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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工作总结

法制办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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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工作总结(篇1)

一、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完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对原有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分乡镇、县直部门两个类别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予以印发,普遍实行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个人全年绩效考核挂钩,奖惩到位。新修订的考核细则更加注重平时考核,更加注重抓好平时工作的落实。

2、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围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职责,今年上半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目前已审结12件,其中,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维持决定4件,作出撤销决定2件,责令作出处理1件,确认违法并限期答复1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复议申请1件,不予受理3件。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中,一审案件14件,二审案件9件,目前已审结13件。截至目前,尚无败诉现象发生。

3、认真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及备案等制度。积极为领导决策当好法律参谋,对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工作事项超前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后果预测,从法律层面搞好风险评估,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系列参考建议。截至六月底,审查各类文件、协议(合同)32件次,其中,规范性文件8件,上报备案审查无撤销、变更或责令改正情形发生。

4、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关于被诉行政机关做好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终目标考核和AB角轮值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规定出庭应诉率达不到80%的,依法行政考核一票否决。截至目前,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良好,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5、深化落实聘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落实,县政府以及全县7个乡镇政府、39个县直行政部门、117个村(居)均在具备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查、处理涉法事务、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已发挥出不可替代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6、扎实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紧紧围绕精准扶贫这一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强化驻村指导,积极落实,突出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政策兜底等扶贫措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驻村帮扶和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凤山社区11户贫困户在全部脱贫基础上,“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稳定超过国家标准。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我办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些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二是法律顾问的服务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措施不够有力;四是有些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与执法要求不相适应。

针对上述问题,下半年,我办将重点从以下几项工作予以推进。

(一)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应信息公开案件大幅增长的新“常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大力推动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受理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合理要求,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全面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作用。虽然我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县乡两级政府以及各村(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但运行不规范、法律顾问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下半年,县法制办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涉法事务处理等方面能够靠坐得上上席,说得上硬话,使得上大劲。

(三)切实强化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动态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以及易引发其他群体性反映的个案,积极组织力量适时开展案件评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及时纠错和追责机制。落实个案分析制度和案情通报、重大案件备案审查制度,最大程度地指导和帮助行政机关整改,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

(四)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学法用法常效机制。分行业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水平,坚决杜绝越权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

法制办工作总结(篇2)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紧密围绕法治广西建设目标,探索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之路

一是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杠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发展。完成了20xx年度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形成《自治区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印发了《20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针对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问题设置重点考核内容,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加强政务公开,自觉向人大及其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以依法行政示范点为引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完成了自治区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表彰工作,命名了91个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着力培育树立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的依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加大示范点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11月下旬,召开了全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和交流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做法,研究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探索经验、奠定基础,不断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以依法行政先进市县评比为导向,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激励机制。完成了全区第二批依法行政先进市县和单位评比表彰活动,对9个自治区级依法行政先进市县、46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12个依法行政进步市县进行表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以科学规划为抓手,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印发了《20xx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清理行政审批设定依据为今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同时参与了自治区党委组织的《法治广西建设纲要》起草工作,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设计路线图、任务书。

五是以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为依托,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组织编写了《20xx-20xx广西依法行政白皮书》,全面总结《纲要》实施十年来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辉煌成就和成功经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在《广西日报》刊载了长篇报道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广西政府法制工作20xx年综述和健步走向法治政府广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xx年综述,深度宣传报道广西依法行政十年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主要做法和先进典型;印发了《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政务信息工作规定》,以广西政府法制网站为平台,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动态和典型经验宣传为重点,发布依法行政动态信息1600多条,召开立法新闻发布会5次,及时反映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就;与广西电视台《法制最前线》栏目合作拍摄法治政府专栏节目,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围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加强改革创新制度建设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部署,围绕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潜能,破解发展难题,争创发展优势的要求,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解决制约我区赶超跨越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立法项目任务10件,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立法审查工作、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15件。在制定立法计划时重点抓好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改的立法项目,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我区各项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为贯彻落实关于打造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投资合作旗舰项目重要讲话精神,审查了《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办法》,打造自治区级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中国东盟产城一体化生态新城;为贯彻自治区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部署,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作为今年区立法工作的重头戏,及时完成了该条例立法审查工作,为加强盘阳河流域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提供制度保障;为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重要部署,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加快实现我区清洁环境、美化乡村、培育新风、造福群众的目标;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突出我区作为我国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的区位优势;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改善投资环境。同时继续完善政府立法公众有序参与机制,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

