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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篇1】

囫囵吞枣看完了这本所谓美国借阅率最高的图书,书开始读有些枯燥,乏味,根本看不出这书有啥好,能在豆瓣上评分那么高。第二部分庭审的那块是我认为最好看的地方,点题的章节也是在这个附近。原来知更鸟是只在枝头歌唱,对人类没有一点点坏知更鸟隐喻的是对别人无害的人或者事,但是我们有时候却偏偏要杀死这些人或者事。这就是偏见,为什么这本书在美国借阅率高呢,我认为是因为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各种各样的人,为了自由来到这个国家,而各种不同的人,必然会有不同的意见,不同看法,进而产生各种偏见,而一旦人们看的多了,而自己无力一次次的去改变事情,人们如果一直固执己见,固执于自己的小圈子里,那这个国家就不会发展了,对于个人来说这个人也不会变的更好了。这本书呢,不会告诉你怎么改变偏见,而是让你看到什么是偏见,这些偏见最后是怎么消除的,看到人家家常闭大门,较少与人交往,就认为人家家是怪人,怪兽,直到自己亲眼看到那个人也是一个好人甚至救了自己一命的人,才消除那可怕的偏见;看到别人时常在喝东西,就人云亦云的认为人家是酗酒,直到看到他杯子里面的是可乐,人家还很开心的想要与你分享,你才打消心中对这个人的不好的念头,书里面说的偏见例子太多了,初看觉得很无聊,很烦,但是自己回头想想,这些例子也时常在自己的生活中发生,比如固执的认为某个地方的人就是什么样子的,直到自己有更多的与这个地方的人共事,偏见会渐渐打消;再比如我们会不知觉的对看到的人做内心的评论,而这个评论很大程度上是从表面上做出的;还有对那些与我们交往不深的人惧而远之;取笑那些与我们不一样的人,比如残疾人;取笑那些与我们做事方式不一样的人,这些都是不好的行为,我们应该努力改正它们。

好句子摘抄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就不去学习今生如何做人。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阿迪克斯说过,与人交谈的礼貌做法是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谈特谈自己的兴趣点。

千万不要问你事先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不能选择自己的家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承认,他们都和你有血缘关系,而且不承认事实会让你显得很愚蠢。

迫害,都是来自那些怀有偏见的人。

驱散阴影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一切都摆在明面上。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来回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篇2】

每个人都会有一本最喜欢的书,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听这本书名,我还以为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提不起兴趣。结果,这本书只是引用了这句话,跟杀死一只知更鸟没有关系。更何况这还是一本影响全球五千万家庭的教养之书!

故事大概讲的内容是: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静谧的梅科姆小镇发生几桩离奇的迷案,彻彻底底打破了杰姆和斯库特的生活,这两个孩子的平静美好的生活,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经历了迷案后,寻找到真知、历练了风度、积累了正气,也感受到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在我翻开这本书的前言,上面只有一句话:''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查尔斯兰姆''一开始我并不懂得是什么意思,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再翻到前言时,我明白了:任何人都觉得律师是一种出入法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都觉得他们要么为了金钱,要么为了真理而帮助委托人胜诉。有人觉得律师恐怖是因为律师在法庭上的气场太过强大,有一股''生人勿近''的强大压迫感,所以才觉得可怕。但每个律师都有童年,虽然你不知道他们的童年是什么样的,也不用知道只需知道他们也曾是孩子……

读完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也让我知道了人间除了黑暗还有光明!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篇3】

久闻哈珀李·大名,上个礼拜终于有幸拜读了她的封笔之作《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让我久久不能平静。这是一本非常适合亲子教育的书。我很高幸在我成为母亲之前遇到它。

该书的背景是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一个名叫迪儿的男孩来到梅康镇找他的姨姨过暑假,与本书的主人公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成为了好朋友。他们被一个叫阿瑟·拉德利的“怪人邻居”所吸引。孩子们为了能见到许多年没出过门的拉德利,想尽各种办法引他出门。

