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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精华十五篇

工作计划需要遵循的规范和流程必须掌握清楚,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可以开始撰写工作计划。制定一个好的工作计划可以帮助后续工作的有序推进。那么,如何制作一个好的工作计划呢?OK语录网编辑从多个方面收集和整合了相关资料,使得这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更加全面。如果你认为这些信息对你有帮助,建议你保存下来方便日后查看!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1)

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xx工作在县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正确领导和关心下,通过进一步强化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按照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的要求,加强全所内部管理,全力以赴做好了全年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为目标,全面推进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了我县动物及畜产品质量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及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管理

1、有详细的的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及年终工作总结,全所人员分工明确。官方兽医延伸机制,实行官方兽医分片承包制;全年共参加省州培训2次,极大的增强了全所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效率;强化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合计6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已完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证)的全省联网电子出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联网正在积极运作之中,计划在20xx年1月1日起与全省同步实施。

20xx年度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巡查32次。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件,兽药经营环节1件,同时,对不具备立案条件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或个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件。

2、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及检疫申报点建设

在全县13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各分设1个检疫审报点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并挂牌,乡镇规章制度、公示牌全部上墙。乡镇动物卫生监管日志,行政告知制度已全部完善并正常运作。

(二)动物防疫监督

重点抓好了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的全程监督,对密度和质量不达标的采取责令限期补免等补救措施,对每个规模养殖场(户、小区)以片区为单位指派有官方兽医和乡镇官方兽医助理定期实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着力查处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不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不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而乱抛弃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县15家规模养殖户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书。确保了规模养殖场全年动物公共卫生安全并形成了长效机制

(二)动物检疫工作

对检疫人员做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施其职各尽其能。检疫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格检疫、杜绝“隔山开证”,要求检疫人员必须做到公开、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严格实施“四不准一处理”(即对病死动物一律不准宰杀、不准出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市场监管,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专项整治。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对活畜交易、屠宰、运输、市场监管的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送、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防止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市场。

(三)“瘦肉精”监测

按照《20xx年“瘦肉精”专项监测方案》,为保证在养殖过程杜绝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违法活动发生,我局对全县范围内的养殖企业、养殖专合组织、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户组织实施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专项检查和抽检工作,全年共检测猪尿样1274(份),无一例阳性反应,“瘦肉精”等检出均为阴性。

(四)兽药经营监管

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全部按照兽药GSP要求进行管理,全县有1家企业牧康兽药经营部(13个兽药连锁经营店)通过了省、州兽药GSP检查验收,加大对未通过检查验收经营企业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无兽药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兽药的行为;定期开展兽药经营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经营假、劣兽药和人用药的违法行为,全县没收假、劣及过期兽药41个品种(12.5公斤)共计罚没款500元、全部进行了集中销毁处理。

(五)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畜牧经济暨春季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兽医兽药、饲料工作会议及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理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动物、动物产品的安全生产、以养殖专业户、产地检疫与出入境检疫为重点,抓住养殖、经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过期畜牧业投入品,严厉打击经营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防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同时加强宣传、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确保了生产、上市动物及其产品的安全。

(六)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

1、加强乡镇站人员的管理

严格按照《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进行监督管理,在年初制定下发了《理县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制度》,并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定了《20xx年畜牧兽医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乡镇站人员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在全县13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各分设1个检疫审报点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以更好地对畜禽养殖、畜产品的投入品上的监督检查。

2、村级动物防疫员(兼草管员)管理

严格按照《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对我县83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管理。积极按照省、州要求完善《理县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量化管理,保障动物重大疫病的观察。

(七)认真完成了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1、20xx年理县优质肉兔养殖出栏补助验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根据验收标准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公示后形成验收报告,由支付中心直接拨付补助款,采用“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给验收合格养殖户。

2、通过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11户、办理兽药经营许许可证1户。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的前期工作,落实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四到位”。

(二)、继续加强和完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执法监督力度。对规模养殖场进行常态化“瘦肉精”抽检。

(三)、继续加强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

(四)、搞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及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

(六)、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2)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力尽健全我苏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4、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3)