二是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畅通政府立法中基层民意表达渠道,通过多种形式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有效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在政府立法项目立项阶段,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广西政府法制网上刊登公告征集下一年度政府立法计划的意见和建议,让公众从源头上参与政府立法;在立法审查阶段,进一步完善公众获取立法信息、交流互动的征求意见机制,除了公示立法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外,一并公示草案起草说明、立法的上位法依据、背景资料等,增强公众对法律草案的了解和关注;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立法论证会,听取自治区美丽办、爱卫办、财政、住卡、环保、农业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意见;更加注重到基层特别是到群众中的立法调研工作,如在审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过程中,在定向发征求意见函及网上公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还深入南宁市住宅小区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立法听取意见会时,邀请了业主代表、创业者代表、企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后勤代表及法律专家代表参加,了解社会各个利益群体的诉求,增强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使政府立法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三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报备率和及时率,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截至11月下旬,共审查自治区部门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60件。其中,经审查,认为文件合法,予以备案的文件242件,所有予以备案的文件目录都在自治区政府法制网进行了公布;认为文件存在违法内容,向文件制定机关提出备案审查意见,通知其自行纠正的16件;不属规范性文件,不予审查的2件。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效地解决了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和限制公民、法人权利,增加公民、法人义务的问题,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围绕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当好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距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促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利好政策出台。今年1-11月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168件,办理政府法律事务70多件,参加政府领导召集的研究协调各类问题的工作会议50多次,将服务重点从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发言转变为参与合同审查修订、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论证等,多角度、全方位参与政府决策工作。如为广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广西水资源综合规划(20xx-2030年)、打造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深化广西改革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我区国企改制、招商引资、重大合同、企业上市等涉法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意见和最优的法律路径,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采纳,确保了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自治区有关重大决策依法作出。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当好法律参谋助手。7月30日,我办召开全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座谈会,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政府法制事务工作的思路,9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来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统一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文书样式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文书样式印发全区执行,规范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文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制作质量。

三是加快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制专家智囊团的参谋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我办加强对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调研,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方案(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助理聘用方案(征求意见稿)》,探索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法制办工作总结(篇3)

****发(***)**号

*******法制办公室

关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履行

及公务员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事局:

现将我办2009年的职能履行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一、立足本职,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09年,我办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重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二)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的步伐,研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

(三)以换发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

资格证为契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

(四)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的相关制度,确保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我办能够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并教育本办公务员自觉履行公务员义务,采取措施保障公务员权力。一是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公务员进行职务晋升。其中晋升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按照干部选择任用的有关规定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二是严格进行考核,客观评价每个公务员的工作情况,公开、公平、公正地评定考核等次。三是对获得优秀的公务员给予适当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对公务员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也予以批评教育(我办还没有发现有违法违纪公务员)。四是不失时机地选送公务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项业务知识的培训,更新公务员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对新任职的还进行了任职培训。五是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了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的落实。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公务员法》,我办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首先,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教程》、《释义》等读物,开展自学;其次,有针对性地举办学习《公务员法》培训班,不断增强《公务员法》学习贯彻力度;第三,结合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张贴标语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务员法》,从而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全力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工作。

二****年十*月**日

主题词:法制职能履行公务员法贯彻落实报告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2010年6月18日