一天,他们偶然发现雷德利在他们家门口的小树上给他们留了一件礼物,但雷德利从头到尾都没出现过。

斯库特的父亲阿蒂克斯是梅康镇的一名律师,出生于当地的世家,妻子已经去世,他是一个具有强烈道德正义感的律师。黑人汤姆·罗宾逊被指控**一名白人妇女,他顶住巨大的**压力为汤姆·罗宾逊辩护,打一个所有人都认为会失败的案子,他和家人都成了小镇居民发泄的对象。尽管阿蒂克斯拼尽全力为汤姆·罗宾逊辩护,但汤姆·罗宾逊仍被指控**白人妇女,在判决的当晚因试图逃跑而被当场击毙。

这本书从小女孩的角度描述了社会环境中黑人和白人的种族歧视。阿蒂克斯在教育孩子们时曾说:“如果我不去为黑人辩护,我在镇上就抬不起头来,

我不能在立法会代表这个县,我不能教你和吉姆怎么做。有一件事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当案子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杰姆问父亲:“他们怎能这么做?”父亲告诉他:“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

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我们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海。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父亲总是扮演着默默付出的角色,父爱是深挚的,父爱并不像母爱一般,时时刻刻都滋润着你,并不如母爱那般柔情。在任何时候,父亲都会是我们坚强的依靠,父亲用他那宽厚的肩膀将我们高高托起,像一棵大树一样为我们遮风挡雨。

尽管阿提库斯没能救汤姆·罗宾逊,但他为孩子们树立了榜样。他把自己的热情、善良和良知传给了孩子们。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 没有错过这些温暖与善意。我想我会永远记住阿提库斯带给我的温暖、善良和良知。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二

知更鸟在美国南部很受欢迎。单独唱歌对人无害。捕杀一只知更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这意味着伤害无辜的人。知更鸟是天真,善良的代表。如果书名是这样选的,就不难猜出书的内容。

美国南方小镇梅科姆,镇上大部分人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低头抬头都是熟人,好消息,坏消息,各种坊间传闻很快都会家喻户晓。斯库特和哥哥杰姆,父亲阿蒂克斯,保姆卡波妮就在这样一个环境中生活。镇上有一个怪人,因为少年时的一点错误,被父亲关在家里,从此就没出门,那个家让所有镇上的人感到恐怖,各种稀奇古怪的传言让斯库特和哥哥对怪人阿瑟.

拉德利充满了好奇,虽然害怕,还是想千方百计想引他出来,见一见他,直到另一件事发生。

阿提库斯是个律师,接了一个案子。每个人都反对他,因为他想为黑人汤姆辩护,后者被指控欺骗白人女孩梅拉。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黑人没有任何人权。他们受到歧视和践踏。当白人谈论黑人时,他们称他们为黑人。一个白人律师为一个黑鬼辩护真是太可惜了。

为此,阿蒂克斯一家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斯库特和杰姆为此事加在他父亲身上的侮辱与同学打架,而阿蒂克斯说,如果我不为他辩护,在教堂,我没法抬眼看上帝。出于偏见和良心,他选择了良心。他知道汤姆是冤枉的,他相信法律是正义的,所以再艰难他都坚持为汤姆辩护,甚至生命受到威胁也不动摇。

经过长时间的法庭辩护,陪审团最终裁定汤姆有罪,阿提库斯败诉。镇上的每个人都知道汤姆无罪,可是白人对黑人那可耻的自信心,自尊心还有那卑鄙的骄傲使他们罔顾了自己的良心,阿蒂克斯使用了所有能开释一个自由人的法律手段去拯救汤姆,可是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阿蒂克斯根本没有任何诉讼而言。陪审团最后把汤姆送进了监狱。汤姆拼命想逃跑,结果被枪杀了。

虽然赢了官司,但丢了脸面的马耶拉父亲恼羞成怒,发誓要报复阿蒂克斯,最后在他试图伤害杰姆兄妹俩时,怪人拉德利救了他们,马耶拉父亲死在了自己刀下。在故事的最后,阿提库斯告诉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篇4】