半年来,我县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布署的中心工作,本着卫生监督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各项卫生监督工 作走在全市的前列。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我县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咨询指导、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项监督工作依托乡村协管体系实现了全县全覆盖。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执法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丰硕,为保障全县人民身心健康做出了巨大贡献。

现就前半年我县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副科级建制全额单位,编制39人,实有36人,拥有专业卫生监督人员36人,监督业务用车8辆(其中卫生应急专用车辆2辆、卫生监测车1辆、稽查车1辆、执法用车4辆),办公用房1100平方米,业务用房900平方米,饮用水、室内微小气候等现场快速监测设备6套,摄像机、照相机等现场调查取证设备7套,现场处罚出证设备5套。办公电脑28台。

截止年6月25日,全县各类卫生监管服务对象其中:医疗436家,学校57家,公共场所137家,放射13家,职业健康检查2家,采供血1家。此外我所还承担着全县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诊疗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受理、现场审查和发放工作,从业人员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

二、卫生监督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年,我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扎实推进,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机制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联动管理,不仅有效的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而且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有力的保障了全县人民的健康安全。

二是办公条件和执法装备整体水平提高。

一是去年省厅为我所配备了60台办公电脑全部配置至所及乡镇一级,投入卫生监督工作一线,配备饮用水、放射、室内环境监督设备、执法记录仪和摄(照)相机等30余台件。我县卫生监督监测设备条件大大的改善。

三是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能力大大提升。

进一步加强对卫生监督人员监督、监测业务能力的培训。充分利用干部学法用法平台和国家级卫生监督网络培训平台加强对卫生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使每位监督员每年在线学习时间达40学时以上,截止目前,我所已经有30人完成了全年上级下达的在线学习学时任务。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行政执法培训和卫生监督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自身组织学习培训,利用每周一、三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四是强化责任、规范服务,队伍素质得到整体提高。

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改变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一是加强全所人员服务规范、服务意识的学习。增强服务的自觉性;二是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做到了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执法的透明度。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4)

为全面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分户档案。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未换、未年审的严厉查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及异地执业行为;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执业又没有在县卫生局办理歇业登记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收回或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是否在执业医师(护师)的带领下从事一切医疗工作,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是否有带领的执业医师(护师)的亲笔签名。

三、继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各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执行,进药渠道、主要收费项目公示、国家基药执行情况、诊疗规范等的监督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个体诊所从业范围和个体医生资格的监督检查。

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巫医、游医、坐堂行医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六、继续开展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七、继续开展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管,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八、加大医疗卫生监督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5)

为了加强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我县20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通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改善教学卫生环境,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的重点是: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全面掌握我县学校及托幼机构供水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及学校开水供应情况,有效防范传染病的发生。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对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宣传健康知识的同时,注重季节性、传染性疾病及个人卫生防暑等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提高个人疾病防范能力。

(一)在春季和秋季学校开学之际,积极协调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检查结束,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二)在开展好专项检查的同时,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对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监督,做到有问题不放过,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并做好现场检查痕迹管理工作,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6)

根据《XX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工作方案》(仁教科字[xx]13号)精神,为使全市教科系统爱卫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XX市委、市人民政府创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以弘扬健康文化、倡导卫生行为、创造卫生环境、提高广大师生健康素质,全面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强化机关干部、全市教职工健康教育,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2、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校内外环境、食堂、校(宿)舍、卫生室、厕所、垃圾收集、除“四害”等基础卫生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3、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

4、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其中鼠、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蝇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5、开展创建“卫生学校”、“无烟学校”工作,挂牌率分别达30%以上和100%。

6、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好14周岁以下儿童集体服药驱蛔和蛔虫感染监测工作。

三、工作要点及办法

(一)加强爱卫组织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健全爱卫组织和管理机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爱卫工作机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爱卫专管员专门负责,并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经费到位、条件保证。提高爱卫工作质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纳入学校的目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制度,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创卫指标和资料档案的归档整理。

(二)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人人参与氛围

1、切实加强“爱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展板、校园广播、网站等宣传阵地宣传爱国卫生工作,把爱国卫生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创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卫生、校园环境保护、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宣传爱卫工作意义、内容,不断提高师生员工对爱卫工作的认识,营造人人爱卫的良好氛围。