共印10份

法制办工作总结(篇4)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办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积极履行政府法制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紧盯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7年职能工作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蹄急步稳。一是提请市政府印发了《黄冈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二是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X-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并向省法制办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对《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在全市法制系统部署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完成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四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全年向省政府法制网报送信息850篇,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信息3篇,在《楚天法治》、《法治政府》、《黄冈通讯》各刊发文章1篇,在《黄冈日报》刊发信息20篇,在《鄂东晚报》头版头条刊发信息3篇。

(二)地方政府立法工作开局良好。一是完成了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修工作。目前,《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已经出台,《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两轮审议。二是完成了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任务。《黄冈市天然林保护办法》于9月1日以黄冈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正式印发,并已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三是开展了2018年立法项目征集活动。我办从7月开始至9月30日,向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集了2018年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计划将《黄冈市大别山地质公园管理办法》《黄冈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作为2018年市政府规章立法的调研项目。同时,收集了立法项目20个,建立了2018-2022年立法项目库。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再上台阶。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要求和清理涉及“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文件的工作要求,启动了市县两级政府全面清理文件工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于11月23日印发公布。经过清理,形成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自1996年建市以来到201X年12月31日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截止到目前,共审查市委、市政府交办合法性审查的文件59件,提出修改意见204条,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代表市政府接受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规范性文件报备13件。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亮点纷呈。一是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基本完成。3月24日下午制定了黄冈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班。4月6日,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13个市直部门单位201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清查,共查找问题2514个、整改问题数1695个、涉及金额1972.43万元;检查通报单位数13家、责任追究147人。二是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有序推进。依法行政“连连看”活动各个活动区组织法治讲座13次,组织执法评查、观摩12次,组织法制宣传活动3次,组织知识竞赛等其他法治活动10余次。我办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于5月份联合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发放问卷100份,查找并反馈问题60余条。三是继续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6月份,对全市行政机关和县市区政府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共计136分案卷进行了评查打分,评选了“五佳案卷”,并对案卷评查情况作了通报。

(五)行政复议改革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大胆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成立了市行政复议局。截至到11月份,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4件,不予受理12件,转送其他机关办理4件,受理118件。二是大力推行“市长审案”机制,建立并实行了市政府领导轮流主持、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复议案审会制度,以案说法,以案纠偏。由6位副市长主持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共16件,案件涵盖了政府、公安、财政、城管、国土、环保等领域,解决了土地权属、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行政征收等5种类型的行政争议,增强了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对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视,提高了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六)法律事务工作多路并进。一是推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级行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县级政府聘任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召开了市直部门法律顾问履职尽责座谈会。起草修订了《黄冈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合同审查、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均要求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全年共征求法律顾问意见24次,出庭应诉10次。二是高效审查市政府各类合同协议。全年共审查政府和部门合同协议76件,提出修改意见650余条,涉及合同标的额近2000亿元,多次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的合同谈判工作。三是妥善处理市政府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全年共处理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22件。

二、2018年工作初步计划

(一)只争朝夕,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将是未来几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我市要围绕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和我省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按照整体推进方案化、目标任务项目化、实施主体责任化、成效考核指标化、落实时间节点化的要求,全面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落实责任单位。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强化督查问责机制,确保我市完成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

(二)敦本务实,努力行使好地方立法权。一是科学合理确定政府立法项目,制定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和立法项目论证制度,拓宽公开征集渠道。建立健全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制度和实施方案,引入第三方对评估制度;开展“提升立法能力培训”活动,通过在知名法律院校举办专题学习班,提升立法人员的实务水平;大力开展立法调研活动,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立法任务。二是完成“乡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改革试点任务,实施“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 工程。

(三)正理平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依法行政“连连看”活动。活动旨在加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探讨我市依法行政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市直行政执法机关的互动,交流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促进依法行政载体项目化、节目化、课题化和直观化,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执法监督“现场看”。二是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市政务中心窗口部门进行现场视察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评看”。三是抽取重点执法部门年度内的执法案卷,查看执法程序和执法质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开展执法责任制“回头看”,检查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公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竞质提效,全力做好法律事务工作。一是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织密织牢”工程。将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群众团体都要聘请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专项预算,落实经费,提供项目。二是实施“政府合同审查把关提质提效”工程。严把人员准入关口,实现合同审查人员的“专业化”;严把文本示范关口,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严把事前审查关口,实现风险防范“流程化”;严把事后备案关口,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