偏见,一种自以为是且在旁人刻意的引导下不肯正视的刚愎自用。

温和,本身带有可任意对待的误解。

如,在生活相互接触的过程中,发现这个人总是笑脸盈盈,说话声音从来都不太高,提出什么请求都满口答应,轻易见不到他发脾气。那么,这时我们一般会认为这个人没脾气好相处,善良温和,我可以随时提出我的要求,逐渐地过分程度加深,直至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比他更有优越感,我比他更有社会价值,从而逐步埋没了他的存在,更有甚者,口出恶言认为这样的人不配生活在我们之中,应该早早消失。所以当有一天需要炮灰,那么,名正言顺地他就成了炮灰。那个原本温和善良的人,怀着一颗有益于他人的人被利用之后却并没有被载入史册,连在茶余饭后都无人表达怜悯之情。

当某天,我们中一个充满正义感正能量的人发现我们这种寻常作为对那些温和善良的人来说是一种极度不公平,并且认为有这种行为的我们更不配为人。当这个正义者开始用行动来维护那些正遭遇不公平的人时,这个正义者本身也处于危险之中,包括他的孩子们,乃至家族声誉都会被牵连。如果正义者只是具有正义感,没有十足的智慧与勇气,他能否坚持得下去?那些遭遇不公的人会有被人正视的机会?当然不会!勇气,就是你明知道这件事不可能成功,但你依然坚持去做!难道这个正义的人真的就不顾家人安危吗?尤其是他的孩子还才幼年?

不!这个正义感的人比什么时候都在意孩子身体的健康,人格的健全,无时无刻地在用自己的信念引导孩子们步入正途。哪怕,受到无数无知者的指责,误解,正义之人依然教导孩子们,我们不能有粗暴之举,告诉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我们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一下。坚信人们都是善良的,看问题一定要站在对立面去考虑,这无疑是这位正义者人生的信条,也是他宝贵的财富,高贵的人格。他无所谓孩子的外在形象怎样,他更注重孩子们健全人格的养成,他教会孩子一定要有自己的信念,那样才能心安理得不留遗憾地走完人生。

显而易见,这个正义感的人就是内心善良高贵优雅的知更鸟,致力于拯救正遭遇不公的同类,即便受到切肤的疼痛也不愿伤害别人一丁点并且奋不顾身地维护同类的利益。这是一场颠覆恶意偏见的革命,是一场艰辛的持久战,需要巨大的勇气和智慧,更需要人们的觉悟与开悟。因为他要让人们知道,那些知更鸟只为我们唱动听的曲子,其他什么坏事都不做!

故事最后,警长一再强调那个可恶的报复者白人尤厄尔是被自己的刀子杀死的。而律师则认为是杰姆过度防卫保护杀死了尤厄尔,因为律师的信念才是知更鸟,他一定要坚持用事实真相来维护内心的知更鸟。但警长真正的用意是为怪人拉德利开脱。最后,我们没有看到杰姆醒来故事就结尾了。

警长是本书中另一只知更鸟,为了维护拉德利这只不常露面的知更鸟,拉德利杀死尤厄尔是为了拯救杰姆和斯库特这两只小小的知更鸟。但是,你知道吗,杰姆和斯库特也曾是拉德利的知更鸟,让拉德利狭小的空间里与外界有了联系,让他知道外面有人关注他并想要接近他。

如果说真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知更鸟们和尤厄尔就是本故事的例证!他们的构成让本书成为长盛不衰的经典。对于当代青年更应该保持正义感。(许瑜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篇5】

实话说,自己拿来看书的时间很少,只有在极少数的恶劣烦躁情绪下才会拿出书来压心,共患难应该算得上了吧,不过还是希望自己能养成读书的习惯,继续加油啦。

读这本书,没有说特别让人提心吊胆或引起其他情绪波澜的,看书背面的评价好像也大多数是涉及公正执法,与主人公斯各特的爸爸芬奇的职业有关,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父亲对两个孩子简简单单的爱。

他是宽容的,尽管芬奇家族祖上荣耀,但他不会要求自己的女儿成为别人眼中的“淑女”,虽然迫于他妹妹三番五次的“劝告”,他强迫过自己去强迫自己的女儿做所谓的“淑女”,可转眼,他就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个爸爸;他是讲道理的,当斯各特的舅舅因为斯各特与另一个亲戚弗克兰打架而揍她时,她委屈道:“你不听我解释,而我爸爸从来都会问我我的理由”。他是以身作则的,他对谁都能做到礼貌,身为一名律师,他在法庭上和在生活中是一样的,他让孩子们相信何为正义,他同样是正义本身。