2、重点抓好“爱国卫生月”活动

xx年4月是第26个爱国卫生活动月,结合当前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需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广泛发动师生,全面整治创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净化美化校园环境,提高教育系统整体卫生水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

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积极开展学校环境卫生及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保持教室、宿舍、厕所等校园环境清洁,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重点加大学校食堂、师生宿舍、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坚持开展每日清洁扫除、卫生评比等活动。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市爱卫会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增加经费投入;做好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蟑灭蝇灭蚊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杀灭活动顺利开展;坚持药物消杀与环境整治相结合的原则,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地,重点对学校食堂、餐厅、垃圾场、下水道等部位进行重点灭杀。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的标准要求。

(三)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1、严格规范健康教育课程。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保证每周0、5节健康课,做到“六有”(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考核、有评价),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健康教育常规,建立正常有序的教学秩序,严密课堂组织,提高教学质量。健康教育教材内容不足的,可自行充实校本教材,重点抓好学生的青春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控烟教育、疾病预防教育和膳食营养教育等。

2、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利用“第26个爱国卫生月”、“5月20日中国学生营养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12月 1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围绕《健康66条——公民卫生与健康知识手册》内容,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传媒的教育功能,扩大健康教育的辐射面,通过发倡议书、请家长进学校、组织宣讲队进社区、“小手牵大手”等多种形式,让健康知识进万家。

3、认真组织健康教育评价。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组织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评价工作,通过学校自查和市教科局评价,进一步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同时,认真组织一年不少于两次的机关人员和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的测试工作。确保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强化机关干部、全市教职工健康教育,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4、积极开展“卫生学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利用多种形式传授创建知识,进一步优化学习和工作环境。同时,对照创建标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创建成功。

5、重视近视眼防控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进一步落实每学期2次的学生视力监测制度和监测结果通报制度,使学生近视眼新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四)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加强校园绿化、美化、硬化、亮化建设。

1、全力推进各学校“旱改水”的改厕工程。认真清理重点区域学校的厕所情况,xx年春季开学前全面完成改厕任务,使之合乎《中小学厕所建设标准》。

2、搞好种草植树工作,改善校园环境。改善教室照明、增设水龙头洗手池等,使校内外环境、食堂、校(宿)舍、卫生室、厕所、垃圾收集、除“四害”等基础卫生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3、加强教育系统在建工程管理,按照文明规范施工要求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相关管理工作。

(五)加强食品卫生工作,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管理。

1、加快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设置凉菜制作专间和二次更衣间,完善消毒和餐具保洁设施,实施食堂规范化管理。

2、加强学校及教育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收集汇总近三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资料齐全;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达到100%;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并严格落实。

4、严格进行餐具消毒和存放,操作间要环境整洁,主、副食品的贮藏符合卫生标准,有防鼠和防蝇设施;加强对校园内食品经营场所的管理,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

(六)加强学校饮用水日常管理,杜绝学生饮用生水。

1、重点做好校园桶装水索证(卫生许可证和质量检测合格证)和净水器定期消毒工作,做好桶装水索证、检验相关资料收集和净水器定期消毒记录,禁止净水器摆放脏乱的环境,坚决杜绝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2、扎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各项工作,杜绝学生饮用生水,确保饮用水安全。

(七)切实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传染病预警能力。

1、积极做好重点时段的`季节性流感、禽流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督促出现流感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及时就医。加强与卫生部门的疫情信息沟通,做到传染病学生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防止聚集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2、加强传染病易发季节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开展传染病预警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并按规定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八)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完成14周岁以下儿童集体服药驱蛔,配合疾控部门做好蛔虫感染监测工作,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控制在3%以内。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1、各学校校长务必加强爱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合作,落实专兼职人员管理,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在本工作计划的指导下,各学校可创新性开展其他爱卫工作;爱卫工作资料收集、报送请按仁教科创卫[xx]2号文件执行。

3、积极开展爱卫宣传,向教科局创卫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邮箱:。联系电话:。

4、市教科局创卫工作督查组采取平时与集中的形式对各学校爱卫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不能如期完成任务、不按时报送相关资料以及其他影响市教育系统创卫工作的行为,将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7)