(五)因地制宜,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一是继续推进和完善市长审案机制,发挥案件审理功能。进一步扩大市长县长审案影响力,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通过政府领导、执法单位常任案审委员与法律专家、学者充分交流意见,以案释法,现场办公,有效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普遍性问题。二是完善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改进和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研、听证和调解等手段办案;加大复议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行政应诉制度,落实应诉人员和应诉保障。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备案登记和报告制度。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相关单位联席制度。强化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检查督办和追责。

(六)夯实基础,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努力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保障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匹配,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推进、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等作用。研究制定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意见,积极有效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定位不科学、能力不足、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强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队伍的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加强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律师、专家学者与政府法制队伍的交流力度,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法制办工作总结(篇5)

乡镇机构编制工作汇报材料

我镇机构编制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编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乡镇机构改革,加强镇机关与镇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的管理,强化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镇机关工作人员5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6

人,后勤编制2人,超编12人。党政领导编制10人,市派挂职锻炼1人,副科干部4人。镇属事业单位7个。其中:城管队现有人员8人、编制5人;环卫所:现有人员22人,编制16人;企业办:现有人员18人,编制10人;安监站:现有人员11人,编制7人;劳管站:现有人员4人,编制2人;文化站现有人员1人,编制1人。共超编35人。

二、主要做法

加强领导,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的编制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人事编制工作统一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争方案、出措施。

周密部署,阳光操作。在镇机关公务员核定与镇事业单位编制审核中,周密部署,制定具体方案,专人负责,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与县编委核定了全镇机关及镇属事业单位的定编工作。

规范镇机关及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登记条件和登记秩序,按时完成镇机关与事业单位XX年度年审年检工作,并及时调整因人员调动等因素引起的编制人员核定工作;做到人员与编制的动态跟踪管理,掌握实时数据,并结合市、县编委开展的机构编制检查,对我镇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

总之,我镇的机构编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配合支持上级编办的工作,开拓创新,开创**镇编制工作新局面。

法制办工作总结(篇6)

为使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一年来,法制办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执法,强化督察,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有效地增强了行政执法部门及其人员的责任感,强化了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20xx年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今年初,根据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及区委和区政府的指示精神,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重点,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从深入推进我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完善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不断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做好法律顾问、信息宣传工作、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提高法制队伍素质方面,对全区政府法制工作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

二、做好法制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法制工作地位

(一)不断完善机制和体制,夯实政府法制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区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年初,依据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制定了20xx年区政府法制工作计划,完善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做到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

二是认真做好法制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和各种报表。

(二)不断加强提高政府法制工作地位。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政府法制办审核。不经审核存在不合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交常务会审议讨论,不进行发布,切实加强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核和监督,同时我们还做到了凡政府研究涉法问题都要听取法制办的意见。

三、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检查监督

(一)为了贯彻市政府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自上半年起对我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采取部门自查、区法制办检查、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逐步探索依法行政考核的有效机制。经过考核,22个部门都取得了优良成绩,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力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已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之中,加大考核力度,创新考核方法,增强考核效果。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听取意见、听证、公开公布等各项制度,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对区政府及各部门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查,避免带病文件出台。及时将政府制定并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今年4月根据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区为确保本次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领导小组。

对20xx年至20xx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件。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制定规范性文件7件予以保留7件。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制定规范性文件9件,予以保留8件,废止1件,修改0件。完善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动态档案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黑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黑依行领办发20xx1号)和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伊政法发20xx10号)文件的要求,我区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动态档案。全区共有行政执法单位22个,行政执法人员154名,全部建立了个人电子档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激励机制,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各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同时,强化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根据市法制办文件精神,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按全省统一编码发放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和监督证件工作共计53件。今年全区新办理执法证件35件已完成换发工作。

