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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2024-03-22 家读后感

2024家读后感。

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最新关于“家读后感”的资料,生活的苦难永远没有尽头,这是我看完作品这本书一个最大的感触。我们可以写篇读后感,把自己和作者深刻共鸣的地方也写进去,你之前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本文内容有可能帮助您解决一些问题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家读后感 篇1

读完《家》后,脑里浮现的是一个彩色的世界,但这些色彩并不美好。

“家”中的爷爷是黑色的象征,他始终被埋藏在心中的陈旧制度控制着。他一直被眼前人们奉承的眼前所蒙蔽,却不知道的身边人所表现出的尊敬只为了他的财产。他认为自己是这个家的中心,这个家中不能少了他,因此家中的人都听他的。他用这种言听计从去出卖自己孙子孙女的幸福,为了自己的面子让他们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直到纸包不住火,他两个儿子在他眼前一个样背后一个样的做法被揭穿,孙子为了自己的幸福不在受他的摆布而离家出走时,他才从这个黑暗的家中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但这是已经太晚了。

觉民和觉慧是家中最有思想的两个青年,他们有黄色的闪亮与朝气。尽管生活在一个黑暗的环境中,他们依然不屈服、不怕别人的嘲笑与讥讽,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们毕竟是受过学校教育的人,他们能接受到当时社会比较先进的思想,并且试着去感化他人。尽管受到了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但最后他们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家中长子觉新的性格可以用绿色表示,他总想当个好人,谁都不得罪。爸爸死后,在爷爷面前,他希望当个乖孙子,什么事情都听爷爷的,但他也不想破坏弟弟们的幸福。他想用自己的力量去保护这个家,但是总是被人们误解。觉慧总麻他是懦夫,认为他没有自己的主见,在他年轻时,他连自己的婚姻都没有办法自己做主。就算有喜欢的人,他也不敢跟长辈说,最后害到两个人都受伤。在结婚后,看到妻子怀着孕还被破搬到外面住,他虽然很爱自己的妻子,却不敢顶撞长辈,违反那些无形的规矩。最后他害的两个女人都在痛苦中死去,他还是默默忍受,把一切的不满都咽下。

鸣凤这个觉慧喜欢的女孩,她的一切都是粉色的。她对爱情有向往,她知道自己这个仆人不管怎样都不可能跟少爷觉彗在一起,但她依然信任他,希望他有一天可一把她带走这个地方。不过仆人的命运并不是掌握在他们自己的手中,当她知道自己要去给别人家的七十多岁的老爷当小老婆时,她跟少爷的许诺都不存在了,最后这个粉红色的女孩被那股黑暗的气息逼着自杀了。

琴这个坚强的女孩,她也受过教育,有这比别的女孩先进的思想。还有书中那些和她一样的女孩像红色一样激烈坚强,她不像鸣凤一样不敢追求幸福,她虽然差点也失去自己喜欢的男生觉民,却还是努力守护自己的爱情。或许琴的生活环境跟鸣凤不同,但真正导致两个人走向不同道路的原因不是家庭和出生,而是意志和信念。

那些四姨、五姨,就是仗着这些旧规矩生活的人。她们把在背后议论别人当成乐趣,把老爷当成自己的靠山。但他们没有错,她们只是无知,是被旧制度逼出来的可怜人,她们的心肠并不坏只是他们不希望成为这种制度的牺牲者,就干脆做一个顺从者。她们的颜色是“白”,没有主见没有思想的颜色。

在这个彩色的家中,每个人承担的不同的角色。不过它却让我懂得了,命运的结果还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想得到一个什么颜色的人生选择权也在自己。什么制度都无法掌控一个人,只有信念、目标和理想才能指挥自己。

家读后感 篇2

亲爱的朋友,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你一定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你也许会忧郁,先不要回答,请随我进入《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宛如秋菊,虽然没有杜鹃,牡丹的美艳,也没有梅花的傲骨芳容,却仍保留自己淡淡的清香。不争,不傲,身在百花之中,心在蓝天之外。

克莱尔正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开始她婉拒,后来答应。一个少女经历了与两个男人爱恨情仇,第一个是纨绔子弟亚雷克.德伯,贪慕虚荣,整日无所事事。苔丝受他玷污后生下一子。后来在奶牛场结识了克莱尔,在长时间的接触中,春心荡漾的俊男美女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不久便彼此坦白,共浴爱河。当然其中还有很多情节,比如苔丝那种纠结的心理,当安琪向女友苔丝求婚时,她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辞,回避,甚至两人都不说话,苔丝甚至还想把安琪让给好姐妹们,奶牛场三个好姐妹对安琪的.爱慕,让她迟疑等等。

