治活动。

(二)自检自查阶段(4月11日-4月15日)

各学校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质量、标准进行自检自查,查遗补漏,发现整治不到位,清理不彻底的点位,及时清理整治,达到无盲区、无死角。

(三)巩固提高阶段(4月16日-4月20日)

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力量,按照整治工作内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校园内外的巡查管理,杜绝回潮。

(四)检查验收阶段(4月21日-4月25日)

中心校组织专人对各学校春季市容卫生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以整洁的环境迎接教育局检查验收。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春季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工作,我校成立了春

季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宏东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xx德育主任

成员:各村小校长。

各村小校长负责制定本校春季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

各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干净就是各级干部的精神状态,干净就是城市风貌,干净就是城市管理水平”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各单位任务圆满完成。

排污通知 篇8

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煤矿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池自2009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我矿污水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对井上下污水排放得到了良好的治理办法:

一、污水排污分析

由水平衡可知,西易煤矿矿井排放的废水有三种,一种是井下排水,其主要污染物为;第二种为生活废水,包括浴室、食堂、办公设施等产生的生活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cod、bod

5、nh3-n等;另外还有锅炉排水,主要污染物为无机盐类、等。

二、污水治理措施

1、井下排水:矿井水日生产量为360m3/d,矿井废水原水为607㎎/l;硬度为1230ppm;ph值为7.49;水温为12℃。煤矿地下已建有总容积600m3的沉淀水池,另外还有消毒装置,地面清水池,处理能力80t/h。采用调节--沉淀--消毒处理工艺,cod处理效率85%,bod处理效率85%,处理效率90%。处理后的井下排水水质指标为cod<20mg/l,bod<4mg/l,<20mg/l,总大肠杆菌群、粪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经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用于井下洒水和黄泥灌浆等,其余通过管道输送至西易洗煤厂作为洗煤补充水,不外排。

2、生活废水:我矿每日生活污水生产量为2m3,污水水质为:cod约为300mg/l,bod为150mg/l,约为150mg/l,氨氮为3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5mg/l;采取同样方法同矿井水一起经过处理,cod处理效率约80%,bod处理效率约85%,处理效率约85%,nh3-n处理效率30%;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用于绿化、道路洒水和黄泥灌浆。

3、锅炉排水:在工业场地的南侧地势最低处,建有一个不小于200m3的积水收集池,收集后的锅炉水经沉淀后,可以用于绿化及降尘洒水。

污水处理本身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项目,但作为一个煤矿企业,也有“三废”排放,虽数量较小,也应充分重视;确保我矿无污染,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排污通知 篇9

一、每天巡视监测站点,对监测站点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定期更换易损易耗件,做好各种现场记录。

二、根据水质监测运营维护要求,编制并执行每周一次的周期维护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维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的巡视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

三、定期更换监测站点所需各种试剂,所需仪器使用的蒸馏水、试剂、标准溶液等。

四、认真填写各项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五、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标样校准和实际水样对比校准,并做好记录。

六、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备品备件的登记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七、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超过24小时不能及时解决的向养护处报告,同时做好手工留样,进行实验室分析等应急补救措施。

八、人员在现场遇到问题,未能当场解决或本人无法解决时,必须及时与养护处联系,共同分析其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然后安排下一步工作。

排污通知 篇10

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全力整治环境污染,按照县环保局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小甸镇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近期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查找环境管理薄弱环节,认真自查自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检查内容

县工业集中区内和所有有废水、废气、废渣及辐射、噪音等污染物排放行为的企事业单位。

(一)工业集中区:

1、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编制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防护距离内居民是否搬迁到位。

2、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否建成规范的污水收集管网和废水、废渣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二)企事业单位:

1、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合法审批,批建是否一致、环保措施是否配套,是否通过“三同时”验收。

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处理、废气净化、固废处置等是否有效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

3、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4、监测情况。是否按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并形成应有的监测能力,是否依法依规上报和公开信息。

5、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处理、处置方式及综合利用情况,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处医疗废物、废机油、废旧蓄电池的非法收集和转运。

6、历史遗留隐患治理与管控情况。是否有遗留的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有遗留的涉重金属废物废渣等环境污染隐患。

突出抓好我县水泥、化工、造纸、苎麻、农副产品加工、板材加工、食品加工、机械铸造、制药、纺织、污水处理、电池、塑料颗粒加工、畜禽养殖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