五、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各种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如20xx年6月,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在区多媒体会议室举办了《行政许可法》培训班暨案卷评查工作会议,全区拥有行政许可执法权限的22个单位共计35名法制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落实学习制度,制定学法计划,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法制办工作总结(篇7)

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贯穿政府工作的主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现将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及时召开xx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创建法治政府的要求和全市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了《开江县依法行政xx年工作安排》,明确了今年创建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步骤和具体措施。各乡镇、各部门从规范决策行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服务职能等方面全面推动了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升决策水平。一是修订完善了《开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年,共审查、修改重大行政决策34件次,有效防范了法律纷争的发生。二是注重听取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都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今年共通过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征求意见16次。三是充分发挥决策咨询机构的作用。充实了法律顾问团力量,完善了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由法律顾问团实行票决制,即:顾问团成员对重大、疑难的法律问题先进行充分讨论,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根据讨论情况提出几种方案或意见,由参会人员投票选择,获得多数人支持的方案或意见作为法律顾问团的最终建议意见。事实证明多数人的意见合法可行,没有一件引起法律纷争。四是制定出台了《开江县机关事业单位重大合同管理办法》,加强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法制审查。今年,共审查县政府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与其他主体签订的行政、民事合同118件次,有效防止了合同纠纷的发生。五是对较大信访案件处理,要求法制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提供法律服务,促使部门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问题,减少重复上访、群访、集访的发生。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政令合法。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截至11月,共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62件。三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再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00件,拟修改的33件,宣布废止的32件。四是按有关规定及时将发布、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主动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五是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评估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开江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和《开江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进行了评估。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服务职能。一是对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进一步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我县现有行政审批144项,公共服务134项,比清理前减少103项。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制度。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5593项,办结25477项,按时办结率达100%,现场办结24894项,现场办结率达97.71%。各乡镇均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开通了电子政务网,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对非涉密政府信息一律实行网上公开。今年以来,县政府各部门公开信息9630条,比上年增加3947条;乡镇公开信息6924条,比上年增加6227条。四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完善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对突发应急事件做到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五)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同时,更加重视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各部门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制度、执法流程和执法人员信息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案卷进行了评查,共评查案卷118卷,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32份,有关单位及时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二是建立了协同监督机制。县政府法制办与县监察局、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三部门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配合程序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三是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1件,因当事人投诉而立案受理7件,在工作检查中发现问题而立案4件。其中:决定撤销的2件,决定变更的2件,决定维持的2件,协调后撤回投诉的5件。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共性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发出了建议书,限期整改,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维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专门监督。审计机关加大了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监察部门加强了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确保政令畅通。

(六)抓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复议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去年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构的基础上,调配了4名专门办理行政复议事务的工作人员,其中3名具有律师资格,为行政复议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人才保障。二是加大投入,不断改善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和办案设施。在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设立了行政复议接待室、案审室、档案室。购置了行政复议必要的车辆、摄像机、录音笔等办案设施设备,保障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建章立制全面履职,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完善了行政复议受理、审理、错案责任追究和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制度。四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召开了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发放了行政复议便民卡,扩大了行政复议的影响力。五是规范了文书的制作和案卷的归档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按时报备报送。六是我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市政府的检查验收,并获一致好评。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其中,决定撤销的2件,确认违法的1件,决定变更的3件,决定维持的4件,协调后撤回申请的13件。复议后,当事人提起诉讼1件,法院予以了维持。