苔丝之所以犹豫,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失身是一种罪恶,无法原谅自己,更对不起安琪儿。但当他们在新婚之夜都相互坦白时,得知安琪儿也犯了同样的错误而得到苔丝的谅解。可苔丝却不能被丈夫原谅。就这样,苔丝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丈夫离她而去巴西,被自己心爱的丈夫抛弃了。真是老天喜欢和人类开玩笑,苔丝被迫又与亚雷克同居。不久克莱尔回来打算与苔丝重修旧好,苔丝在无比绝望中,杀死了亚雷克并被判处绞刑。

花落无声,宁静的秋天已过,酷寒的冬风吹来,谁也听不到花的哭泣,因为她从不在痛苦中哭泣,她的泪留给未来,她期盼着幸福。

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

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亲爱的朋友,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请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心灵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你就永远不能走进她的内心,她那颗深爱你的心。情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为了爱,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一样无私。因为爱的温度能溶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

《苔丝》是19世纪英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哈代他写的一部悲剧小说。小说塑造了一个生活艰难,爱情之路曲折的灰姑娘形象。读苔丝让我看到了女孩的大坚韧,面对一切不幸,她能选择昂首阔步地往前走,用微笑来回应一切。

书中有几处详细描写了苔丝生活的艰苦,表现了她的坚韧与不与命运屈服的精神,并且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借鉴。比如,苔丝—一个年轻的单亲母亲独自承担了一个家庭的重任,割麦时节为了挣点钱养家糊口,她带着自己还未断奶的孩子去地里干活,烈日当头,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流利的割麦动作与不时张望孩子是否依然熟睡的神情,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位母亲的伟大。

读完苔丝后我对自己的生活多了几分满意,因为我有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家人,有自己的自由与追求,不会为了生计而每日奔波劳累,也不会为了家人或是爱人而整日牵肠挂肚。与苔丝相比我觉得我的生活太美好。当然在她的苦难人生中,我们可以看到她那一颗强大的内心,自立自强的性格与勤劳肯干的精神。她可以成为我们战胜苦难的榜样。

也应在苔丝身上吸取一点教训:爱情虽是我们要追求的,但我们的一生绝不仅仅有爱情,所以绝不要被爱情冲昏头脑,在冲动的时候要沉默三分钟,以免遗憾终生。我们要学会爱自己,爱家人。

在我所读的书中,《德伯家的苔丝》是我多遍读和听的最多一部。每次都让我深思和难受一阵子。今天也是如此,在最后我放下书暂停听,下去走了一圈后,才回来听完写下这随感的。

家读后感 篇3

以前我对三国的理解很肤浅,读了品三国之后,终于把魏蜀吴三家兴衰的原因弄清楚了。魏蜀吴三足鼎立的发展由来,三国是一个风云变幻,沧海横流,英雄辈出,令人神往的时代,不知多少盖世的英雄在那里大显身手,叱咤风云,正可谓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这里有天下纷争,群雄并起;有英雄豪杰,君主谋士;有文韬武略,气贯长虹;有儿女情长,肝胆相照。而后来魏国一支独大统一中原的其中有多少可以为后世所称诵。

每当我们看到赵云单骑救主,诸葛亮火攻赤壁,张飞在长坂坡那声惊天一吼,在我们内心升腾的是无限的敬佩与正义感,我们从三国中看到了战争,看到了侠客,看到了谋士,我们成醉于其中......但是,我们不曾思考,也不曾问自己:“历史为什么会如此发展?诸葛亮为什么要选择刘备?袁术为什么最后会饿死于长亭?”曹操为什么会在官度之战中大败当时第一大军阀袁绍,从此天下莫敌。

最应该有看头的是魏国的开创者曹操,千百年来历史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治世的能臣,有人说他是乱世的奸雄。最终也难盖棺定论。但是他的丰功伟绩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推动社会发展的人物。所谓乱世出英雄在那群雄并起,英雄豪杰诞生的年代,曹操是那时的乱世英雄而董卓、袁绍、袁术这三个人用他们的蛮横和愚蠢反衬出曹操的雄才大略:也正是他们的蛮横和愚蠢成就了曹操的盖世功业,而他们自己只能算作乱世的枭雄,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00年间他们在对待皇帝的问题上就可以反映出各自的才能与智慧,那时皇帝的国家统一的象征对待皇帝的态度是考验臣子是忠是奸的试金石他们做法是董卓是最野蛮的废立:曹操主张迎天子奉天子以令不臣:袁绍也是想换皇帝的,可见曹操在对待皇帝这个问题上就高人一筹这使他在政治上有更多的资本也使他在人民渴望国家统一的情况下得到了更多的民心。获得了人民的支持。这是曹操在对待大义上的成功。