(三)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湘政发〔20XX〕6号)精神,重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集中区及环保、发改、工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警示牌、隔离网和宣传牌是否设立,排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水面投肥养殖是否被禁止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等。

(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1、淘汰粘土砖瓦厂等落后产能情况。

2、县城区、工业集中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天然气管道是否接入,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是否淘汰或改烧清洁能源。

3、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特别是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脱硫除尘设施、水泥行业的除尘设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稳定达标排放;加油站、油库是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4、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情况,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评批复中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渣土车是否实行全封闭运输。

(六)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县工业集中区、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展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是大检查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自纠,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开展整治;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县政府将通过抽查方式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

四、时间安排

(一)县政府在20XX年4月底前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将有关情况、工作方案、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报市环保局。

(二)20XX年4月底前,县工业集中区和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应全面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制定完整的环境隐患整治方案,并报县政府及县环保部门。

(三)所有企事业单位要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县工业集中区要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下列三种情况报经县人民政府及县环保局同意(按计划执法属省或市级环保部门监管的同时报省、市级环保部门),可作必要的延期:整治任务工作量巨大,短期确实无法完成的;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防护距离搬迁问题需逐步采取综合措施解决的;其他情况特殊的。

(四)20XX年6月30日前,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

(五)20XX年4月至12月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县环保局每月20日前将工作简报上报市环保局,将每季度辖区内大检查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情况调度表见附件),将大检查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县政府将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排查整治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协调环保大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报告机制,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要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抽查督查工作,将检查督导工作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将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纳入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范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负责和综合协调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发改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县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力度,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县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查处环境犯罪,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县监察部门要抓好大检查工作的行政监察;县国土资源部门要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按照政府的要求依法取缔非法采矿和粘土烧砖等行为;县住建部门要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指导和监管力度;县安监部门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处罚力度。各地要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县人民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对检查时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配合环保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逾期未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建设污染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的工业园区,停止园区新项目引进,县环保部门暂停受理除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建设以外的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非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县人民政府将依法取缔关闭;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建边批,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对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环保行政行为,要及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由县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治理。

(四)严格责任追究。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和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支持环保及其他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执法。县政府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检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典型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完善成果应用。各地在检查中要对所有检查过的企业建立并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县环保部门应及时更新移动执法信息。

(六)做好信息调度。各地在大检查开展期间(20XX年4月至12月),要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每月编发一至两期工作简报,内容要围绕大检查工作重点,充分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做法、成效。

排污通知 篇11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县级相关单位一般场镇改造专项目标考核的通知》(新镇领办发[20xx]5号)的`要求,现将涉及我公司有关项目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

自2005年起,我县分批先后建成了县级污水处理厂1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镇级污水处理厂10座(花源、普兴、永商、兴义、文井、永商永兴场、方兴、安西、新平万街、花桥等污水处理厂)。目前,1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58万m/d,基本实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满覆盖。

为满足城镇发展需要,现正在加快实施城市、花源两座污水处理厂二期1万m/d的改扩建工作。改扩建完成后,我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将达4.58万m/d。

现阶段,城市、花源、永商永兴场、文井、新平万街等5座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环保三同时验收,并正式投运;方兴、安西等4座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试运行,并正在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转入正式运行;兴义、永商、普兴等3座污水处理厂因规划线路调整,配套管网未能实施,污水收率低,不能满足环保验收条件。

二、污水管网建设情况

自20xx年以来,由县经发局、水务局、建设局、园区管委会、国投公司、水投公司、城投公司及各乡镇政府建成了城镇污水管网近200公里,其中县城区污水管网约129公里(含工业园A区管网70.7公里),污水收集率已达85%以上;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约为70.7公里,污水收集率为55%左右。20xx年投资约8700万元新建成乡镇污水管网近18公里。现各镇乡正在开展污水末端收集建设工作。

20xx年计划投资约2500万元开展花桥4S店道路及污水管网工程、新津县花桥镇花桥大道延伸线道路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等,设计污水管网约2公里。

排污通知 篇12

为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城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创建整洁、有序、优美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品位。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年活动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市文明城市和打造5A级景区为抓手,认真解决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确保市容市貌短期内有较大改善,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督办、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