(七)做好行政调解和应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构建大调解体系的要求,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整和调解资源,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行政调解工作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县政府建立了行政调解中心,各部门和乡镇建立了行政调解室,全县共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员80余名,行政调解工作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了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至11月底,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共受理矛盾纠纷1103件,其中行政纠纷429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674件,调解结案927件,调解成功率达84%。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48件,其中行政纠纷35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13件,调解结案43件,调解成功率90%。二是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涉及政府及部门的诉讼日益增多,面对诉讼,我们积极应对,调查案情、收集证据、查找法律依据,积极应诉。截至目前,涉及县政府的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有效地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八)启动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县于今年7月印发《开江县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级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明确了清理、审核、公布等各阶段的工作任务;9月下旬,组织对全县各乡镇、各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行政权力清理的工作人员就行政权力清理审核的原则、范围、标准、方法和步骤作进行了统一培训。截至11月,共有47个部门上报行政权力清单,审核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九)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各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团专家为县政府和各部门举行法制专题讲座37期。举办了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和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共培训领导干部216名。二是积极开展了“xx”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起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今年,我县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培训,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第一季度通过调阅案卷、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年审,并将年审情况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告。11月中旬,认真组织了本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共有293人报名参加此次考试。四是提高政府法制机构成员业务素质。为开阔视野,借鉴提高,我县积极派员赴成都、海口等地参加《行政强制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集体土地拆迁与违章建筑处理、化解行政争议纠纷、规范行政执法等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学习。县法制办和县法律顾问团坚持每周一法学习制度,由县法制办和县法律顾问团成员轮流主讲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领导干部不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有的重权利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导致片面强调行政相对人应尽的责任,忽视行政机关应尽的责任;有的只重视行政管理,忽视法律的规范、引导功能,导致执法水平不高。

(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违反法律程序,滥用执法权力,将执法作为谋取个人利益、部门利益或地方利益的手段,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持证执法、不亮证执法和随意执法的现象。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一是行政执法监督缺位。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活动数量偏少、范围偏小,将主要精力放在了执法任务较重的执法单位,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滞后。在监督中偏重于事后监督,忽视了事前和事中这两个最重要的环节。三是行政执法监督不够严格。受各种原因的限制,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对事处理得多,对人处理得少,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或错案责任追究力度有待加强。

三、xx年工作安排(一)继续推进法制理念教育。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继续坚持和推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转变行政理念。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观念和意识,积极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真正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要充分征求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二要进行合法性论证。重大事项决策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并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要依法予以修改,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三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未经县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着力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是强化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在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总体责任目标基础上,进一步分解、细化此项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更为科学、具体的考核办法,逗硬考核,严格奖惩。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对相关制度不健全或制度建设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坚决予以整改纠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三是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对违法公务员作出处理,力争达到惩戒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

(四)进一步抓好行政复议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继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改善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和办案设施,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按照复议法规定时限进行立案审查、送达、审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做出复议决定。三是严格依法办案,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

(五)认真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继续搞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摸清权力底数,编制运行流程,建立裁量基准,明晰职责分工,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动态管理机制。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进行审核、确认、编码,汇编成册,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相适应。积极组织法制工作人员参加多层次业务培训与调研,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工作队伍。

法制办工作总结(篇8)

XX年上半年,市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政府的要求,积极作为,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为服务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总结如下:

一、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执法监督

1、合理安排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在认真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制发了XX年工作要点,从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了全年重点工作。

2、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年初,代市政府草拟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及时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汇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的监督。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全市法定行政机关为44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xxxx个,受委托组织为289个,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组织为54个;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编制数量为xxxx个,参公事业编制数量为xxxx个,其他事业编制数量为5427个,执法辅助人员数量为670个。

二、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把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关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上半年,我办共审查市政府各类文件24件,回复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7份,并对政府上网文件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予以甄别,有效确保政府及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今年以来,我办共按照规定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6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防止了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

3、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月,与市财政局一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对全市涉及税费优惠的文件、协议等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分类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审查。

4、扎实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先后对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全省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XX年工作方案》、《湖北省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等文件予以转发,并印发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XX年工作方案》(十府法办发[XX]3号),明确了全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成立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小组,制定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并切实在实际操作中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关,对未进行廉洁性评估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不予审核。