记忆中感动的一幕,是主人公的爸爸被一群“坏人”围住,生死攸关的时候,杰姆站到父亲身边的决绝,作为儿子的担当,父子俩达成的无声协议,还有八岁女儿保护父亲的稚嫩话语——真挚无比的亲情,足以打败任何邪恶。

至于被杀死的知更鸟,我认为是黑人汤姆,他没有错,反而在热心地“唱歌”,可是因为成了别人“犯错”的见证者而遭遇了不公平对待甚至失去了生命。知更鸟被杀死,恰恰反映了人们心中正义的标杆失了衡——被残忍现实破坏了。

不正义,不公平,总是存在的,总有人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要付出代价,但也总有维持正义的人在——文中官司胜利的白人赢的不过是一纸公文。大多数人心中是有杆秤的,是非对错,是明白的;令人寒心的是装聋作哑的人,明知错却不开口不承认不愿意推翻错的人。

好在,正义犹在,阳光总是很好,大多数知更鸟也可以自在地歌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篇6】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经典范文网 995563.cOm)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篇7】

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平等公平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18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篇8】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作者为美国作家哈珀·李,看图书的封面是一位戴着眼镜慈祥的老人家。这本书在1961年获得普利策奖,由**改编的同名电影在第25届奥斯卡中获得三项大奖。这部作品也是美国中学推荐课外读物,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奥巴马给女儿公开推荐的书单中就包含这部作品。

这是关于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小镇上,黑人汤姆被白人尤尔诬陷的故事,他的女儿梅耶拉和小女孩阿提库斯的父亲为黑人汤姆辩护。而故事展述则是以斯库特的小女孩口吻来推进的。**整体上的基调是洋溢着小女孩该有的欢快、调皮与轻快。

前三分之一是描述小女孩在小镇里与哥哥杰姆和小伙伴迪尔去开展一系列儿时的大冒险,包括在恐惧与兴奋的交织下尝试去探索怪人拉德利真实面目的种种可爱行径;中间三分之一则是有力的刻画了爸爸阿蒂克斯在法庭上为汤姆辩护的生动场景,也是本书最紧凑可作辩护教材的部分;最后三分之一则是描述辩护失败后黑人尝试逃跑被枪杀后的系列收尾。

实际上,故事两个受害者:乐于助人的黑人汤姆以及数十年不出家门的怪人拉德利,一个因为肤色,一个因为疾病,没有做出任何伤害小镇社会的坏事,却被小镇社会给抛弃,汤姆甚至被枪杀,身上有17个枪孔。他们是两只罗宾,被歧视为被杀。

因为知更鸟“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小镇社会都在犯罪。

这毋庸置疑是一部的经典之作。

--因为它提供了一个了解美国种族歧视的窗口。

故事发生的背景是大萧条时期的美国。

虽然1863年,林肯发表了《解放宣言》,解放了叛乱州种植园主的奴隶,并特别豁免了边境州和联邦征服的前邦联地区的奴隶。1865年,第十三修正案被纳入美国宪法,承诺在全国废除奴隶制。在法律层面上,黑人似乎摆脱了数百年“动物性工具”的身份而成为法理上的具有基本人权的“人”,但似乎大多数白人始终不买账,对黑人始终抱有融于骨子、流于血液里的歧视以及对黑人妖魔化的排斥始终盘旋在黑人与白人共同居住的小镇上空。

早期,源于殖民地时代的种族歧视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崇下蓬勃发展,由此建立的等级制度成为当时维持社会经济运行的种要支撑。但伴随着人性的解放与觉悟,“人人生而平等”的呼唤愈发强大,原有的制度体系要解构。

在走向现代文明的道路上,我们应该永远学会放弃和重建。

**它以一个小故事放大了困扰美国发展的种族歧视,为我们透视美国的种族歧视提供了一个窗口。

--因为它为青少年提供了一条启蒙良知、树立价值观的可能途径。

无论是保姆卡彭像女儿一样责骂舒特的自以为是,还是父亲阿提库斯在春风的指引下教导舒特学会礼貌和教养,都可以成为家庭餐桌上的育儿手册。比如斯库特有一次邀请家里条件比较差的坎宁安家族同学到她家吃午餐,但那位同学的吃法让斯库特难以接受,并在餐桌上不停的在埋怨。卡波妮听到后把她叫到厨房,斥责道:

“有些人不像我们这样吃饭,可是你不能在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指出来。那孩子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他便......”斯库特回了一句“他不是客人,他只是一个坎宁安家的人......