为积极推进卫生计生体制改革,更好地巩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基础,规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二、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能力建设

按照《xx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xx县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开展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续聘工作。续聘具体要求:

1.各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完成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村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初审工作,初审后,将具体名单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2.卫生监督所完成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岗前培训工作,经卫生监督协管领导小组考核合格后统一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证》,聘任期限为三年。

3.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和村级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依托全县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加强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食源性疾病、生活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督力度,使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督。

1.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协管。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2.加强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继续推动公共场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推进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态公示栏制度。

4.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协管工作,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全面推进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5.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协管。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职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四、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

1.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所管辖区内协管范围内食源性的传染病、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9)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计划生育进行巡查,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活动开展巡防,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2.工作任务

(1)及时掌握本辖区公共场所卫生、食源性疾病、学校卫生、生活应用水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到达100%。

(2)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3)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一年不得少于2次。

(4)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每月初村卫生室将上一月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汇总后,上报所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收到汇总后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卫生监督所。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5)及时对本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健康安全。

(6)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7)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8)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协管员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业务知识、综合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9)强化社区、村级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效果。

(10)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五、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和信息上报审查工作

一是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协管巡查、协管文书书写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

二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严格要求,分类建档、按期巡查、按时上报,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8)

一、进一步加大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力度,实现卫生执法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

1、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共识,齐心协力,加强团结,规范内部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卫生监督规范教育,明确新世纪卫生监督的新特点,增强危机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转变卫生行政职能意识,积极支持并参与改革、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加强执法纪律性,注意个人及整体队伍形象,形成良好的行风。

2、加强职工理论素养及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员队伍。根据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卫生监督员培训实施方案,要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加强职工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结合的方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效率及工作水平,保障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服务热情、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队伍,为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应抓住中央提出的“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的良好机遇,积极向卫生部、省、市争取中西部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立项,改善监督所的卫生监督执法基本条件和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建设和现场快速检测装备,全面提升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确保适应繁重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客观需要。

同时应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在年初应完成监督所与各科室的目标责任书、科室与科员的目标责任书的签定,年内按照目标责任书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年末严格按要求进行考核。

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基本档案;在第一季度内完成监督所成立以来三年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工作。

认真做好日常卫生许可审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年审校验、换发证和微机化建档管理,数据准确,安全维护,各项资料按时归档、立卷。在卫生许可审查和从业人员年检、办换证工作中,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做到依法许可、依法审批,从源头上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严格按卫生许可审查程序,按时完成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承诺时限内给予办理,对不符合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卫生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时刻把好准入关,从源头上堵住不符合要求经营单位进入服务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各类证件认真及时制作发放,项目填写完整,数据准确,各类资料微机化建档管理,使建档率达到100%。逐步办理二次供水单位的登记证和开展企业建设项目预防性职业危害预评价工作。

(2)依法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3)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日常监管,建立采供血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

(4)根据《云南省消毒管理规定》加大对市售消毒药剂、器械和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监督执法力度。做好消毒机构、洗衣等行业的登记办证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卫生知识培训。

(5)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查处率100%。

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90%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1)落实食品放心工程任务。根据《云南省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和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和日常消费食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按《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食品索证的监督管理。加大卫生行政处罚力度,认真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和食物中毒事件,整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2)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要从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条件、餐饮业用具、食品加工用具的消毒监管四方面入手规范其经营行为。

(3)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手段,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和餐饮业、学校食品的卫生监管工作。继续完成学校、幼儿园食堂、25平方米以上餐饮业、大型食品经营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工作,使广大群众对市场销售食品的放心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4)继续做好学校饮食安全工作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工作。认真贯彻《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大力度,继续狠抓学校集体食堂卫生治理整顿,认真组织开展好春、秋两季学生集体用餐的专项检查。将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列为工作重点,预防学生集体用餐食物中毒的发生。督促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5)加强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贵宾接待的卫生保障工作,做好元旦、春节、五一、野生菌交易会、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的卫生保障工作,防止或杜绝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转变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监督执法工作。

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协助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危害企业和放射应用单位的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重点单位、放射诊断应用单位每季度覆盖一次。