三、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我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受理18件,不予受理2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部门申请处理2件。受理的案件中,目前已审结12件,其中维持8件,驳回1件,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3件,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告知行政首长制度、证据制度、调解制度、听证制度、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制度等,并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行政复议工作中。同时,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对县市区和市直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积极指导。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高效优质办好涉法事务

1、精心服务,全力促进市政府依法决策。上半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及各类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12次,审查政府合同11份,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9份,参与地方立法权申报等其它重大涉法事务16件,较好地履行了法律顾问职责,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2、尽职履责,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今年以来,我办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市州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审查汇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等相关工作,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奠定基础。同时,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对房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及城管执法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指导审查。

3、认真代理市政府涉讼案件。今年,我办代理了湖北省投资公司诉市政府借款合同纠纷应诉案件,先后2次代市政府赴武汉市中院出庭应诉,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回顾上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半年,市法制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循序渐进、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十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早日实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是研究制定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并做好准备迎接省政府对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二是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违法与错案责任追究制。

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化解行政纠纷。

五是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切实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六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七是认真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

法制办工作总结(篇9)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帮助、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工作主线,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拓创新,踏实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了各项政府法制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成绩与做法

(一)《纲要》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新成效

20xx年,我办把“三规范、一公开”作为全县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代县政府拟定了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二是根据县政府领导分工的变化,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三是制定了《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对20xx年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由法制办牵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布置,明确了责任人,确定了完成的时间要求;五是在1月份对上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就监督检查情况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六是对全县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第4轮清理,共取消了3项行政许可项目;七是在1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了行政许可案卷155宗、行政处罚案卷160宗,对每一宗案卷都进行了书面反馈意见。

(二)行政复议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0xx年,我办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明显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2%。今年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件,受理31件,审结31件,已全面完成了市政府法制办下达的年三十件的工作任务,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今年在县城人流量集中地段,我办已举办了两次大型行政复议宣传咨询活动,在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行政复议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00余人次。二是做好了信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对接访事项由专人进行逐件登记,对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积极受理并办理。在“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中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主动劝说信访人到我办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召开了一次行政复议联系会议,邀请了县法院行政庭、县信访局、工业办、县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加。四是认真落实省办关于省以下垂直领导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管辖问题的复函,转发了省、市有关文件,并对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进行了走访。五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六是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我办制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和《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从而进一步保证了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听证工作能够依法高效开展。七是进一步创新了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今年我办办理的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都是经本办协调,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以终止而结案的。这样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又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办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今年全办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制定了全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并根据省市驻县单位、县属部门、乡镇政府的政府法制工作开展状况不同,制定了不同的监督方式和工作要求。二是建立了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来信来访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转为行政复议案件,予以立案;对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以执法监督的方式办理,尽最大能力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建立了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分期分批召开了五次法制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法制工作;加强各单位法制员之间的相互交流;监督、指导全县法制员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准确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四是我办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制定下发了《关于要求申报20xx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时报送20xx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对报送的检查计划依法进行审查批复。五是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资格审查,对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核发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六是代县政府拟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重大事项决策行为。

(四)军山湖保护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已列入市人大20xx—20xx年立法规划。为使该《条例》能尽早出台,我办已起草了条例草稿,并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在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我办进行了一次修改。形成了修改稿,并已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及有关人员于08年10月来我县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原则同意将《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列入市政府20xx年立法计划。

(五)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和自由裁量劝细化工作正稳步推进

在组建了城市管理局的基础上,我办正在逐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我办已会同县城市管理局制定了执法局组建工作方案、执法人员考录方案和执法程序规定等有关制度文件,对工商占道经营、室外演出2项、建筑管理2项等共计5项行政处罚进行了相对集中,并在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录。待上报批准后,立即付诸实施。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县于6月份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我办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并在县城镇管理局、文化局、交通局等三个单位进行试点。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今年,我办共审核县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5件,而且均是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之前,有关职能部门主动与我办联系,送交我办进行事先审核。县政府已正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我办都已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了备案。