待人才上曹操也是高人一筹的,从公元200年的官渡之战就可以看出曹操的军事和领导才能,在这场战争中曹操虽然有政治优势但军事力量却明显不如袁绍,那么他是怎样出奇制胜、以寡敌众、以弱胜强的呢。他把战场选在官渡就是一个可以使敌军一深入就会使补给线拉长战争成本增加,而自己呢可以集中兵力,集约财力敌进我退不计较一两个城池的得失。曹操能做到这样说明他有务实的精神深知不得幕虚名而处实祸的道理,正是这些使得曹操和袁绍在敌强我弱的现实下打成了平手,但第二件事就是关键了“许攸判逃”就是袁绍的大省失了,为什么他要判逃呢,是袁绍不听忠言,这样的头让许攸感觉没有前途,所以他要走。而曹操不记前嫌委以重任,操本人也是虚心听取下属的意见,能不胜利么?从此曹操打败袁绍就是中原无敌了,为后面魏国统一三国打下基础。

从《品三国》让我认识到三国时期的历史价值。读史可以明智从三国中的曹操的成功我们不难看出他所具有的成功的优秀品质:1名至实归,更重实际。2德才兼备,唯才是举,3重用清官,不避小贪4善于做自我批评而扬他人等。这些领导作风时隔20xx年的今天仍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家读后感 篇4

这是一个封建大家庭的故事,也是那个时代社会的缩影。在那“家”中,专制的老太爷,整天只知道闲聊打牌的太太们,以及一些被生活所迫的青年们都扮演着各自的角色,使这个日渐腐朽的家继续运转。其中最痛苦的,无疑是那些青年们,因为他们心中仍留有的热情,使他们在这冷如冰窖的“家”中深受煎熬。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代表了那个时代中的三种不同的态度。这三个人都在理论上接受了新思潮,新概念。可是觉新“长房长孙”的身份使得他不得不去应付封建大家庭中的各种礼数和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在重重压力下,他只能用“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来武装自己,觉新与觉慧是书中两个性情很敌对的人物,一个委曲求全,一个从不屈服。觉新老是为了顾及他人的感触而冤枉自个,觉慧坚持自个是对的而不会太介意他人。在那个年代大布景下,作者有意把觉新置于悲惨剧之地来警醒青年,又把觉慧塑造成觉醒青年之典范以引导青年走向自在之路。但在现今这个社会,以鄙人鄙见,觉新未必不行取,而觉慧又未必可龋 觉新顾及家庭的和-谐,甘愿将许多苦楚自个担下,屡为他人意念而冤枉自个,如此博爱、献身之精力当为世人之榜样。其不行取之处是明知他人是有意的损伤而逆受,近于窝囊,珏之死实是大过错。为人当有博爱、献身之品质,凡事多替他人想想实是社会温暖之本源,但博爱之人更需有明辨是非之双眼。觉慧之性情于当今社会可取之处不行太多,不管自个怎么的正确都不行太固执于自我,许屡次他关于觉新的嘲讽责备都近乎狠毒。现在之青年都如觉慧般是很自我的,不管是关于朋友、兄弟乃至是爸爸妈妈都不愿稍作退让,只顾及自个的喜怒哀乐而不愿替他人想半点。

家读后感 篇5

这两天都在看巴金的《家》,没事翻来看看,也摘抄了不少。说来惭愧,要不是今天要写读后感,可能这本书还得再陪我几天。为了这篇读后感,我可是煞费苦心,早上老早起来了,刚睁开第一只眼就开始看了,还有半本呢,今天必须完成。

言归正传,《家》巴金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也是我看的第一部巴金的书。总的来讲,本书还是挺具有特色的。

《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然而,他们所走的人生道路有所不同。

小说中的人物有许多,其中有的及其专横,高老太爷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高老太爷是巴金笔下个性鲜明,内涵丰富复杂而又富于立体感的封建家庭统治者形象。他可以随意给人定罪,胡作非为。他是封建势力的代表和封建道德的化身,是典型的封建势力的捍卫者。

小说自来就由矛盾构成,和高老太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具有时代特征的青年。觉慧是作者竭力塑造的形象。巴金在他的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同时,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巴金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一个动荡的社会。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有些人选择了固守,然而大部分人,选择了顺着时代潮流的方向。封建社会是黑暗的,所以书中闪耀着的青春的色彩,自然成了一个亮点。

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迸发出应有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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