”卡波妮立刻生起气来:“你给我闭嘴!不管他是谁,只要踏一进门,就是你的客人。

别再让我逮到你又对人家说三道四,好像你有多高贵似的!你们家人也许比坎宁安家的人要好,可是你这样羞辱人家,就是一钱不值!”

一个保姆对主人家的孩子如此的训导,是难能可贵的,这是源自于自我本性里的源动力。

这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整本书中有很多类似的描述,可以作为家庭教育的参考书。因为青少年在成长的关键阶段需要健康正确的价值观来灌输,只有扎根才能茁壮成长。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这本书是美国图书馆借阅频率最高的一本书的原因之一。

因为它提供了一个如何成为真正“人”的教材案例。

我们都走在成为“人”的这条路上。而这本书可以教会成为“人”的三个关键词:一个是勇敢;一个是教养;一个是责任。

关于勇敢。在种族歧视根深蒂固的小镇上,父亲阿蒂克斯坚持为黑人汤姆辩护,并由此导致整个家族遭受了来自全镇白人的鄙视以及排斥,两个小孩在学校由此与同学打架,自己也受到其他人的威胁,甚至包括姐姐也表达了愤懑的不理解。但阿蒂克斯就像定海神针一样的坚定,勇敢的承担起了辩护律师的担子。

尽管在辩护现场一招招拆解了对黑人汤姆的污蔑,但最终黑人汤姆还是被陪审团判为有罪。心如死灰的黑人等待着死亡的来临,但阿蒂克斯始终抱有希望,希望通过上诉在种族歧视的铁石里凿出一点光出来,这种心有原力的坚守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勇敢。

正如父亲阿蒂克斯对孩子们说到“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仍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这不是有勇无谋的勇敢,而是一种具有使命感的勇敢,在面对大山时竭尽全力尝试各种攀登路径的可能,并试图为后人趟出一条路来。

关于教养。教养是一件**的外衣。无论是餐桌上的技本礼仪,还是与人打交道的技巧,以及面对他人羞辱时的冷静和自我调停,都是一种修养的体现。

阿蒂克斯作为小镇里的神枪手因为不小心射杀了一只知更鸟后就不再触碰枪支,因为他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这是对自我认知的教养;在面对白人尤厄尔朝自己脸上吐口水时淡定的用毛娟擦干净后回家跟孩子们解释道,尤厄尔在众人面前出了丑来找我发泄下,而由此可能他自己女儿躲过一顿暴打;在儿子杰姆因为老太太的咒骂而打翻老太太家花盘时,责令儿子去给老太太朗读一个月的故事来赔罪;当女儿由于自己在帮黑人辩护遭受同学调戏时,他笑着说:“不要打架,斯库特。当你明天经过他们的时候,抬起头,走过去做一个绅士。

”……啊,昂起头,做个绅士,多么绅士的父亲啊!

关于责任。这里毫无疑问是父亲阿蒂克斯的代名词,既有作为一名家长的责任,也有作为一名律师的责任。

作为一名家长时,他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阿蒂克斯始终是正直的活着。

他们通过自己的言行,为孩子树立了良好的价值观,教会了孩子做人最基本的品质。

作为一名律师时,他说“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件事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意思是说不能遵从大多数白人对黑人的那种固有的歧视而放弃作为人的良心,而这种良心的背后就是作为律师的责任。

他会整晚呆在监狱门口,阻止白人殴打或杀害黑人汤姆。他会调查案件的细节,抓住漏洞。因为他说“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

事实上,阿提库斯已经迈出了伟大的一步!