(二)开展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整治。

(三)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标牌专项整治。

(四)开展城区违章搭建行为专项整治。

(五)开展城区农贸市场卫生秩序专项整治。

(六)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

(七)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市容环境整治。

(八)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

(九)开展城区物流站点经营秩序专项整治。

(十)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活动。

四、职责分工

(一)市委办、政府办:负责整治工作督促考核。

(二)报社、新闻中心:开设市容整治专栏,跟踪整治工作动态,为整治工作的提供良好舆论环境。

(三)城管局:

1、牵头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整治、城区户外广告标牌专项整治、城区农贸市场卫生秩序专项整治、城区(红都大道以南区域)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

2、、加快城北、城东农贸市场、城北建材市场建设,做好重新启用赣东南农贸市场工作。

(四)规划xx大队:牵头开展城区违章搭建行为专项整治。

(五)城建局:

1、牵头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市容环境整治;

2、牵头开展红都广场周边市容环境整治;

3、负责启动桦林南路周边区域农贸市场建设。

(六)爱卫办:牵头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活动。划分机关单位环境卫生责任路段,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开展环境整治。

(七)交管大队:

1、牵头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

2、负责加大沿江路赣东南农贸市场区域交通整治,对沿江路重新施划交通标识线。

(八)交通局:

1、牵头开展物流站点经营秩序专项整治。

2、负责汽车站环境卫生整治

(九)房管局:负责加强城区开放性小区的物业管理,重点督促做好红都商业城、红都广场、绵江小区、锦江名城物业市容环境整治,协助做好城区乱搭乱建整治工作。

(十)环保局:牵头做好红都大道以北区域油烟污染整治工作,负责对城区物流站点噪音进行整治。

(十一)工商局:牵头开展城区废品收购点整治工作。

(十二)财政局:审核并及时拨付整治工作经费。

(十三)公安局:为整治工作做好治安防范,配合乱搭乱建、违章占道等整治工作。

(十四)公路分局:负责国道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

(十五)国土局:牵头完成城北、城东农贸市场土地“招拍挂”工作,配合启动桦林南路周边区域农贸市场建设。

(十六)药监局:负责加强油烟污染餐饮经营户管理。

(十七)消防大队:配合做好绵江小区、红都商业城、红都广场等区域乱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

(十八)火车站:负责火车站环境卫生整治。

(十九)水务局:负责整治绵江河道城区段环境卫生,清除水面漂浮物和两岸垃圾。

(二十)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

(二十一)重点办:负责火车站广场环境卫生整治。

(二十二)公路分局:负责规划区内国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破损路面修复。

(二十三)象湖镇:负责整治辖区村居环境卫生;动员城区居民做好居民区“四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杂草)工作,制止居民在城区圈地种菜和放养家禽行为。配合做好城区环境卫生、乱搭乱建、油烟污染、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

(二十四)经济开发区、开展辖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辖区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吊乱挂广告整治。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在三个月内完成,从20xx年8月1日开始,到20xx年10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20xx年8月1日一8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意义,充分动员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投人到整治活动中来,营造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8月10日一10月25日为专项整治阶段。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与主要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步调,齐抓共管,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整治活动任务。

(三)10月26日一10月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由市委办、政府办牵头,对各相关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全市单位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要亲自部署,认真调度,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在整治工作中要一线指挥,抓好落实,单位联络员要做好信息报送和沟通联络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牵头单位负责在总体方案基础上制定细化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人员安排、责任分工、落实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要听从牵头单位调度指挥,安排精干力量参与整治,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标准,强化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各牵头、责任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以工作简报形式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对整治工作进行实地监督评议,评议结果未达基本满意的,由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以“两办”名义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市财政要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整治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保障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整治工作的经费预算,及时报送市财政审核,整治经费开支必须做到节约、科学、合理。整治工作经费,可在市财政调控部分中解决。

排污通知 篇13

麻涌镇污水处理厂是麻涌镇十一五期间最重要的环保项目,是东莞市第二批以特许权(bot)方式进行建设的污水厂之一。东莞市豪丰环保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东莞市豪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中标方,承担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合计25年)并最终移交给麻涌镇政府。污水处理厂承担麻涌全镇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近期服务人口约15万,服务面积84平方公里。

一、基本情况介绍

麻涌污水处理厂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樟澎村破流水闸旁,厂区总占地面积55000m2(82亩),总处理规模为9万m3/d。一起占地面积27500m2,处理规模为3万m3/d,投资金额4千万元。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又称循环式活性污泥法)工艺(见附图1),设计进、出水水质见附表1。