1、食品卫生:计划29月份完成全县食品微生物及理化常规检验﹑抽检各类食品600件,品种覆盖率100%,合格率85%以上。开展主要集镇饮食行业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餐具抽检500件,抽检面达饮食行业的100%,合格率达80%以上。

2、医疗机构监测:于6月底和12月底以前分别采集全县医疗单位的医疗消毒器材、一次性医疗器材、消毒液等进行监测检验工作。

3、公共场所监测: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和用具的消毒效果监测。

4、厂矿企业监测:年内认真组织开展尘毒、噪声等重点危害因素企业检测工作,检测覆盖率达100%,重点放射工作场所检测覆盖率100%。放射卫生个人剂量监测率达100%,每季度送检一次。对职业危害事故和放射事故进行现场调查与监督,及时处理上报,并做好调查报告。

(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要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做到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及时应对。

在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在监督执法过程中,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使被处罚者心悦诚服,对未受到处罚者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严格着装管理规定,时刻注意执法人员身份合法、亮证执法、语言文明、行为文明,认真做到行政执法活动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填写规范完备、现场取证真实有效。对各类处罚案件慎重对待,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力求做到证据确凿、合理合法,让当事人知法服法。

年初或年末分乡镇分批召集业主或从业人员开大会的形式集中培训,在以会代训的同时进行卫生先进单位(户)表彰奖励工作,并通报卫生监测或抽检不合格企业(个体户)、重大处罚案件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况。

2、提高培训质量,认真组织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为基层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好洗衣行业、各医疗单位消毒管理人员、消毒产品经营户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培训工作。

在每次开展大的卫生监督行动后,办公室与相关科室要及时编发《卫生监督信息》,不断促进卫生监督所知名度的提高。同时,继续加大“卫生监督”栏目在易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的信息发布和相关媒体的上传宣传工作。不断更新、完善办事公开、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四个栏目的内容。

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各类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临时性、指令性任务。

卫生监督工作与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息息相关,任务艰巨繁重,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使各项执法工作都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履行好健康卫士的职责。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9)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首问责任、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10)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测抽捡、案件查处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强化市级指导、培训和督查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在乡镇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充实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临床用血和采供血监管,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组织实施好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

六、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科教兴医的观念,切实抓好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组织实施好"235"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梯次队伍。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以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城市医疗机构,从设备、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一对一"对口支援的方式帮助农村卫生机构发展。做好省、西安市和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拓展新业务。

七、转变职能,全力推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继续把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医疗机构,要追究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负责人的责任。组织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单病种收费试点,加大对不合理用药查处力度,切实减轻患者费用负担。开展创佳评差、创建文明示范单位及"百姓放心医院"活动。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强化以人为本和"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营造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职业道德,努力塑造卫生行业新形象。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11)

XX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执法能力,以体制改革、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监督为工作重点,大力加强监督执法工作基础建设和内涵建设,实行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查案办案力度,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加快完成“两项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

今年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年,“两项体制”改革、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是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重大步骤。一是尽快全面完成两项体制改革。未完成“两项体制”改革的县市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六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一轮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切实做到卫生监督机构编制单列,班子、人员和财务独立设置和运行。二是加大对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的督导力度,积极推进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的参公管理。已完成“两项体制”改革的卫生监督机构要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各地卫生局及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参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大势,争先参公,早参公早受益,为下一轮职能调整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奠定基础。三是按照医药卫生体制和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新一轮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正确认识稳妥推进这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坚决执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的各项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有序,认真履责,实现平稳和谐过度。四是抓住体制改革和参公时机,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在推进体制改革和参公管理的同时,落实监督执法机构财政预算拨款和专项经费投入,解决卫生监督机构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卫生监督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提前规划和稳步实施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履行监督职责所必须的装备设施和能力建设,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五是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和优化执法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结构合理、保障到位、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新体系。