(七)完成交办工作取得新突破

法制部门作为县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我办把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认真、及时办理。截止目前,我办共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核、协调各类文件、合同、纠纷等70件(起),每件(起)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八)法制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我办的.队伍建设又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新增了一名专职副主任,现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其中又有一人今年新考取了律师资格。同时,我办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强化学习,努力建设创新型、学习型机关。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我办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还不够。

三、下一步打算

20xx年,我办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以认真贯彻落实《纲要》为工作主线,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办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契机,继续发挥参谋、助手、法制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继续开展一次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完成县政府20xx年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并按照《纲要》的要求,结合县政府五年规划,拟定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并抓好落实,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制度质量

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重点工作,制定规划性文件,为构建和谐新进贤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积极受理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制度建设质量。

二是继续做好军山湖保护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修改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强论证工作,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力争在09年下半年正式出台,使军山湖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宣传的新途径,采取更加有效的宣传新形式,积极拓宽行政复议案源,力争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再上新台阶。

二是以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指导,探索行政复议审理新方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分解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全面完成县政府规定的工作任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是全面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的行政处罚执法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执法证件进行统一换发。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县政府法制办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法制员整体素质,制定法制员工作职责,增强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业务能力和水平。

法制办工作总结(篇10)

20xx年,法制办根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组织高新区有关执法部门和单位开展了相关工作。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1、进一步理顺和规范高新区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法制办在全区内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清理。对高新区船舶检验站、渔港监督、渔政所、市场监督管理局、渔监大队5家执法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认定,并在外网上公示。

2、加强了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已经制定的《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试行)》,责成法制办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了交通局、行政执法局、卫生监督所3家执法单位执法情况,并将检查记录中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执法单位,限期整改。

3、进一步落实《大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通过推出《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大高管发【20xx】9号),按照《大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大政法办【20xx】73号),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在已经认证的34个行政执法机构中,法制办抽查了10个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其中优秀案卷8个,及格案卷2个。法制办就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网上进行了通报。

4、不断调整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检查各执法部门动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并将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执法责任制在高新区外网上公示;同时,落实好《大连高新区关于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规定》,明确有关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自由量裁权指导标准。

5、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审验标准对高新区256名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了审检并换发了新贴;为86名在岗执法人员办理或换发了新证;并在外网上进行了公示。

6、组织行政执法人员71人参加了大连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同时,组织8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网上培训。

7、开展高新区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自查。制定《实施意见》,完成涉企工作计划汇总,并行文公示,建立涉企联络点10家。完成大连高新区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已经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8、加大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出具《关于安博实训基地解约协议书合法性审查意见的报告》等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9件。

9、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件。开展20xx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20xx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大高管发〔20xx〕43号)。

10、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及时报送依法行政信息76篇。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为做好20xx年度高新区依法行政工作,现将工作计划简要报告如下:

1、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落实《大连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试行)》,强化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试行)》。

2、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市有关规定,开展案卷查评核考核。切实履行好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所承担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等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高新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管理,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季度审查备案工作。

3、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认定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办按照《关于做好高新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将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资格进行清理,并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进行审查认定。法制办将对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和委托执法资格的部门进行资格审定,同时下发行政执法许可证书,并在外网上公示。

4、开展20xx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为加强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统一管理,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法制办将按照审验标准对全区执法人员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审查,换发新帖。

5、做好新证办理和旧证换发工作。为确保高新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20xx年法制办将对未持证的.在岗执法人员办理新证,并做好执法人员的旧证(过期)换发工作;同时要在外网上公示。

6、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法制办要加强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超额完成市里规定的指标,争取在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区市县、先导区中名列在前。

7、做好依法行政培训工作。20xx年,法制办将认真落实《大连市政府关于20xx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通知》精神,组织非持证人员和持证期满人员,报名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8、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

9、认真做好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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