二、建设情况介绍

麻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由武汉华安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西北市政设计院佛山分院为设计监理单位),东莞市南粤市政咨询公司负责施工图审查,并于12月9日通过了审查并取得了审查合格书。工程监理单位是北京市中协成监理公司,东莞市红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包建设,深圳市越众建筑有限公司承建。麻涌污水厂一期工程1月开工建设;12月基本建成;8月27日通过了市环保局组织的履约检查验收;10月16日市环保局批准了麻涌污水处理厂试生产的申请;经过一个半月的调试运行,污水处理厂的设备仪表工作正常,污水处理能力符合设计要求,处理后出水达到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第一时段一级标准。每天可减少排放cod 5吨, ss 3吨, n 400g,p75g。

三、设备情况介绍

麻涌污水厂的设备采购是完全按照东莞市环保产业中心相关文件要求,通过邀请招标完成的。针对cass工艺的特点,以稳定、高效为前提,最终选取性价比比较高的'产品,其中3台进水提升泵、2台回流污泥泵、2台剩余污泥泵为国际知名品牌ksb;6台潜水搅拌机为中外合资产品,污泥脱水机组、3台罗茨风机为台湾产品,在线仪表、紫外线消毒设备中的紫外灯管为美国产品,粗格栅、细格栅、渠道闸门、微孔曝气器、其他紫外消毒设备均为国内知名厂家产品,自控系统则由在国内电气行业拥有众多业绩的单位提供。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在电网提供630kva供电回路的基础上,我公司建设了(625kva)500kw的柴油发电机自启动系统。

四、运营人员构成

麻涌污水厂直属于豪丰环保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豪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厂人员构架图

五、实验室情况

实验室配两名化验员,负责日常的取样、化验、数据分析及数据存档工作,实验室总面积为75平方米,分三间:一间为仪器室,主要放置电子天平、显微镜、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酸度计、溶解氧分析仪等精密仪器,内设抽湿装置,确保精密仪器的工作环境,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一间为药品间,专门存放化学药品;另一间为分析化验室,内设常规设备和分析仪器,包括电热鼓风干燥箱、生化培养箱、电子天平、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电热恒温水浴锅、真空泵、不锈钢手提式灭菌器、蒸馏水发生器、消解装置、台式离心机、通风柜。

麻涌污水处理厂的实验室完全可以满足日常化验要求。

排污通知 篇14

(一)、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工作条例》、《环境监测规范》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环境常规监测任务,编制环境监测各类报告、环境质量季度报告、年度报告。

(二)、开展全旗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环境各要素(空气、水、声等)进行监测,及时准确、科学系统地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三)、开展全旗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对全旗污染排放状况实施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排污企业管理及排污费征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

(四)、承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五)、承担应急监测任务,负责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

(六)、参与本辖区污染事故的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七)、根据企业委托组织开展有关的环境监测。

(八)、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排污通知 篇15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政府环境管理、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及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工作力度,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出发,以理性思维、务实精神,处理好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污染减排为工作主线,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基本方针,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抓好污染减排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综合指标

1、实行主要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将环境保护指标纳入有关部门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2、深入开展环境宣教工作。围绕世界地球日、环境日等纪念日开展环境宣传活动;利用网络、电视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我镇环境工作取得的.成果;利用辖区内电子屏、广告牌、乡镇墙报、板报进行环境公益宣传;开展环保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并在社区内设立环境宣传栏或悬挂宣传标语。

(二)环境管理与治理

1、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任务。

2、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主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加强文化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监管工作;依法对难以稳定达标的锅炉烟尘污染源下达拆炉并网改用清洁能源或对锅炉除尘设施进行改造的限期治理通知并监督实施;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现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原则上应将餐饮等项目与住宅分体建设,商住混合楼必须设置专用烟道。

4、完成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的建设,在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基础上,确保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80%以上。

5、进一步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镇政府所在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三)生态环境保护

1、完成20xx年度中央和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按照试点要求,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

3、完成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恢复建设任务。

4、完成生态镇建设及任务,报送生态镇建设半年和全年工作材料。

5、依托本地垃圾处理网络,年内建成2个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镇处理”示范工程,禁止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粪便乱排乱倒。