二、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根本扭转非法行医严峻形势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XX年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务求实效。一是市卫生监督局在“春雷”行动的基础上,实行班子领导划区分片,包干负责,调整整合好监督资源,狠抓专项集中行动的落实,切实做到“全面清理、规范一批、处罚一批、取缔一批”,使医疗服务秩序明显规范,非法行医形势得到根本扭转。二是各地要统一行动和步骤,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一场整顿医疗市场和打击非法行医的攻坚战。三是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密切与公安、工商、计生、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加大查案办案力度,做好涉嫌犯罪案件地移送工作,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专项行动,加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广泛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全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食品安全法》 6月1日正式实施,学习宣传贯彻新的法律法规,全面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一是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新法律及配套法规规章,认真组织对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积极履行法律赋予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风险监测评估、查处重大事故、发布信息、制定标准、新食品许可和检验机构规范六项职责,既要避免职责交叉,又要防止监管空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序地进行和过度。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三是继续抓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8号)精神,依法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职责,持续深入地抓好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整顿工作,在食品安全体制调整到位之前,继续履行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职责。

四、依法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服务,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面对职业病防治的严峻形势,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工作。一是积极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政府主导和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卫生部门要积极启动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二是以建设项目和职业卫生审查评价为突破口,从源头上防控职业危害和职业病发生,增强对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技术服务能力,扩大重大建设项目和高危项目评价覆盖率,用好法律监管和行政手段,推进评价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大力加强职业监护监测工作,继续做好第二轮哨点监测和示范企业试点工作,不断扩大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四是继续加强职业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各县市要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资质,继续加强和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制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规范文件,提高工作水平;五是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工作,依法开展放射人员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及监督检查工作;六是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周”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努力推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一)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落实疾病防控措施和消毒监管。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疫情单位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和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继续做好血液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消毒产品、一次性用品和日常消毒的执法检查,重点是对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批号和消毒效果监测进行检查。

(二)继续加大卫生执法查处案件力度,实行办案稽查和考核评议责任制。各地要适时成立“行政处罚审理委员会”,规范和优化办案机制,将查办案件作为科室和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内部稽查,开展处罚案卷评议活动,不断规范涉嫌犯罪地移送工作,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坚持公开考聘和择优录用,严把进人关,有针对性地吸收有用人才,抓好定期培训和阶段性集中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进修活动,适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先进典型、开阔眼界、拓展思路。

(四)加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小旅馆、小理发美容店、休闲娱乐、小浴池和游泳场馆等场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活动,不断提高监管整体水平。继续加强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和保障工作。

(五)继续加强事物中毒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案的要求,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六)加强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完善基层卫生监督模式和方法,逐步建立覆盖全市乡村的卫生监督体系。

(七)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搭建省、市、县三级联网互通、沟通信息、共享资源的信息平台。

(八)深入开展卫生系统“xx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市卫生系统“法律六进”活动。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12)

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_____年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___年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中心卫生院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实施单位

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四、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各中心卫生院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建议到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学期开学时和在校期间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设施及学生生活设施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建立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设置及人员等基本情况一览表,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五、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

(一)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中心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二)各中心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四)考核指标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2.每季度至少一次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日常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上报总结,收集、整理、上报协管信息。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工作规范、建立档案、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负责卫生监督协管规范落实、协管人员着装和管理、卫生监督巡查和上报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各中心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内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巡查、建立档案、收集并向县卫生监督所上报协管信息(附件2),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人员配备与管理

1.各中心卫生院应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员需是中心卫生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兼职,但每家单位至少有1—2名专职人员(灵溪、龙港各3名,其中专职各2名;钱库、金乡、桥墩、矾山、马站、宜山、藻溪、赤溪各2名,其中专职各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中心卫生院推荐,经县级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卫生局聘用,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2.各中心卫生院要在辖区内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中聘用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工作。

(三)经费来源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安排,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安排经费。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中心卫生院要组织对所在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五)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按照县卫生局部署,完成服务项目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工作以及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统一定制服装、证件;负责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负责对基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2.中心卫生院: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措施。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含妇幼卫生监督),协助承担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巡查等,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及时上报各项协管信息。负责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一般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完成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服从中心卫生院的管理,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考核