要始终相信有一群群、一代代“阿蒂克斯们”,为了那些自身难保的“知更鸟们”,正努力向一切虚伪、**发起反抗,虽然见效甚微,但总有一天会让社会的温暖照耀那些束手无策的“知更鸟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篇9】

知更鸟什么坏事都不做,总是唱歌给我们听。它们不啄园子里的菜,不在玉米仓里搭窝,它们只是呕心沥血地唱歌给我们听。知更鸟是益鸟,知更鸟象征品行端正的人,所以打死一只知更鸟是造孽的。

这不是废话,只是用温和一些的比喻来让孩子们理解成人的偏见与冷淡,同时让我们明白一个人无论身处何时,都要拥有高贵的教养,尊重他人。小说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展开,讲述了身为律师的父亲阿提克斯为无辜的黑人汤姆辩护等事件,将其中包含的教育向我们表达地淋漓尽致。

文章中所描写的是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将汤姆这名无辜的黑人判罪,这揭露了成人世界的偏见,而文中女孩斯库特的父亲了解实情后,决定为汤姆辩护,并对自己的孩子们传述这个重要的教养,在生活中,阿提克斯也无处不让孩子们尊重他人,教导孩子们要有容人之量,要做个绅士,并且他尊重孩子。这是极少父母能做到的。文中又有一次斯库特对父亲说不想上学,这位父亲并没有像我们生活中的那些父母一样,会不问缘由地呵斥孩子:不行!必须上。而是耐心听取了斯库特不上学的理由,并考虑了斯库特的感受,并且经过他的处理,斯库特答应去上学,阿提斯特也答应并做到斯库特提出的理由,不得不让人称赞他这位好父亲。除了父亲的言传身教,保姆卡波妮也教导斯库特尊重别人,可见斯库特接受的教育是多么完美。同样都是孩子,而生活环境不同,父母的教育不同,孩子接受的教育就不同,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能成为国之栋梁,有些人却成为了无耻、无理的人的原因。所以这本书不仅可以让孩子们受益匪浅,也可以让大人们学到道理。

这便是教养,人与人的差距就源于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篇10】

《杀死一只知更鸟》之所以能成为美国中学生必读书,历经半个多世纪还不衰是有她独特的社会价值的。看了此书,给我这样一个做父亲的人最大的感触是如何尽可能做一个如同阿迪克斯一样的能成为孩子楷模的父亲。

阿迪克斯是比较典型的美国式的英雄人物,几乎没有缺点。有文化,是个大律师,有爱心,善于用行动来影响孩子。武力高强,曾经是本地区射击冠军,可以远距离一枪毙掉疯狗,但低调得宛如懦夫。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武力,这一点与孔子很像。

孔子身材魁梧,武力过人,但从不以武力示人。孔子的几个弟子不但自身武力高,而且善于用兵,可以指挥千乘、百乘之军。其中子路为最。子路曾问孔子:“君子尚勇乎?”孔子对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则乱。”孔子强调“勇”是为“义”服务的,还说“见义不为,无勇也。”

义字,古人解释是“宜”。即应该怎么做,是一种道德的自律,对人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力。中国古人崇尚义,所以有“仁义礼智信”“义结金兰”“义薄云天”等词,并告诫子弟不取“不义之财”。义和礼不同,礼是外部规定,规矩,义是内心的约束。

在本书中,处处也彰显了美式的义。

如,不杀对人类无害的、且能给人类带来美妙歌声的知更鸟。

在对待不能获胜的官司上,阿迪克斯说“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可是,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情怀,不正是我们儒家所倡导的“义不容辞”吗?

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下,斯科特和哥哥以及迪尔内心就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父亲用自己的行为来给孩子们播下正义的种子。这当然是美国人教育子女的范本。

谈到这,我不得不说说如今的精英教育不仅让父母们疲于奔命,而且在德育教育上严重缺失。金钱至上、功利心切的病态是不是也跟我们这个社会几乎没有倡导“义”有关联呢?

社会的无义也将导致无勇。天天唱着国歌,我们的国歌叫什么名字?很显然,今天的教育严重缺乏“义”和“勇”,社会媒体的舆论导向着重在个人成功者,将有钱的称为“M爸爸”,可谓厚颜已经达到无耻的地步了。当年的梁启超在变法失败后,去了日本,观察了日本社会后,他写了一本书叫《中国之武士道》,讲述了约70多个中华历史上“义薄云天“的武士。第一个他认为的武士是谁?孔子!他是在唤醒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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