(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镇

1、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确保不发生或引发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2、加强建筑施工、建设施工、环卫清扫、垃圾和残土清运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加强绿化工作,组织对建成区裸露地面进行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

4、加强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无垃圾杂物、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5、“限塑令”宣传到位、执行有力。

6、加强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应急等能力建设,全面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把20xx年环保目标责任状指标任务列入本级或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按照镇政府《20xx年环保目标责任分解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定专门责任人,分阶段、按要求抓好实施和落实。要真正落实环保目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机制,恪守环境保护职责义务。镇政府将于半年和年末开展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协调工作矛盾,解决难点问题。同时对不履行环保职责和完不成环保目标责任指标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对完成环保目标责任指标较好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表扬。

(二)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成效。加强环境保护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指标任务的落实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认真落实好镇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目标任务,要结合部门的工作实际,科学决策,精心策划,关键是狠抓落实,以确保环保目标责任状指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并真正取得成效。

(三)依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查重处,是确保环保目标和责任制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的重要保证,是各级职能部门的共同责任。各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责任分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和超标排污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确保环境安全。

(四)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逐级落实,确保环保。

排污通知 篇16

为进一步夯实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确保已建设的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避免闲置浪费,同时为落实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寿政办秘【20xx】3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排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问题的基础上,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意见整改。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因地制宜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条件,逐步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尽快发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减排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工作目标

加快设施完善改造;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的频次,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达标排放;在第三方检测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的基础上逐一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发挥应有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解阜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站:

1.存在问题:提升泵故障、跳闸;收水管网少量进水,无格栅,标识标牌缺失;TBO系统上种植芝麻等农作物;地埋式调节池、厌氧池钢结构池体锈蚀。

2.整改方案:提升泵修复,恢复使用,测试TBO系统布水状 态;增设进水格栅,完善现场标识标牌;修复TBO系统上管路、地埋式钢结构池体除锈防腐;稳步推进管网建设并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站区周边环境清理整治。

3.责任领导:

4.责任单位:镇环保工作站解阜社区

5.责 任 人:

(二)建设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存在问题:时控开关控制系统,未设置时间;无标准化排口,无出水,标识标牌 缺失;收水管网无进水,无格栅,提升泵故障;潜水曝气器两台:一台气量较小,另一台无气量,曝气盘安装位置错误;太阳能无供电,电源为居民区临时电,裸电缆从水塘穿过,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护栏高度不够,存在安全隐患。

2.整改方案:改时空开关为PLC控制;增设标准化排水口,完善标识标牌;改太阳能为市电、市电电缆架空敷设,消除安全隐患;更换潜水曝气器为鼓风机池底曝气盘重新安装,更换提升泵;增设不低于1.5米高度护栏并加锁管理;稳步推进管网建设并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站区周边环境清理整治。

3.责任领导:

4.责任单位:

5.责 任 人:

(三)谭套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存在问题:生化系统停运,现场只用砂滤处理污水后排放;收水管网正常,无格 栅,护栏高度不够,存安全隐患;二氧化氯不能运行,通过时空 开关控制系统;砂滤出口漏水,无压差表;厌氧池口堵塞大量塑 料泡沫块,除调节池,所以池内都曝气,大量白色泡沬。

2.整改方案:增设标准化排水口,完善标识标牌;两台砂滤系统更换滤料,增设不低于1.5米高度护栏并加锁管理;修复漏水点,恢复消毒设备功能;曝气管路增加调节阀门,生化段培菌;改时空开关为PLC控制;稳步推进管网建设并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站区周边环境清理整治。

3.责任领导:周德祥

4.责任单位:镇环保工作站谭套村

5.责 任 人:

(四)红旗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1.存在问题:无标准化排口,无出水;系统通过时空开关控制,未设置参数;收水管网有进水且存在直接河流,进水无格栅;回流泵、硝化液回流到对应池体管口未固定,漏水;现场标识标牌缺失,好氧段无菌;地埋式钢结构池体有锈蚀。

2.整改方案:增设标准化排水口;改时空开关为PLC控制;完善标识标牌,好氧段培菌,恢复系统运行状态;修复漏水点、钢结构池体防腐措施;稳步推进管网建设并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站区周边环境清理整治。

3.责任领导:

4.责任单位:

5.责 任 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领导组;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确保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2.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整改资金需求,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奖惩,狠抓落实。对整改任务未能按时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兑现绩效奖惩,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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