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分别于5月份、11月份按《苍南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发文)进行半年度和年终考核。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监督巡查一次,督导检查两个月一次。各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卫生院、村卫生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县卫生监督所要树立典型单位,以点带面,并对考核成绩优异的中心卫生院和优秀卫生监督协管员给予表彰。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化落实。各中心卫生院要进一步明确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明确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时间(每星期至少安排2天协助监督分所开展工作)、明确制度,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检查员的业务培训。打造出一支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作用,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县卫生监督所要不定期地组织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13)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全区卫生监督网络体系,指导督促基层协管单位认真履行辖区协管职责,在巡查服务、信息报告和协助执法、抽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协管员的网底、前哨和助手作用,有效打击卫生违法行为和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考察学习先进区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并要求上墙,完善四个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标准、范围和责任。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督促协管单位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加强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业务培训。3—10月,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网络、下乡现场指导等各种形式加强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开展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推荐上报和规范聘任,制发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证》,督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信息员培训工作。

(二)认真搞好督导。3—10月,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督导,对基层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全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督导,出具《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意见书》(见附件)提出指导改进意见,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强化督导工作片区责任,进一步完善四个责任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督导责任、范围和标准。

(三)严格考核管理。按照区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6月底组织完成半年考核,11月底组织完成年度考核。明确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将我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计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分值,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重视考核管理,严格考核项目标准和工作纪律,坚持表扬先进激励机制,同时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信息收集。根据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明确报告范围、报告程序和内容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信息报告职责和人员,及时上报协管信息,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五)广泛开展宣传。制定宣传计划,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对辖区中小学保健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以及中小学常见病处置培训宣传,针对社区居民或特定人群进行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供水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六)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不断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模板》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工作资料收集管理。同时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联系电话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全面推进,我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所党委书记、所长吴同志任组长,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徐同志、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文同志、所党委委员、副所长龚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监督五科,周大才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开展有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优先保障各科室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所需车辆、办公用品等;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我所开展项目培训、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考核评估等所需经费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资金予以补助,保障工作开展。

(三)发挥协管作用。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按照区卫生计生委和我所要求,统筹安排、上下联动,自觉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积极协助开展卫生综合执法检查、抽检、取缔、立案查处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前哨、网底和助手作用。

(四)严格责任追究。按照 “按片区综合执法为主”模式工作要求,卫生监督一二三四科(四个责任片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任务包干、责任包干;卫生监督五科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培训、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同时要对各片区开展督导情况和对基层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卫生监督稽查,督促工作落实。凡因敷衍了事、失职渎职或其他因素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14)

20xx年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统领,围绕《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在食品安全、医疗市场整顿和学校卫生工作上搞突破,力争在全市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确保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卫生法制工作目标

(一)积极推行依法行政。

1、全面完成《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2、组织半年和年终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

3、做好人大、政协对全市卫生执法的评议、视察工作。

二法制建设工作

1、完善全市卫生执法监督体系,配齐全市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法制工作信息反馈系统。

2、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听证、错案追究、重大处罚备案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3、推行新版卫生执法文书使用,确保20xx年在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全面使用新版卫生执法文书。

4、完成全市卫生监督员证件换发工作。

三法制宣教工作

1、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

2、认真做好“四·五”普法工作。

3、拟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培训班。

4、文明单位和十佳监督员创建工作。评选文明执法单位标兵2个;建立监督员考核挡案,对全市卫生执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评比,评选十佳监督员20名。

5、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行政执法知识大赛。

6、开展全市执法文书书写评比活动。

7、按照《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半年、年终考核。

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工作

一拟在今年4月份前完成市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二拟在年底前完成县市、区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三、卫生监督工作(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进行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3、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食品卫生工作

1、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专项整治活动。

3、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保健品广告的审批工作。

4、开展集贸市场、小食品批发、超市的专项整治工作。

5、开展肉及肉灌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6、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整治。

7、开展桶装水的专项整治。

三职业卫生工作

1、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2、开展对放射卫生工作专项整治。

1对放射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档案。

2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举办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学习班。

3、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专项整治

1对全市范围内的有毒有害企业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

2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四环境卫生工作

1、按照《绥化市歌舞厅管理暂行办法》对歌吧、舞厅等进行重新审核发证。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3、开展对游泳馆、洗浴、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4、开展大型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5、开展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专项整治工作。

五学校卫生工作

1、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

2、开展学生饮用水、学生豆奶、学生营养餐专项整治。

3、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六消毒工作

1、开展对生产一次性食品包装企业专项整治。

2、对饮食业的消毒情况进行整治。

3、加强对大型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

4、对消毒药品进行清理整顿。

5、加强对消毒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6、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七行业管理工作

1、依法对全市新式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系统的建设及监督报告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全市卫生监督信息上报工作进行全年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

3、半年和年终组织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考核。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15)

一、食品卫生监督

(一)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户(包括副食店、餐饮食店、机关食堂、学生食堂等)进行祥实的摸底调查,并建立摸底调查档案,各镇将摸底调查情况于X月10日前报县卫生监督局办公室,乡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联系人:李红兵,联系电话:XXXXXXX,邮箱:xxxxxx

(二)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针对高考“状元宴”及农村“红、白”喜事自办酒席各地应建立和完善申报登记制度,各地要密切与村委会、村卫生室的联系,加强农村“红、白”喜事自办酒席申报登记管理,并做好申报表格的填写。

(三)继续卓有成效的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力争达到“五个”100%,进一步巩固20xx年整治成果。准备用两个月时间(10月、11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卫生制度建设达到100%;食品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索证管理达到100%;消毒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四)加强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力度。20xx年下半年主要要完成以下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大米、白酒、糕制品、膨化食品、面粉、面条、超市散装食品等。

(五)开展白酒市场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各地必须在9月20日前对本辖区白酒市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及摸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我局场所卫生科,我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并与有关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联系人:李红兵,联系电话:XXXXX,邮箱:X。XXXXX

(六)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针对下半年各节假日各地必须尽早行动,组织开展本辖区的食品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对制假、售假窝点及时上报,由我局组织查处,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

(七)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从各院抽调人员分四组,于8月初开始,历时一周,对各镇及城区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食品安全大检查。

(八)认真开展早点、夜市的专项检查。对达不到卫生要求,条件极差,拒不整改及无证经营的,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治直至取缔,工作计划《乡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各乡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做好全面摸底、建档工作,工作要有记录,并开展公共用具消毒效果监测。

三、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学生体检可由镇卫生院联系县疾控中心共同承担,体检完毕要有体检报告。新生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要有记录,每所学校入学新生数、接种、补种等基本情况。

(二)加强食品卫生监管。督促学校每年至少出2期简报或板报宣传食品卫生知识,检查时以底稿或照片为依据。

(三)继续实行学校卫生监督员派出制度,全面加强学校卫生管理。重点抽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保障师生饮水安全。各地于9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及监督员驻校名单报卫生监督局场所卫生科。联系人:李红兵,联系电话:13477555752,邮箱:syxwsjd1974@。

四、医疗机构监督

(一)加强卫生院内部管理:(1)院容院貌必须清洁卫生,严禁医疗废弃物乱丢乱放和与生活垃圾混放;(2)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卫生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资格执业许可证》从事妇产科和人流手术;(3)调入或借用医护人员必须先到县卫生局登记注册,方可执业。

(二)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院感消毒效果监测及执业许可证08年校检验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院感消毒效果监测初步定于9月份开始11月中旬结束;执业许可证08年校检验工作时间从12月1日开始20xx年2月15日结束。

(三)整顿与规范相结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非法行医活动。重点加大违法医疗广告监控力度,深入开展医学美容等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和医疗机构新技术的监督管理。

(四)扎实开展医疗卫生安全执法检查(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情况、从业人员资质、医疗废物的处理、《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时间初步定于12月份进行。

五、职业病防治

以存在粉尘、有机溶剂、石棉职业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狠抓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个人剂量监测、监督管理为重点,深化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医疗机构放射治疗许可质量管理检查。各地务必尽早行动,将上述情况于2XXX年9月20日前上报卫生监督局职业卫生科。联系人:杨信波,联系电话:XXX.邮箱:sXXXX@。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

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县自来水厂开展专项整治。主要是检查自来水厂水源、水质的监测、持证情况,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动员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监督。时间另定。

七、其他工作

(一)扎实有效的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及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二)加强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等的宣传,增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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